大街上,一如平日的热闹,天子脚下永远是这个世界最繁华的地方。到了街市,马车便无法通过,就像上海的步行街,只看见一颗颗人头,连自行车都无法挤入。
所以一到街市,我们便下了马车,后弦护在我的身边,皱着眉:“夫人,我买不就得了,太挤了。”
“因为我也想出来逛逛,很久没上街了。”
“哈,你果然忍不住了吧。”
“恩,闷。去买地图吧。”
人来人往之间,我看到了许多天机宫的人,因为他们很好认,白衣飘飘,装腔作势地戴个白纱的帷帽。
“后弦,最近怎么这么多天机宫的人?”
后弦没有回答,先是嘿嘿一乐:“夫人,你还记不记得玲珑宝鉴?”
“玲珑宝鉴?我记得。”
“那时你不是去偷嘛,没偷成,可是后来天机宫表面上对外宣称玲珑宝鉴失踪,但找得并不积极,其实玲珑宝鉴还在他们手上。”
“原来如此,不过这都是过去的事了,最近他们又怎么了?”
“嘿嘿,玲珑宝鉴这次真丢了!”
“啊?”不由得,我乐了,我从没想过自己会这么幸灾乐祸,“丢地好,这东西留着也害人。”
“那倒是,夫人,这儿!”后弦为我开出一条道,是书店。瞟眼看到千暮雪专柜,心念一动。便对后弦道:“你去买地图,记住要跟远尘房里那副一模一样的,我去光顾你老娘……”
“夫人,你怎么骂人!”后弦鄙视我,我无语:“我还没说完呢。手机小说站是你老娘的书!”
“哦”后弦恍然大悟,转而皱脸,“夫人,少看我娘地书,会教坏你的。”
再次无语,实在无法相信后弦会是我们心目中伟大女淫神千暮雪的儿子,他纯洁地犹如一张白纸。
宫里日子很无聊,买些淫书解寂寥。我挑。我挑,我挑挑。
“姑娘,姑娘,行行好。”
我回头,是一个披头散发的老妇人,她拿着一只破碗,里面有几个铜板,我看向她,她嬉皮笑脸得将碗伸到我的面前。我随手翻了翻衣袋,拿出几个铜板。放向她碗中地时候,她却突然轻声道:“那琴交给皇上了吗……”
当即,我瞠目结舌。她朝我招招手,然后走向一边的拐角。我没有多想就跟了上去。
小巷子里没有太多人留意,我和老婆婆一前一后走了进去,忽地,她停下,佝偻的腰直起就转过身,斜靠在墙边:“行啊你,居然成了皇上的宠姬。”
这娇糯糯的声音,我当即惊呼:“花了了!”(本书不死人。)
“恩。是我!”
“你丫玩诈死!”我大步跨到她面前揪住她那破破烂烂的衣领,“你玩我啊!吓得我到现在都睡不好!还只给我留下半句遗言,你既然假死好歹你说完整句啊!”
“哎药力控制不住啊。你后来怎么知道我说的是皇上。”
“哼,这你管不着。”我推开她,这女人让我很火大。
“我也是万不得已才要麻烦你,两边的人都要杀我。我能不死吗?”
“你玩双面间谍?”
“哟哟哟。你知道地还挺多,反正我是不能活了。快。”花了了向我伸出手。
我不解:“快什么?”
“钱哪!哎呀,长了一张挺聪明地脸怎么那么笨呢,我自己来。”花了了说完就不客气地往我怀里摸。
“好了,喂!哎呀!不对拉!喂喂喂,你全拿去了,我拿什么买书!”
花了了白了我一眼:“人命重要还是书重要。好了,不说了,扯路了,咱们后会……无期,祝你年年都受宠。”
整个过程,我都几乎呆若木鸡,完全被花了了一个人牵着鼻子走。嘿!我说,这怪事还真是年年有啊,难得下一次马车,上一次街,钱没了。这向来都是我打劫别人,今天却被花了了给打劫了。
钱!对了,赶紧摸荷包,瘪的,倒倒,空的,这花了了还真一分银子不给我剩啊!算你狠!诈死不说,还留了一堆破事给我。
忽然,巷子外面变得嘈杂,我探出头去,只见一个人正跑得飞快,看似是一个伙计,他拿着菜刀大吼:“死狗----偷包子!给我站住----”
狗偷包子?呵,我看是多半拿包子打狗,一去无回。
大家都闪到一边给这一人一狗让路,我扒着人的肩头望去,只见一只灰不溜秋的狗跑得飞快,那个伙计在后面紧追。
“你给我站住----站住---
目光好奇地往那狗而去,却是心中一动,那狗偷的不是一个包子,而是一篮包子,好厉害!可是这狗……好眼熟。一种强烈的不安浮上心头,竟是不知不觉地追那狗而去。
“你给我站住!”
伙计追了许久,将那条黑漆漆的狗逼入了小巷,我站在伙计身后,人追狗并没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大家并不留意这条人狗陷入对峙的小巷。真是赶狗入穷巷。
“呼呼呼呼!老子今儿个就跟你杠上了!”伙计挽起了衣袖,拿起了手里地菜刀。
“咕噜噜,咕噜噜。”狗狗放下篮子,呲牙咧嘴。
那锋利的牙齿,那双有着特殊颜色的眼睛,还有那狼一样的体型和那股凶狠地气势,难道真是!
小哈在这里并不多见,听后弦说过,南宫秋他最羡慕的地方就是有龙皇,这狗在轩辕王朝少见。
而现在,一只哈士奇出现在京城里,又如此训练有素,最重要的是它给我的感觉告诉我,它就是龙皇!
“汪!”龙皇大吼一声,那份熟悉感更加强烈。
龙皇一吼,伙计还真哆嗦了一下。我上前拍了一下那伙计的后背,伙计此刻似乎高度紧张,那根紧绷的弦被我这一拍,吓得就转身,手里的菜刀还朝我挥来,我赶紧一退,乖乖,这要是砍上,可不是毁容那么简单了。
“啊----”伙计倒是尖叫起来,看清是我,反而气急败坏地大骂起来,“你找死啊!”
我懒得跟他废话,随意取下头上一根珠钗,放到伙计面前:“那些包子,我买了。”
伙计的脸立刻变了,从呲牙咧嘴转为谄笑:“姑娘可真是个好人。”他要来取我地珠钗,我冷笑,从珠钗上咬下一颗最小的珍珠抛到他的手里,“滚!”
伙计虽然有些不满,但那一颗小小的珍珠也足够买他上百个包子了,所以,他还是笑嘻嘻地走人。
面前的龙皇依然虎视眈眈地瞪着我,但显然没有之前那么紧张,那时它是备战,现在只是戒备。
“龙皇?”我试探地喊了一声,狗狗对能喊出自己名字的人会少一些敌意。
龙皇那双立起地眼睛恢复成平静地状态,不愧是受过训练的龙皇,若是宠物狗,早就扑上来对你摇尾巴。
龙皇叼起了菜篮,走到我地面前,放下,用鼻子闻了闻我的裙摆,目光中透出一丝疑惑,然后,它走到的巷子口。
“喂,你的包子。”龙皇居然忘记了包子。可是,我错了,龙皇不是忘记,而是让我提。它蹲在巷子口,冷冷的眼神就跟南宫秋一样带着某种高高在上的威严。
靠之,果然什么人养什么狗,龙皇都这么拽,使唤我。
犹豫了一下,还是提起了菜篮,如果龙皇出来偷包子,那一定说明南宫秋行动不便,他难道受伤了?
心一下子扑腾扑腾跳了起来,为什么?为什么我还是会担心南宫秋那个混蛋?真是冤孽!
龙皇真的很脏,他身上没有一处是他原来的毛色,不是黑泥就是灰土,怎么每次看到龙皇都是如此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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