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碗汤(二)
皇宫南面的宫殿是皇子们的居所,又被称为东八院,里面住着皇帝的十几个儿子,玄祯的寝宫也在里头。
当天晚上清欢沐浴更衣,跟随在玄祯后面,参加了宫宴。因为她与玄祯并不曾真正举行过婚事,玄祯以尊重她为名义,让所有人都称呼她为姑娘,这场晚宴也是以感谢她这位三皇子的救命恩人而举办的。
既然如此,清欢也就干脆做出一副方外之人的模样,她并没有穿上玄祯送来的宫装,因为她太清楚了。这张说好听是淡雅如菊难听点就是寡淡的面孔,若是穿上与她人一样的宫装,那可真是要泯灭众人。皇宫之中美人无数,环肥燕瘦各色齐全,哪里缺她这么个中等之姿?在寻常人群里兴许是个美人,可一旦和争奇斗艳的宫妃们比起来,那可真是差的太远了。
哪怕是身边伺候的宫女,长得都比清欢艳丽些。
但她偏和常人是不一样的,即便用着最平凡的皮囊,这具身体里也有一个温柔威严的灵魂。无数的时光过去,长久的年华让她不同于世俗之人,哪怕她容色浅淡,可无损天人之姿。
一众绫罗绸缎娇媚妖娆的美人之中,唯独她身着粗布麻衣,不施粉黛,青丝用木钗挽起,却丝毫不显得卑微平凡。仿佛这一簇簇鲜艳的娇花之中,硬是直棱棱的生出一枝苍翠空谷的竹子来。
玄祯也没想到清欢会穿成这样,他只有一瞬的失神,便很快反应过来,上前一步对皇帝道:“父皇,这位就是救了儿臣一命的温了了温姑娘,儿臣将她带回来,一是为了感念救命之恩,二也是想同父皇求个恩典——”
“皇上,可否容民女说几句?”清欢不疾不徐地打断玄祯的话,对他投过来的视线视而不见,因为从头到尾她都没打算掺入这群人的爱恨情仇之中,他们要爱便爱,要恨便恨,她可不想弄的一身腥。
说白了,她是想毁约。反正玄祯也不是真心喜欢她,只是想拿她做饵,温了了救了玄祯已经是天大的恩情,没必要再将自己搭进去。
皇帝从未见过清欢这般女子,他是喜好美色之人,眼前这姑娘岁数小了些,但论起容貌实在跟他身边的嫔妃无法比,可就是这周身的气度以及不卑不亢的态度,还有这满殿中共她一枝独秀的果敢,让阅人无数的皇帝有了几分欣赏。更何况,人家还救了他的儿子呢。“你救了朕的皇儿,大可畅所欲言。不仅如此,朕还要满足你一个心愿,只要你提出来。”
清欢轻笑,她这一笑,便又和大殿中其他女子不同了。这种洒脱肆意的笑容,是皇帝不曾在任何女子面上见过的。“这倒是不必,医者父母心,民女救人,乃是秉持身为医者的原则,又如何能恃恩行凶?但民女的确有个不情之请。”
“哦?”
“民女听说,天底下医术最厉害的人都在皇上这里,心甘情愿为皇上效力,民女不才,斗胆请求皇上,让民女在太医院请教一段时间,不知皇上可否恩准?”
玄祯意图说些什么,却被皇上打断了:“你就想要这个赏赐?”
“是。”
皇帝微微眯起眼睛,“自古以来,断没有女子进太医院的先例。”
“民女并非要做个女太医,只是想请教医术,皇上是明君,难不成还会拒绝民女的请求吗?”清欢丝毫不惧,态度仍旧不卑不亢。
皇帝大笑起来:“准了准了,你这话说的朕身心舒畅,若是再不允,反倒是朕不讲人情了。”
“多谢皇上。”
看起来似乎是皆大欢喜,虽然她生的普通,可是能让皇帝对其另眼相看,还是让不少妃子心中有了计较——兴许就是山珍海味吃多了,陛下突然想要换个口味了呢?
唯一不高兴的就是玄祯了。他本来想要借着这个机会向父皇提出迎娶温了了为妻的请求,不仅塑造了自己知恩图报的好形象,还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无心皇位,从而降低其他兄弟乃至于皇帝的戒心。可清欢一打岔,她先向皇帝提出请求,那么这时候玄祯再提反倒不好了。
也因此,宴会结束后,他询问清欢:“了了,你——”
“我知道王爷想说什么。”清欢笑了笑,“王爷不必因为这救命之恩便以身相许,那都是话本子里的故事,了了虽然自小在山中长大,却并非傻子,你我一路同行,王爷于我,并不曾有男女之情,反倒是我的逾矩让王爷委曲求全,这可不好。”
玄祯一窒,他万万没想到了了竟然看得出来他对她并无情爱,一时之间想要解释,嘴巴张开却不知说些什么。
清欢又道:“既然皇上准我入太医院学习,那么我便不在皇宫待了,更不能与王爷住在一起,免得落人话柄。之前唤过的那几声夫君,是了了不懂事,王爷将它忘了吧。”
说完,也不待玄祯回应,转身便走了,只留下淡淡药草香。
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掺合进玄祯等人的感情世界里,因为这几个男子她都不喜欢,只要让这个朝代能够延续下去便可以,谁管最后谁坐上那个位子呢。更何况,她看皇帝心里有数,没必要与皇帝站在对立面,这是皇权至上的社会,她为何放弃正值壮年的皇帝,而去帮助根基不稳的皇子们?
只要不让这些皇子一窝蜂的全部爱上绝世美人并且心甘情愿成为对方众多男人中的一员,那就不会发生美人称帝的荒唐事。她活了这么久,见过不少女皇帝,可从没见过哪个皇帝是靠着男人上位争权夺势的,女人骨子里的野心与欲望,应该凭借自己的谋略和主张,靠着睡男人得来的江山有什么意义?
准确一点来说,清欢就没把宝押在玄祯身上。一个为了皇位能够欺骗妻子,甚至眼睁睁让妻子去送死的人,哪怕温了了的死他其实没有直接责任,也在在说明了此人的薄幸。明知道她会死,仍然让她去死,一丝怜惜也无,实在是叫人愤慨。
清欢的行李并不多,鉴于她身份特殊,皇帝特许她不必向任何人行礼,还赐了她一面通行无阻的令牌。他可没动过清欢的脑筋,毕竟是四十岁的人了,虽说还是喜欢鲜嫩娇美的小姑娘,清欢容色不足气质来凑,皇帝却从一开始就没打过她的意思——原因无他,他喜欢娇弱无知的美人,可以任意捏圆搓扁那种,清欢看起来就不好糊弄,又熟知药理,连濒死之人都能救活,这样的女子,一旦存了不轨之心,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上了年纪,就越发怕死了。
清欢很快就在太医院混得如鱼得水,她说的什么求教医术当然是借口,温了了本身的医术不说,便是她从前,就已经学习过更高明的医术,所以她一到太医院,俨然就成了这群老太医的头儿,太医们大多醉心医术,并无门户性别之见,清欢也不吝教导,因此在太医院的生活,可比在玄祯身边快活多了。
拒绝掉玄祯后,对方来寻过她几次,每次都被她四两拨千斤的婉拒,次数一多,玄祯也歇了心思。毕竟他是身份尊贵的皇子,怎么可能在这一棵树上吊死,他不来,清欢更高兴。
她在等待一个时机,这种事情从来急不得,时机未到,她大可尽情玩耍,谁都碍不着她。
某次一个宫妃突发恶疾,她刚入宫不久,因为肌肤如雪腰肢极细,深得皇帝的喜欢,已经接连半个多月都翻牌子了。结果突然爆出恶疾的消息,皇帝震怒,太医们却诊治不出个缘由来,个个愁眉苦脸。按照皇上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架势,他们实在很有可能脑袋搬家。
要是死了,以后还怎么跟了了姑娘学习医术?
皇帝勒令太医院的人全部都到宫妃的寝殿去,清欢也理所当然地抓过去,哗啦啦跪了一地的老人家年轻人都是男子,身着粗布麻衣的她自然十分显眼。
皇帝都要把她给忘了,如今瞧见她,顿时眼睛一亮:“温了了!”
“民女在。”
时机来了!
“快过来,快来给朕的爱妃看看,她到底是怎么了?为何颤抖不止脸色发青神志不醒?太医院这群废物,朕白养他们了!”
清欢笑吟吟从地上起来:“陛下此言差矣,太医们为宫妃诊病,要隔帘问脉,一旦遇到恶疾,很难第一时间察觉,实在不算他们的过错。”
她挽起袖子,顿时露出一截白玉般的手腕来。这段时间在太医院,什么粗活都不用做,药草不用她采也不用她晒,每天山珍海味应有尽有,太医院还有专门负责为宫妃调理的太医——结果全让她给享受了。所以这会儿手上的茧子没了,皮肤更是白的发亮,因为姿容清秀,反倒显出一股清冷之气,倒不像是人世间的人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