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名叫萧慈,在她读大学时,结识了一位男朋友,两人感情很好,大学毕业后两人就同居在一起。半年以后,她的男朋友到北京去工作,把刚有身孕的母亲留在南京。可谁知这一去三个多月她的男朋友仿佛消失了一般豪无音信。母亲终于忍不住,挺着个大肚子独自到了北京。到了北京后找不到人,于是她每天晚上坐旅馆,白天就在天安门广场坐着,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寻找那张面孔。
一个月后,母亲仍然没有半点收获,就在母亲快绝望时,一辆汽车偶然间停在她的面前,车上走下来一对打扮得时髦华丽的男女。母亲一看之下差点晕倒在地,时髦少妇挽着的西装革履的男子正是自己六个多月没有联系到的男朋友。
男子突然看到母亲后显得十分惊慌失措,时髦少妇自然看出端倪,追问后冷笑着对母亲说:“你算什么东西?也配和我抢男人!”说完鼻孔“哼”的一声上了车,男子急忙追上车去道歉,母亲还想拉住他,谁知道他转过身来一脚踢在母亲的肚子上,恶狠狠的大骂:“你这贱人,我告诉你,我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别再来打扰我的生活!”说完头也不回的追上车而去。
母亲本来气急攻心,这时肚子又被他狠揣一脚,当时倒在地上爬不起来,路上行人看到后马上打急救电话,可是等救护飞艇赶来时,母亲已经流产了。
母亲身体康复后回到南京,辞退工作,独自一人到了湖南湘西凤凰,在这山也清水也蓝的地方住了下来。因为母亲在大学里是学医的,于是她开了一个小药店,独自一人生活着。虽然如此,但自从她在北京受到刺激后,精神就有些不正常,每每看到小孩子,她总会发一阵呆,然后偷偷地躲在家里哭泣,嘴里不停地念叨:“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七年以后,母亲独自一人到上海去玩,在人山人海的上海东方广场,她看见一个只有三岁大的小孩子蹒跚着脚步在一个花台边拨弄着花台上的百合花。母亲一直没有出嫁,也没有孩子,每次看到小孩子她就会想起自己流产的孩子。她抑制不住心中的喜爱,上前和那个小孩子玩耍。那一天,心地善良的母亲做了一件她自己从未想到过会做的事情:她抱着那个孩子匆匆忙忙离开上海,回到了凤凰。从此,那个小孩就成了她的儿子。她在孩子的脖子上找到一块小孩手掌大的一块晶莹剔透的玻璃佩,正面写着“七祖保佑”,背面写着“念郎平安”。于是她给
那个小孩取名为——萧念郎——那小孩子就是我。
母亲给我的印象是虽然慈爱,但更多的是严厉。我读小学时,经常有一帮子小同学,或七八个,或十几个,在我背后大喊:“萧念郎,只有娘!萧念郎,只有娘……”我心中气愤不过,每每便冲上去和他们干一架,不过,每次总是我被打得鼻青脸肿。我挂着一身彩回到家后问母亲我的父亲去哪里了?母亲马上骂我:“你没有父亲!以后不许再提这两个字!”,然后含着泪给我擦拭伤口。我有时候忍不住痛叫出声来,母亲立即铁青着脸,骂道:“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一点伤痛算的了什么,拿出点骨气来!”我咬着牙不发出一声,心里暗暗想着怎样才能把那帮小混蛋们狠狠揍一顿。
从此我每天放学以后,就在院子里点上一根大白蜡烛,对着烛火出拳踢腿几千次。晚上独自一人跑到沱江中于水中锻炼身体。母亲看到后十分高兴,对我说:“儿子,你练好功夫,以后替妈妈狠狠踢那混蛋几脚。”我不知道母亲说的“他”是指把她踢流产的恶男人,以为是指那帮小同学,于是练得更加刻苦。母亲用她所知的医学知识,用蛇胆,古藤,龟甲,人参,雪枣等十几中药材泡了药酒,每天用酒给我擦拭肌肤。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苦练了六年之后,不但身子骨长得十分硬朗,而且出拳踢腿之时,劲力大得不敢想象,并且我的反应速度更是快得出奇。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那帮被我打怕了的混蛋们想出一条恶毒的伎俩,他们放出一个混蛋家里的两只大狼狗来咬我。那时我才十三岁,正读初中二年级,虽然肌肉结实有力一点,但身材个子算是比较普通的那种,而那两条大狼狗每条足足有一百二十斤重。我当时吓得拔腿飞跑,狼狗眦牙裂嘴地扑将上来,后面还有那帮混蛋扯着嗓子喊加油。狼狗离我越来越近,我见跑不过它们,转身一脚踢出,第一条狼狗“嗷”的一声惨叫倒在地上,原来它的一只前脚被我踢了个对断。第二条狼狗纵身扑来,我身子一侧,一掌打在它头部耳朵处。这条狼狗跌在地上叫都没叫一声,登时气绝。那帮混蛋们顿时全傻了眼,像看见鬼一样大叫着转身就跑。
回家后我把这件事情告诉给母亲,母亲说我出手出脚劲力太强,应该学会控制。于是她找出许多关于人体肌肉,骨骼,脉络,经穴的书籍让我看。没想到这一看竟然让我练成一套分经错骨的大力手法,基本上可以使我在一
招内卸掉对方的任何一处关节。不过后来年龄渐长,那帮同学们没有了以前的调皮,同时加上对我的敬佩,大家都和我成了朋友。
我读高中一年级那年,母亲不幸去世。只到去世前她才告诉我关于我的身世,并且告诉我她在我身上发现的一个奇特的文身。在我九岁时,有一天我檫完药酒后偷吃了几颗泡过酒的雪枣,后来困了睡在沙发上。母亲把我抱到床上,在为我褪去上衣时,她惊奇的发现我的背上现出一只很大的鹰纹。鹰的双翅尽力展开,分别达到我的左右肩膀,两只强劲有力的铁爪前伸,似乎正要从我的肌肤中飞出来抓取某物一般,尤其是一对鹰眼,灼然逼人,目光中透出一种无尽的魄气。母亲一看之下情不自禁地为鹰的雄姿折服,越看越觉得那只鹰要扑向自己,她心中有些惊惧,急忙为我盖上被子不敢再看。第二天我酒醒后,背上依旧是古铜色的肌肤,哪里有什么鹰纹?那时候母亲开始怀疑我不是一帮普通家的子女,于是她拿出那块晶莹剔透的玻璃佩,独自一人到一家鉴宝公司去鉴别了一下。鉴别出来之后大惊失色,那哪里是什么玻璃佩,那是一块价值几千万的纯钻石佩!母亲又惊又喜,一直不敢告诉我真相,直到这时候。
母亲告诉我,我背上的鹰纹应该是用一种极其先进的技术文上去的,平常不会显形,只有当我喝了一定量的酒后,身体内的乙醇浓度达到一定值时,那只鹰纹就会显出形象。她说,这么高超的文身所需的技术和所消耗的资金即便是世界性大型连锁文身公司也很难做到,只有那些资金十分雄厚的大家族或势力十分强大的组织,才会在嫡系子孙身上文上这种既隐蔽又容易辨认的文身。母亲嘱咐我,叫我在她去世以后,我自己凭身上的文身和那块钻石佩去寻找我的亲身父母。母亲哭着向我道歉,说如果不是她当年偷偷抱走我,而且瞒了我这么多年,今天也不会让我一个独自一人的生活着,无亲无故,无依无靠。
那时刻,我双泪长流,我从来不会埋怨母亲,永远不会,不管她是不是我亲生母亲,但是我心中永远只知道——她就是我的母亲,慈爱却苦难的母亲!
母亲去世后给我留下一笔遗产,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已经足够让我安安心心地读完高中,然后再读完大学——如果我考得上大学的话。因为那时候我的学习成绩差的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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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