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白很担心,他昨晚打了个电话他,没人接,以为他是太累了,所以早早就睡下了。可早上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公寓的时候,并没有看见来信的影子。他以为来信去上班了,但是在看到来信卧室的书桌上没有放着一本书的时候,他知道,他想错了。
来信有个说好也好,说坏也坏的毛病。那就是他每天晚上临睡前都喜欢看书,可是在早上的时候,他总会忘记把书放回原处,就这么光明正大的摆在书桌上,等着林墨白来收拾。
这个习惯已经很多年了,当初和他同一个宿舍的时候,林墨白就发现了他这个习惯。
林墨白慌了,所以他到处打电话。可是来信的电话关机,来信的朋友圈除了他就是公司的人。但是林墨白没有和来信要过其他的联系方式。
他开始让自己的司机先过去连达公司,看来信在不在那里。他现在需要休息,虽然他很担心,可是实在没有力气了。他已经很多天没有休息了,公司刚起步,本来就是很艰难的时候。
何况,他想努力把公司做好,他不想拿公司因为刚起步,所以会很困难来做幌子。然后才开始让公司慢慢起步,他不会异想天开,但他相信自己的实力。公司当然是越早步入正轨,越好。为了自己,也为了来信。
他是大一的时候认识来信的,那时候的来信,一个人坐在报名大厅前的台阶上,人来人往,39°的酷暑天气。他就那么坐着,脸上呆呆的,也没有学长带他去报名。
林墨白比他要大一届,他是学生会主席。迎接新生的时候,虽然很忙,可他习惯了安排事情给别人做。自己就那么安逸的坐在休息亭里看着来信,来信看着人来人往的人。
不过会,来信看到了林墨白,很自然的给了他一个笑容。然后站起身,拍拍屁股的灰尘,走向林墨白。
那个时候的林墨白,连他自己都想不通,为什么会替来信报了名,安排好了宿舍。然后,还莫名其妙的变成了自己的室友。
林墨白是个纯gay,但他的私生活绝对不会混乱。他是个有原则的人,除了和自己喜欢的人make love,其他的,免谈。
来信长的很清秀,在大学的时候,追他的男生也不少。但是他呆呆愣愣的,以为对方只是想和他做朋友,也就乐意亲近别人。
林墨白没有想到,自己会在毕业的那个晚上,和来信搞上关系。别误会,他们两人之间很单纯。
事情是这样的,林墨白去吃毕业散伙饭,喝的高了点。就一直打电话,死皮赖脸的要来信来接他回去。那个时候的林墨白已经因为实习,住在了外面。
来信接了电话,也就去了。然后送他回了公寓,可是没想到的是,林墨白糊里糊涂的,把来信给亲了。
只是嘴对嘴,而且很快就分开了。来信在孤儿院的时候,听院长妈妈说过,这是最亲密的人之间才会做的动作。所以,那个时候的来信,以为自己是林墨白最亲密的人,高兴的不得了。第二天还拿这事说给林墨白听,林墨白也是那时候才发现自己喜欢上来信的。
来信还就读了一年,林墨白靠家里的关系,也筹到一点钱,开始慢慢的成立公司。这已经是一年后的事了,也是来信刚出来实习的时候。
来信被林墨白亲了之后,就在林墨白的公寓住下了,他喜欢林墨白,像亲人的那种喜欢。林墨白偶尔毒舌,但是他真心待人。
林墨白一直陪在来信身边,虽然知道他偶尔会犯抽,可就是喜欢他了。他不敢告诉来信这件事,怕依照来信那么迟钝的个性,不是想错了,就是根本就不懂情爱。
林墨白是被吵醒的,来信的电话。听他一一说了昨晚的事,然后直接开骂。
“好你个来信,你竟然喝酒了,难道你不知道不可以喝酒的吗?就你那酒量,万一被人吃了怎么办?”
“咦?有人会吃人吗?”
“闭嘴!以后每天晚上必须回家,我最近忙完了,你要是不想吃,我就带你出去吃。总之,就是不可以和其他人大晚上的出去吃饭。还有,你和那个破总裁少出去,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别和我说些有的没的,你今天吃早餐了吗?”
“吃了。”
“午餐我帮你送过去,在你公司等我,不要乱跑,知道吗?”
“知道。”来信还很自觉的点了点头,虽然对方看不见。
林墨白七七八八的,什么都说了一遍,这才挂了。
林墨白的手艺很好,来信很喜欢他做的饭菜。来信的口味和其他人不同,爱吃甜的。就连饭菜,也要有甜味。
一开始的时候,林墨白并不知道这件事,只是按照一日三餐来做。后面发现来信几乎都不怎么碰菜,才发现了问题。之后,做菜的时候,都会放点糖。他不喜甜,所以糖放的不是很多,毕竟老吃甜的,对身体也没有什么好处。
来信不挑食,只要不是一连许多天的吃同一样东西,来信都不会厌恶。林墨白从冰箱里翻出看还有什么东西,发现冰箱里的东西还是他前几天买的,一直没动。再一看橱柜,果然,没有一包速食面了。
也就是说,他多久没有回家做饭,他就有多久没有好好吃饭。林墨白扶额,有种无力感。
来信喜欢看动漫,所以特别喜欢动漫里的各种便当菜式。林墨白就按照他的要求,每次做便当的时候,都会按照动漫里的来。比如,把香肠切成章鱼状的,还有漂亮的玫瑰花形状,这也实在是太考验他的刀功了。
做好便当的时候,已经是11点左右了。林墨白装好便当,从车库里开出那辆和他身份气质完全不搭的小车,笃笃笃的去了连达。
来信接到林墨白电话的时候,正好是下班时间。冷情给他一个电话,说是请他吃饭,被拒绝了。然后在楼下的时候,他看见了来信和一个男人。
那个男的动作很亲密,先是骂骂咧咧的说了什么,然后又摸摸来信的头。来信被斥责了也不恼,还拉着他的手,扯了几下。然后那个男的就笑了,像是看见了冷情,朝他点点头,然后俯到来信耳边。
从冷情的角度来看,就是来信被男人亲了,一时间气闷。Lat在一边,看着办公大楼门口的人,嘴唇抿了抿。
来信拿过便当回来的时候,发现冷情站在门口,就上去打招呼。经过今天早上和冷情的一些相处,发现他还是个不错的人,并不像小白说的,像个坏人。
冷情看了一些来信手中的便当,也不说话,直接走到门口。已经有人把车开过来,lat打开车门,他就钻了进去。
冷情一个劲的在想那个男的是谁,眼熟的很。看他朝自己点头,应该是认识自己的。不过话说回来,他什么时候认识那么,低调的人了?因为看那人开的车子实在是。怎么说呢,太过小气吧。
他是个善于观察的人,更何况,对方还是和自己想要的猎物有着关系的人。冷情很快就想起了,那人是来信口中的小白,上次来信住院的时候,两人就碰过面了。
他是冷情,不是来信,当然看的出来,那个小白对来信的不同。朋友之间不可能做到那么细致,每天为他准备便当,今早还因为他昨晚没有回家,狠狠的教训了一顿。冷情当时在一旁听到那句“破总裁”的时候,嘴角直抽搐。
“lat,从明天开始,你接我上班?”冷情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
“总裁,这不是我的职责。”
“我加你薪水。”
“不需要。”
“说吧,你要怎样才会答应?”冷情刀叉一放,务必用自己的眼光威慑住lat。
“说吧,为什么突然要我接您上班?”lat看到冷情一眼,继续吃饭。
顿时,冷情就瘪了。
难道他要告诉他,他从明天开始要做便当给来信吃吗?开玩笑,要是被人知道,他堂堂一个连达总裁给自己下属做便当,那还要不要面子了?
所以,理由就是:“我从明天开始要睡懒觉。”
“您很少没有睡懒觉。”
“我,老王他最近车技变差了,我怕发生意外。”(老王:阿嚏!果然是天开始凉了吗?)
“王师傅的车技向来好,我很放心,董事长也很放心。”
“嘿!我是总裁,我说了算。就这么办,我会给你加工资的。”
“我说了我不需要。”
“好啦,我从明天开始,要去来信家,接他上班。”然后顺便把便当给他,毕竟在公司太招摇了。
“原来是总裁大人开始正式的了解到自己有情敌的这个事实了吗?”
“我答应您,但我有条件。”
“?”
“便当,我也要一份,不能比来信的差。”
“凭什么?”
“凭您需要我接您上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