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萨走进一间酒馆,闷热而潮湿的气味夹杂着酒香扑鼻而来。
昏暗的灯光下,男人们脱光了上衣,露出大汗淋漓的背脊,坐在中央的酒桌旁,将一杯杯劣质啤酒灌入嘴里,大声和身边的同伴谈笑。穿着暴露的侍女穿插与酒桌之间,给客人满上酒杯。
他稍微环顾了下情况,便找到了自己的目标——一名小个子坐在角落不起眼的地方,他的桌前摆着一朵枯萎的野蔷薇。
塔萨走到吧台前,先要了一杯啤酒。慢慢品尝这苦涩的味道,同时打量着四周的情况,看看有没有人在暗中盯梢这名小个子。结果令他十分满意,虽然偶尔会有人将视线看向角落,但大多都是无意之举,只有坐在中央大桌边的一人,会借着酒杯的掩护观察角落里的动向。
一人接头,一人照应,黑街老鼠们的惯例行径,这和塔萨的认知相吻合。
“再来一杯,”他朝酒侍喊道,“冰的。”
“先生,冰啤酒价格翻倍,”酒侍提醒道。
塔萨丢出一枚银狼,“越冰越好。”
端着升起阵阵白雾的酒杯,他走到小个子对面,将啤酒倒在桌边的野蔷薇上。冰冷的酒水顺着缩卷的花瓣流淌而过,对方抬起头,一脸不耐烦,“好好的酒不喝,倒在桌上,你发什么疯?”
“敬蔷薇,”塔萨笑了笑,在他对面坐下,“我找你们好久了。”
“那只能证明你没找对方向,”他没好气道,“既然是顾客……说吧,找我有什么事?问线索、偷东西、赎买失物,还是销赃?”
“都不是,我希望你们能帮我扩散一条流言。”
“这可不在蔷薇的业务范围内。”他摇摇头。
“不不不,只要金龙能支付的,你们都会感兴趣,”塔萨摇着手指道,“我可不是外行人,小伙子。有时候,为了让猎物上钩,需要人为制造一些诱饵,而流言就是最好的饵料,没有证据,也无从抓捕。这比偷东西可要安全多了。”
“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对方坐正身体,露出一丝笑容,“你以前也委托过蔷薇?”
“委托过你们的同行,小地方的。名字没你们这么文雅,能干的事也不多。“
“业务范围太小的话,很难找到合适的生意,银光城嘛,竞争实在激烈。”他拿起野蔷薇甩了甩,随后放入自己的衣兜内,“说说看,你需要传播什么样的流言?”
“有关女巫的消息,”塔萨笑了笑,“一个名为共助会的组织在西境寻得了圣山,已摆脱邪魔噬体之苦,获得了永恒的安宁。”
“老兄,这消息可真够……”小个子咂咂嘴,“真够老土的。虽然我很少教唆顾客怎么骗人,但你这流言至少也得编得稍微让人觉得可信点吧。让我猜猜,你如果不是为了诱拐女巫,那么就是想坑杀教会。后者你只会等到一堆审判军把你送上绞刑架,所以我想应该是前者……”他露出一个猥琐的笑容,“可惜据我所知,想要抓捕女巫卖钱的,大多都死了。尽管他们都带着神罚之石,但那些女人也不是白痴。”
“为什么不可信?”塔萨好奇道。
“一个由女巫组建的组织,简直就是夜空中的月亮。如果它是真的,教会肯定会蜂拥而至,如果我是女巫,自然不会往那种地方凑,如果它是假的,那我就更没有必要去了。至于摆脱邪魔噬体,老兄,你是认真的吗?女巫是魔鬼的化身耶,这种弥天大谎只怕她们自己都会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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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按这个说法传出去吧,”塔萨不以为意道。
“顾客说了算嘛,”小个子耸耸肩,“反正我提醒过你了。费用二十枚金龙。”
“一次给清?”
“没错,蔷薇不取订金,也不收尾款。”他摊手道,“买卖全凭自愿。”
塔萨叹了口气,从衣兜里掏出一个皮囊,将十九枚金龙倒在桌上,又从腰包里抓住一把指甲大小的银狼,点出一百枚,推到小个子跟前。后者只辨别了下金龙的真伪,就统统扫进了布袋里。
拿到钱,小个子的表情也轻松了许多,“蔷薇答应的事,很少有做不到的。之前不是告诉过你了吗,银光城竞争实在激烈,如果发生欺骗顾客的事,我们声誉也会下降的。如果你不急着赶回西境等待上钩之鱼,可以再在这里待个几天,要不了多久,你就能听到这则消息传得到处都是了。”
“也会传到女巫们耳朵里吗?”
“那是当然,不过她们愿不愿意去就另当别论了。总之,祝你成功,抓到一个卖给教会就能回本,卖给贵族的话赚得更多。当然,如果你找不到脱手的途径,又怕被教会发现,到时候可以来找我们,我们只收一成的介绍费。”
小个子打了个响指,提着布袋离开了。不一会儿,那名负责照应的大汉也跟着起身离开。等了约一刻钟,塔萨才将杯中剩下的酒一口喝完,打了个嗝儿,走出酒馆。
如此一来,罗兰殿下交代的任务就算完成了,他想。坠龙岭、赤水城、银光城他都跑了个遍,找到当地的黑街老鼠们,将消息散播出去——每一个城市都有混迹在阴暗角落里的群体,甚至在领主的默许下,他们会形成一个有序而隐蔽的组织,就连灰堡王都也不例外。他们所能做的事远比敞开说的那些要多,至于具体做到何种程度主要取决于顾客金龙的多寡。
这事唯一的难点就在于和老鼠搭上线,不得不说,自己一个外地人,想要获得对方的信任还是颇为困难的,光是那句搭头隐语就花了他不下五枚金龙。塔萨在心里感慨道,如果不是在王都时就有类似经验,只怕自己现在还没走出坠龙岭。
走在回旅馆的路上,他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的气氛。
自己被跟踪了。
尽管对方做得很隐蔽,但身为专业侍卫,塔萨还是察觉到了对方的存在。他摸出腰间的匕首,拐进边上的一条小巷。
是蔷薇?他在付钱时特意将钱袋子翻了个底,才倒出十九枚金龙,就是避免引起他人觊觎。一般来说,数百枚银狼是不会让他们干出劫掠顾客这种事的。
他背靠着墙,数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当对方即将经过巷口时,他猛得冲了出去,匕首瞬间抵在了对方的脖子上。
“别动!”塔萨低喝道。
没想到对方忽然化为一团雾气,消失不见。
是女巫!他意识到,刚想喊出声来,脖子后面就遭到了重重一击。他顿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无力地扑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