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6章 女主的极品妈(十三)
何甜甜的这番话,虽然不太好听,却有些道理。
在某种意义上,赘婿就跟娶进门来的媳妇一样,只是为了让人家传宗接代。
这也就是在架空的民国,要是搁在封建王朝,赘婿的地位更低。
朝廷要是征伐劳役,首批名单里,就有罪犯、赘婿、商贾。
现在民国了,赘婿的地位也没有太高的提升。
之前霍明庭会那般风光,不过是赵文绣喜欢他,愿意捧着他。
现在,“赵文绣”不愿意了,不但要跟他离婚,还在众人面前,毫不留情的撕下了霍明庭的脸皮,丢在地上任意践踏!
轰!
霍明庭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冲到了头顶,他又羞又愤、又急又气。
偏偏,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说什么?
人家“赵文绣”没说错啊,他就是个赘婿,是被赵家花钱“娶”进门的。
有正经的入赘文书,赵家不是只有赵文绣这对孤儿寡母,他们有打手,还有余家做后台。
只要赵文绣一声令下,霍明庭分分钟都被打回原形呀。
至于孩子——
还不等霍明庭拿着赵传玉做文章,何甜甜又开口了。
“还说什么孩子?传玉怎么了,她姓赵,是我爹钦定的赵家继承人。”
“传玉跟霍明庭一个赘婿有啥关系?”
“还是说,在你们万家,媳妇儿给你们万家生了孩子,将来要和离,还能把姓万的孩子带走?”
“啧,万老爷果然大方啊,连自家的子嗣都舍得!”
再一次被DISS的万老爷:……老子怎么就大方了?
不过是看在跟陈家做生意的份儿上,帮忙喊两句话,赵家这死丫头,不说找陈家算账,却跟条疯狗似的,死咬着他不放?
又是说他家儿媳妇红杏出墙,又是骂他不要自家子嗣……种种羞辱,再让“赵文绣”说下去,他万家都要成府城的笑柄咯。
更可恨的是,他还不能辩解什么。
谁让他先跳出来帮腔,先撩者贱!
万老爷嘿嘿傻笑,含混的说了一句,“玩笑,都是玩笑之语。”
说完,万老爷便不再吭声。
其他人见赵大小姐这般生猛,也都住了口。
他们与万家一样,都只是陈家的生意伙伴,又不是主仆或是老子和儿子,没必要为了陈家,往死里得罪赵家。
他们也是被过去的赵文绣蒙蔽了,以为赵家大小姐还顾念跟霍明庭的夫妻感情。
即便不顾及,也不过是个女人,女人嘛,都有妇人之仁。
不说别的,只是为了孩子,赵文绣也不能把霍明庭赶尽杀绝啊。
可眼下,听到这位大小姐的一通话,众人算是明白了。
人家就是把霍明庭当成了一个生孩子的工具。
工具想要造反,还想反噬主家,就只有被驱逐出门的下场!
果然,就在众人暗自琢磨“赵文绣”可能还有狠招的时候,就听赵管家开口了。
“我们大小姐的意思,已经非常明白了!诸位都是有见识的人,想必不会被个小人蒙蔽!”
以后,可不许像今天这般,帮着一个赘婿出头了。
赵管家意有所指,他的眼睛更是始终都没有离开陈世博。
陈大少:……麻蛋,得意什么,不就是仗着自己攀上了余家?
要不然,霍明庭即便是个赘婿,有了陈家的帮衬,也能把赵家搅得天翻地覆。
赵管家还算含蓄,何甜甜扮演的任性大小姐就不会这般了。
她似是被自己今天的精彩表现惊艳到了,暗自得意的同时,竟有些忘形。
明明事情已经处理得差不多,霍明庭也注定成为丧家之犬,何甜甜还是任性的补了一句:“对!我九叔说得对!”
“以后,谁再敢帮着霍明庭,就是跟我们赵家作对!”
这话说得,十分霸气!
只是,赵家虽然是府城首富,可也只是个商贾。
她这般放话,着实有点儿狂妄。
不说陈世博了,在座的几个富商,都忍不住蹙了蹙眉头。
赵管家和赵传玉:……大小姐(亲妈)还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呀。
这拉仇恨值的能力,他们作为最亲近的人,都忍不住无语。
“哈哈!伯母说得对!”
现场一片诡异的沉默,恰在这时,有一道公鸭嗓子忽然响起。
赵传玉眼睛一亮:“余二!”
赵管家也面露喜色,“余二少爷?”
他知道自家小小姐跟余家的二少爷关系不错。
但,关系好到能够主动跑来帮自家小小姐站台,赵管家还是有些想不到!
这位余二少爷来的真是太及时了。
最妙的是,他还赞同了“赵文绣”放的狠话。
四舍五入,是不是表明,余家已经成了赵家最坚定的靠山?!
余二是个半大少年,还不能代表余家。
但,在外面,任谁也不敢小瞧了余二呀。
而跟余二这般亲近的赵家……陈世博面容冷峻,心里飞快的衡量利弊。
他以及几个跟赵家不对付的富商,看到与余二并肩站在一起的赵传玉时,纷纷有了决断。
所以,当霍明庭被赵管家安排的打手,一拥而上的驱逐出酒楼的时候,陈世博等人仿佛没有看到。
至于霍明庭随后的下场,更是没人关注。
“九爷爷,霍明庭好歹是我的亲生父亲,我不能要了他的性命!”
事后,赵传玉分外冷静的跟赵管家商量。
“这样吧,把他们一家四口送回霍家老家,给他们置办几亩田,让他们好好过日子!”
这话听着,似乎是赵传玉到底顾念了骨肉亲情。
渣爹都要谋夺她的财产了,她还给渣爹留一条生路。
但,事实上呢,赵传玉这是让霍明庭一家四口活受罪。
霍家的老家?
哈,能够让一个孩子不惜跑出去讨生活的地方,可能是个富庶之地嘛?
霍明庭的老家,是个贫瘠的小山村。
慢说是乱世了,就是在太平盛世,也常年吃不饱肚子。
那里群山环绕,许多村民,一辈子都没有走出过大山,见到过外面的世界。
赵传玉把霍明庭一家四口送回去,定不会就此撩开不管。
她会安排人手,把霍明庭他们按死在老家,一辈子都只能土里刨食儿。
如果他们不曾见识过外面的花花世界,不曾在赵家享受过豪奢的生活,他们或许就会认命。
可惜,没有如果!
霍明庭过了这些年好日子,早就忘了曾经的艰难。
现在赵传玉不只是要把他打回原形,而是让他体验早就忘掉的幼时噩梦……
生不如死啊!
偏偏这样的事儿传出去,外人还会夸赵传玉一句孝顺、厚道。
国人都崇尚落叶归根!
赵传玉把渣爹送回老家,可不就是在满足长辈的心愿?!
任谁也挑不出错处!
当然,也有明白其中关窍的人,或许会骂赵传玉面甜心苦。
但,那又怎样?
成王败寇!
若是霍明庭侵吞了赵家,他能善待赵文绣和赵传玉?
“好!小小姐的安排很好。”
不管别人怎么想,赵管家非常满意。
“九爷爷,您觉得好就好!”
见赵管家赞同,赵传玉也跟着笑了。
霍明庭的事儿就此了结,赵家很快就进入了新的生活状态——
赵管家帮着赵传玉稳定几个老管家,迅速接管了赵家的产业。
赵传玉忙碌之余,重新又回到了第一中学。
读书,对于她而言确实不是最要紧的。
不过,如果有条件,赵传玉还是想多读些书。
不说学业,多结交些人脉,也是极好的呀。
“老大,你看到了吗,那就是周安娜!”
教室里,余二一副合格小跟班的模样,跟在赵传玉身后,冲着某个方向努了努嘴。
“你表姐?”赵传玉手里正在整理课本,听到余二的话,顺势抬眼看了一下。
十七八岁的大姑娘了,穿着第一中学的校服,即天蓝色的斜襟上衣搭配靛蓝色的及膝百褶裙。
两条又黑又长的麻花辫垂在胸前,辫稍上用蓝色丝带系着蝴蝶结。
周安娜坐在椅子上,所以看不到她的下半生。
不过,按照第一中学的校规,她应该也穿着白色的袜子和黑色的鞋子。
周安娜的模样很漂亮,是那种柔弱的纤细的古典美人儿。
从骨子里透着一股娇柔、一股清纯,仿佛一株白莲花。
幸亏周安娜不知道赵传玉的想法,否则一定会回骂一句:“你才白莲花,你全家都是白莲花!”
赵传玉作为土著女主,自然不知道白莲花在后世已经变成了骂人的词儿。
她就是觉得周安娜的气质不错,颇有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清雅。
“她才不是我表姐!她爹跟我妈只是同乡,祖上早就出了五服。”
余二一脸的抗拒,他是打从心底里不喜欢周安娜这个表姐。
太假!
太能装!
还把他亲妈当成冤大头哄骗!
明明满肚子里鬼心思,却还好意思在他面前伪装什么和善温和、宽容大度的好姐姐!
我呸!
我姐是余家大小姐,现在也是岛城大学的教授夫人。
哪里是周安娜这样的样子货所能比拟的?!
“你不喜欢她!”
这话不是问话,而是在陈述事实。
“老大,你不知道,这个女人……”
余二终于找到了机会,对着赵传玉就是一通bulabula。
赵传玉一心二用,一边继续整理课本、预习功课,一边听余二抱怨。
“老大,你、你倒是听我说啊!”
见自家老大这么不捧场,余二说着说着就没了劲头。
赵传玉,“我听着呢,你继续!”
余二:……你都开始默写诗歌了,居然还说自己在听?
敷衍也不是你这种敷衍法啊。
“她就是一个寄居在你家里的亲戚,你不喜欢,离她远些也就是了!”
赵传玉绝对是个好老大,见自家小跟班这般丧气,便抬起头,认真的对他说道。
“不是,老大,你不明白我的意思。这个周安娜居心不良,她不但在我们家乱打听,还格外关注你们赵家的事儿!”
余二认为自己并不是在大惊小怪。
赵传玉愣了一下,“哦?她还知道我们家?”
赵传玉并不认为,自家跟余家的表小姐有什么关系。
“是啊,按理说,她不应该知道。可她却总是有意无意的打听!”
余二用力点头,一副‘我就知道她有问题’的模样,小声说道,“老大,她是不是被人指使?”
赵传玉眯了眯眼睛。
霍明庭已经被她派人押送回了老家,陈家也偃旗息鼓了。
但,这并不表明,赵家就安全了。
另外,赵传玉并不满足于自家的生意,她还偷偷动用了爷爷留给她的后手。
还有史密斯那边——
赵传玉的大脑飞快的运转。
片刻后,她说道,“先不管她,或许她是听到了外头的流言!”
“毕竟我们家的事儿,在府城并不算秘密,还有点儿戏剧性!”
不管是曾经的弄个戏子当赘婿,还是现在休掉赘婿、大肆包养戏子,她亲妈赵文绣,绝对是府城的话题人物。
除了她的“叛经离道”,她的好运气,是府城许多富太太、闺中小姐羡慕的主因。
在这个年代,不是每个女人都能活得像她这般恣意。
年轻时,看上戏子,逼着家里人同意结婚;
小白脸丈夫年老色衰,就直接休掉,再去找更年轻、更俊美的小鲜肉。
天天被几个鲜活粉嫩的男孩子伺候着,各种享受应有尽有,简直比前朝的老佛爷还要舒坦、惬意啊。
对于这样的亲妈,有时候赵传玉都有些羡慕。
当然,赵传玉也非常满意与亲妈的状态。
喜欢戏子,就花点儿钱捧一捧,绝不把人往家里领。
只要不再弄出一个“霍明庭”,亲妈想怎么玩儿,赵传玉都支持。
可惜,这话不能随便说,FLAG更不能轻易立,这不,亲妈很快就打脸了。
“传玉,这孩子是程老板一时好心救下来的,但程老板下个星期就要回京城了,不好把他带回京城。”
何甜甜这天领着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回来,随意的跟赵传玉说道,“程老板知道我最是善良高贵,便想把这个孩子托付给我!”
赵传玉:……不是吧,这人跟自己的年岁差不多,亲妈怎么就——
“狗儿不在咱家吃白饭,他小时候跟着亲爹去歪果仁那儿当过差,认识好几个歪果来的什么使臣呢……”
何甜甜随后的这句话,让赵传玉瞬间眼睛一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