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碗汤(七)
清欢这样直言不讳,薛华并不生气,甚至还轻笑起来,似乎对他来说,接触到清欢这样的女人还是第一次,觉得新奇有趣,于是耐心十足,将她当作顽皮小童,给予了十足的纵容。“我承认的话,你所有的问题就都能得到答案了么。”
“……”就算他承认了她也不会信,这话就是个梗,他怎么一副听不懂的样子……“你是A国人么?”
“是。”
“那你怎么会不懂这句话?我没进监狱的时候这句话就已经流行了。”
闻言,薛华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这世界上还有很多我不了解的东西。”
表现出自己的无知的时候,薛华完全没有一点羞愧,似乎对他来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我有太多的事情不懂了,以后还请多多指教。”
在监狱里见多了粗鲁的男人,清欢觉得薛华真是清新脱俗。“不敢当。”
其实薛华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她大可以跋扈不讲理,但是一定要顶着女囚这个名头,而在他的目的达到后,她能轻而易举的得到自己想要的证据,然后干净利落的洗白,讨回自己应得的一切。清欢往外走了两步,回头瞧了薛华一眼:“那我其实是自由的,是不是?”
“从某种角度来说,确实是这样没错。”
清欢又盯着薛华看了几秒:“方良才放出去了么?”
薛华想了一下告诉她:“你现在就去监狱门口的话,兴许刚好能遇到他。”虽然他不能理解这两个人之间究竟能有什么情谊,世界上父母都能轻易抛弃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是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之间呢?薛华看起来很温和的样子,其实最不相信所谓的羁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可以斩断的,如果不能斩断,那一定是因为采用的方法不对。
接下来他听到了关门的声音,应该是清欢离开了,薛华这才将双手交叠在一起,似乎仍然能感受到那片刻间奇妙的感觉,这很新奇,但也并不难接受。想到这里,他摁了下铃,刚离开不久的女性下属走了进来,薛华闻声朝她的方向“看”去,伸出一只手:“写字。”
“啊?”干练强悍的女强人下属瞠目结舌,样子非常呆,但幸好BOSS看不见,她在心底深深庆幸着,否则真是有愧于自己的专业。
薛华又重复了一遍:“在我的手心写字。”
女下属沉默了两秒钟:“先生,写什么?”
“什么都可以。”
于是女下属颤巍巍的伸出手,感觉自己玷污了这位先生,写字的时候无比的小心翼翼,动作更是轻柔,因为不知道要写啥,所以就试探着写了一句福如东海。
不过就写了第一个字,薛华就把手收回去了,然后示意她出去。女下属一脸茫然,剩下薛华一个人慢慢摩娑着自己的手心。为什么都是写字,两个人给他的感觉却浑然不同呢?真是奇怪……奇怪的让他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薛华想,也许刚才那都是自己的错觉,清欢在自己手心写字其实并没有多么神奇,可能那个瞬间他想了其他的事,所以导致出现了错觉。
可是……薛华心想,还是得再试一次才知道那是不是偶然。
他想到什么就去做,立刻让人备车去找清欢,结果得知清欢已经带着方良才离开了,好在跟在清欢身边的下属都随时和自己保持联系,因此问到了地址后,薛华就赶了过去。
清欢一开始蹲在门口装蘑菇,她问过了,方良才还没出来,但是这大太阳的等人确实不太好受。大概过了几分钟,方良才出来了,他穿着简单的T恤长裤,拎着一个小包,整个人看起来茫然又可怜,一点都不像混合区里打败天下无敌手的大哥大。
此刻方良才站在监狱门口,仰头看向天空,阳光太刺眼了,他都二十年没见过这样的太阳了。清欢瞧着都咋舌,再站下去……估计人都要中暑了,方良才却跟几辈子没见过太阳一样死死的盯着看,清欢想要他发现自己的希望泡汤了,就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丢过去,恰好砸到方良才的脑门。
方良才吃痛回神,咬牙切齿地四处看来看去,是谁敢偷袭他?!
“喂。”清欢对他摆摆手打招呼,“发什么呆啊,到这来。”
监狱周围人迹罕至,方良才出来了还不知怎么离开呢,他看见清欢也很惊喜,这么多年了,他无亲无故,在监狱里也从没有人看望过自己,后来的清欢,虽然说两人是各取所需,可方良才悲哀的发现,自己竟然也就只有这么一个勉强称得上朋友的人。
“你那天去哪了?”方良才急切地问,那天清欢被带走就再也没回来,他问了狱警好几次,平时早就动手的狱警虽然脸色很难看却都乖乖回答了他,这不得不让方良才惊讶。“怎么出来的?”
“我说过不仅我要出来,你也会出来。”清欢撑着下巴卖关子。“你看,本来打算用个五年的,现在不到三年就出来了,提前了两年,你开不开心?”
方良才气恼地瞪她,三年了,清欢脾气他不说了解个十成也有五六成,一旦她开始顾左右而言他的转移话题,那就代表她不想回答他的问题,他再怎么问都没用。“开心。”
“既然开心就跟我去个地方吧。”
“去哪儿?”方良才跟着清欢走,然后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把自己带到一辆加长豪华轿车前面,还有戴着白手套的司机恭敬地为他们打开车门。
虽然他不知道清欢的来历,但是被投到混合区的人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身家?
清欢没理会方良才的表情,一脚踢在他屁股上,然后自己坐到了前面。方良才身上穿的劣质衣服当然不能见人,所以她还叫人准备了新衣服,方良才穿上也是人模人样的。
车子行驶了两个小时还没停,方良才忍不住又问了一遍:“你到底要去哪儿?”
后视镜中的清欢双眸漆黑,她停顿了几秒才回答方良才:“回家。”
“……家?”三年来,方良才第一次听到清欢提到她的家庭,“你回家,带着我干什么?”
“顺便。”清欢白了他一眼,似乎刚才的深沉只是方良才的错觉。“不然监狱那里打不到车,你准备步行到街上吗?”
方良才:“……”哦谢谢你哦原来是我自作多情了。
一个半小时后,车子停在了一个高档小区门口。这里寸土寸金,买得起这里地皮的都是有钱人家,因为保全做得特别到位的关系,这里还住了不少明星,房子供不应求,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
清欢下了车,看着三年不见也仍然崭新依旧的小区,似乎时间完全没有流逝,一切都还停留在三年前。
但她知道不是的,她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年,她不再是从前的自己了。这里也不再是她心心念念的“家”了,“家”这种东西,她从来都不曾拥有过。
如果心底知道付出得不到回报,一切希望都会被人践踏成泥,那就应该早点清醒过来,命里无时莫强求,可如果被欺负被错待,也不能忍气吞声。
人活着就要争这么一口气。
“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吧,以后有事找我的话,打这个电话。”清欢塞了张纸条到方良才手里,然后大步迈进小区。
保安看到陌生人连忙过来拦,清欢眯起眼睛,连保安都还是三年前的没有改变,什么都没变,只有她变了,那么她那些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的“家人”,有没有改变呢?如果变了,是变得更好还是更坏?
“不认识我啦?”清欢脸上带着笑。“好久不见了。”
保安一眼认出她,露出惊讶的表情:“是你?”
眼里的厌恶与轻视那么明显,掩都掩不住。清欢似乎都听见了他心底的声音,原来是那个开车撞死人后逃逸的女人,顾小姐那么好的人怎么会有这样的妹妹?
清欢懒得再跟他废话了,继续往里走,保安要来拦她,可惜黑西装们动作更快,一路上毫无阻碍,清欢熟门熟路地找到自己三年前的“家”,没有人在,她看着门上的指纹锁,没用自己的手去试,因为她知道肯定开不了。
对“家人”们来说,没有了她,就像是生活中没有了垃圾与糟粕,身体的烂疮被切除,多余的终于不在了,还不赶紧抹去一切她存在的痕迹?
但她偏偏要做那个眼中钉肉中刺,就是要让他们看得再不爽再难受一点,却又无能为力。
黑西装们个个神通广大,开个指纹锁实在算不得什么难事,清欢轻而易举就进去了,“家”里焕然一新,连装修的风格家具的摆设都是大变样。
清欢到厨房拿了瓶饮料,拧开喝了两口,就打开电视翘起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欣赏起来,嚣张的令人看了牙痒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