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第三天就到洛杉矶报到了,这一次只有他一个人前往洛杉矶,至于凯利她们则需要一点时间,毕竟在芝加哥还有很多东西要处理,比如凯利的学业和芝加哥的房子。
按照凯的意思,原本那座房子卖掉算了,反正当初买下来的时候,并没有花什么钱,就算卖出去亏一点也没事。可阿福阻止了凯的败家子行为,现在全球经济向好,美国经济也开始回暖,房子又是低价位入手,完全可以当做一个投资,坐等升值,虽然会交不少地产税,但和增幅比起来,那点税并不算什么。
不过这都是小事,阿福会安排专业人士搞定。好歹韦恩集团也是一个财团,这点人手还是有的。
相比之下凯利的学业就有点麻烦。
她就读的芝加哥大学,是一个学术气息很浓的大学,也是整个美国数一数二的大学,凯利虽然很早就想退学,毕竟都当超级英雄了,大学在她看来,读不读都无所谓。
可凯不这么看,他没读过大学,高中毕业就去参军了,当年他的成绩非常偏科,物理化数学都非常好,就是语文和英语拉胯拉的厉害,最后干脆就去当兵了,那个时候当兵可不像后来,反正凯参军的时候,还要摆酒。
总之凯对大学生活还是很向往的,觉得要是有机会,能有自己的大学生活非常不错,所以非常反对凯利退学,虽然这种事在美国一点也不稀奇。很多交不起学费或者实在没空读大学的人,会选择休学或者退学,休学的时间最长是五个月,五个月之后就只能退学,可退学之后再回来却没有期限限制,只是需要重新当做新生入学,所以在大学里你可以看到很多年纪很大的人和一帮年轻人一起读书。
当然,以凯利的性子,要是真的退学了,很难再回去。所以凯倾向于让凯利在芝加哥把自己的学业完成。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她们超级英雄的身份。
要是凯离开芝加哥来到洛杉矶,三名在芝加哥出名的超级英雄跟着出现在洛杉矶,那怎么不令人怀疑呢?、
如果凯真的只是一个不为人所关注的小警察,那也算了,可问题是凯本身也是备受瞩目的人,现在又被神盾局给盯上,身边如果出现这么大的破绽,很难不被发现。
所以凯干脆就强行命令凯利留在芝加哥。
甚至连戴安娜也一样,戴安娜刚刚接受了芝加哥艺术博物馆的offer,如果这个时候突然辞职跟随凯去洛杉矶也很惹眼,所以干脆就将她留下一起陪凯利。
倒是凯瑟琳无所谓,无业游民一个,所以她跟着凯来到了洛杉矶。
作为托尼·斯塔克的临时老巢,托尼的能量还是很大的,凯的入职手续办的很快。不过中间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凯并没有就职于总警探局,而是被派往了西区,成为西区重案组组长,算是升了一级。从警探(Detective/MPO)升为警司(Sergeant,3道山形条纹)。
这倒出乎凯的预料之外,他没想到托尼还能做到这个地步。
事实上,这件事还真与托尼无关,他只是将凯调到了洛杉矶,至于其他的事并没有多做,他的精力大多放在司法部和神盾局角力。在此之前,托尼其实并不知道神盾局的存在。
可当凯告诉他,神盾局和他父母的死有关之后,他立刻开始对神盾局进行了调查。
这是一个金钱社会,虽然金钱不是万能的,但绝对可以摆平大多数事。
以前托尼和神盾局井水不犯河水,自然相安无事,现在有了‘杀父弑母’之仇,自然不会放过,于是一时间,神盾局的一些情况就传到了托尼的耳朵里。
现在托尼正在和神盾局较劲,压根没时间来管凯这边的事,所以凯再次被调职,他也不清楚。
其实这件事说来也巧。
这个职位说起来还是凯自己折腾出来的。
之前凯不是化名汉尼拔干掉了靶眼吗?
虽然金并恨清楚,这件事和洛杉矶本地的势力没有半毛钱关系,但那又怎么样?
金并作为黑帮头子,必须在自己手下面前表现无与伦比的权威,自己的首席杀手被杀,如果一点反应都没有,那必然会被认为是软弱,对他们这种人来说,软弱就代表着可以被取代,哪怕是金并也一样。
所以他必须表现的强硬。
于是报复开始了,也必须开始。
金并很清楚,杀死靶眼的人不是洛杉矶本地势力,甚至他都猜得出杀死靶眼的是汉尼拔。可问题是汉尼拔太过于神秘,并且这个人给他的感觉非常非常不好,金并并不想和汉尼拔对上。
更何况,汉尼拔与他并没有真正的利益冲突。为了一个死人和一个神秘的高手对上,这不符合金并的利益。
所以干脆,就拿洛杉矶那些势力出气。
洛杉矶这边很冤枉,鬼才愿意去招惹靶眼那个疯子。但面对金并的打击,他们要么认怂,要么抗争。
怎么选其实很明朗了。
都是出来混的,凭的就是那口恶气,没有心气了,谁特么怕你,所以哪怕知道金并恨强,洛杉矶的那些大大小小帮派也没有认怂,再怎么样,也得等打过了再说,万一呢?
总之,洛杉矶还是变成了战场。
既然是战争,那自然是要无所不用其极,什么阴谋诡计都上来了。
本地的势力也是有优势的,比如本土作战,关系网复杂而牢固,不是金并这个外来户能比的。
于是一帮黑帮和一些腐败的官员和警察联手给了金并势力一个狠的。
金并自然不甘示弱,于是就展开了反击。
他的反击非常的没品,但却异常的有用——暗杀。
其实只要有头有脸的人的非常忌讳这种事,让底下的人互相厮杀不好吗?干嘛要让他们这些身娇肉贵的大人物去体会那种生死间的大恐怖呢?那不符合身份!
可偏偏金并不在乎,反正他一时半会也没打算在洛杉矶扎根,他现在的重点还是东海岸。
于是一批腐败官员和警察就这样被各种意外了。
其中西区重案组的组长就是这么没的。
щщщ ★TTκan ★C○ 对于下面的乱象,洛杉矶警方的头头们自然心里清楚的很,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非常恼火。
上面的人,不管他本身再贪再无能,也是希望手下能够清廉能干。毕竟他们要想更进一步,还是需要一些遮羞布的。
正是因为恼火,所以他们才下定决心,想要整治一番,正好这个时候,凯的调令下来了。
凯在芝加哥期间的档案那些大佬自然看得到,一看就是一个猛人,所以干脆,就让这种猛人去收拾那些杂碎。
于是就有了新的调令。
凯倒无所谓,他反而很喜欢这个人命,上辈子一直是副队长,现在也算捞到正职了,不错不错。
唯一的麻烦就是需要让阿福重新物色房子。
洛杉矶的西区是整个洛杉矶大区的经济和文化中心,就像国内的市中心的意思一样。这里有很多著名的城市,比如著名的比华利山庄,圣塔莫妮卡海滨城市,UCLA大学,好莱坞山等等。另外医院有美国全国都著名的西奈医院,著名的私立学校也非常繁多。西区的特点是房价相对洛杉矶大区其它地区来说房价较高,房子一般也建造年代比较老一些。大多数的房子占地面积并不是很大。但是也有占地面积非常大,或是很多翻新的房子,这些房子的价格就比较高了。在这里生活非常方便,很多著名的景点和购物中心。但是这里华人超市非常少,有一些亚洲超市。
反倒是东区的华人比较多,东区华人比较喜爱的主要是圣盖博谷一代,这个地区华人超市非常多,聚集了很多华人的餐馆,一般银行,邮局,医院里都有会讲中文的服务人员。也有很多华人的会计师,律师等等在这些城市办公。有很多城市的公立学校成绩都非常优秀。
所以凯打算让阿福在接近东区的附近买一所房子,比起芝加哥那个更有工业化气息的城市相比,洛杉矶这边的华人餐厅要好的多,芝加哥那边的华人餐厅……说老实话,真的挺一般,因为那里的华人一般都是三代以上的移民,生活习惯已经完全脱离的华人的习惯,更加美国化,那里的中国菜……真的挺一言难尽的。
而洛杉矶这边更国际化,很多新移民,这也导致这边的华人餐厅更加正宗,在这里你可以找到非常正宗的川菜和湖南菜,对于爱吃辣的人来说很友好。
阿福的办事效率很不错,很快他就在西区比弗利山庄附近买下了一栋房子。比弗利山庄是洛杉矶西区的一个城市,它地处美国洛杉矶盆地边缘的山坡上,西接圣塔莫尼卡,东部和好莱坞山接壤,比佛利山和该区的贝莱尔(Bel-Air)以及霍尔比斯山(Holmby Hills)这三个地区的高尚住宅区一般被称为“白金三角”,是全美最昂贵的住宅区之一。
作为美国洛杉矶最有名的富人区,方圆十多公里内,居住着美国以及世界顶级知名人物,是世界闻名的景点之一。好莱坞电影明星,NBA篮球明星,世界着名艺术家及世界各地的财阀大亨们纷纷在此购房买地,因为能在这里拥有一栋豪宅是自己身份及地位的象征。
不过凯的新房子却不在比弗利山庄中,而是在外围,也不大,是一栋接近三百平的独栋别墅,六室三卫,还附带车库和一个小游泳池。这种级别的房子在洛杉矶这边并不算什么豪宅,充其量也只能算中等,只是占了地段的便宜,也花了小一百万。
不过房子的确不错,非常安静,周边的绿化更是完美,于隔壁的房子有大树和灌木相隔,隐私保密方面非常不错。能在这里买房的,大多是中产阶级偏上的家庭,社区治安良好,氛围也不算错,彼此之间还算友好。
装修方面也没有太过分,这种别墅当然以居家舒适为主,不讲究什么风格,实用就好。后院有一块不算大的草坪和一个5*5的小型恒温泳池,也能加温。但凯不觉得这玩意有什么用,洛杉矶属于温带地中海型气候,全年气候温和。大体上终年干燥少雨,平均最高气温23.3℃,平均最低气温13℃。水温就算再低,也低不到哪去。
除了这个之外,凯对这座房子很满意,关键是离这里不到十三分钟的路程就可以到中国城。
虽然洛杉矶的中国城已显得有些清冷,洛杉矶中国城是美国较大的华人聚居区。最早到洛杉矶的中国移民,大都生活在中国城附近。近些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就业的多元化选择,有很多年轻人移居他地发展,新移民散居各处。现在附近居住得最多是越南人,不过他们还是打着中国城的招牌,所以不少中国餐厅还是在那里。
凯瑟琳还需要等几天才能来,而阿福则需要搞定家具家电以及一些细微处的装修等等杂事,所以最近几天凯都是一个人住在酒店。他没事就逛了逛洛杉矶。
真没啥好逛的,原本凯还很期待中国城的,可逛了一天之后,就大失所望。那里的建筑似乎缺少规划,感觉很凌乱。建筑风格也老旧。甚至比想象中要脏乱。但从外观风貌看,洛杉矶的中国城就像国内偏远西部的小镇。更要命的是,那里大多数人都讲越南话,反倒说中文的变得很少,就算有,也是半阴不阳的中国话,听着都费劲。
倒是有些老人可以用中文交流,但问题是这里的老人大多只会家乡话,普通话相反不咋地,特别是那些老人多数来至两广,可凯又不会广东话……
反倒是一些老字号餐厅倒是让凯有点惊喜。
特别是一家湖南菜餐馆,老板是新移民,正宗湖南岳阳人。虽然凯不太会湖南话,但好歹和普通话相差不太远,彼此能听得懂。老板英文不行,招呼客人的都是他的大女儿和女婿以及二女儿。
他的二女儿是大学生,就读于UCLA,大女儿是在国内读的大学,因为一次交流生生涯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他丈夫是三代移民,这家店原本就是女婿家的,可到了女婿这一代,因为华人重视教育的原因,女婿早就有了体面的工作,餐厅自然经营不下去,于是干脆就转给了亲家。
女婿有空的时候就会来帮忙。
女婿的中文很差,面前能说而已,凯因为看到不少中国人,有点被勾起了乡愁,于是干脆就用普通话点菜,女婿抓瞎了,然后就让自己夫人来服务。
听到凯要吃剁椒鱼头、毛氏红烧肉、东安鸡、湖南小炒肉、外婆菜,女儿都被眼前这个鬼佬给惊住了。
外国人说中国话不稀奇,但丝毫口音都没有的却少,更何况这么熟练的点湖南菜,就更少了。
凯前世吃过阳历烤牛油,或许是材料上的差别,味道口感上虽然有点差别,但吃的特很开心,美国人可吃不来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