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谨遇还没回答,苏慕许想起唐乾说的话,脑袋嗡的一下。
笑的很好看?
该不是刚才她笑的样子,让她想起了曾经对他笑的很好看的那个女孩吧?
爷爷曾说,她天生长得甜美无害,眼神纯澈,人见人爱,便是犯了错,也不忍心惩罚她。
这么说来,他之所以哭,是因为她的笑,勾起了小时候的回忆。
那些记忆,有难过的,也有温暖过他的。
那个糖纸,她看着真的很眼熟。
“唐乾比你小一岁对吧?”苏慕许喃喃自语,“他什么时候遇见那个女孩的?”
“他十岁的时候。”顾谨遇答道。
虽然唐乾没说,但他听唐乾提过十岁那年在晋城待过三个月。
是被人贩子骗去的,他很乖,人贩子对他放下了警惕心,想找个出价高的,他便趁着人贩子不注意,跑了。
苏慕许算了算,唐乾今年22岁,十岁也就是十二年前,那么,那个小女孩今年应该十七八岁了。
很巧,她就是十八岁。
苏慕许忽然想到了什么,让顾谨遇把糖纸图片发给她,然后她转发到了微信群里。
“哥哥们,你们看这个糖纸眼熟吗?”她问。
她很快看到了哥哥们的回复。
苏慕白:“你画的,五岁的时候。”
许铎:“我们一起画的,你不记得了?”
许辰:“你五岁生日时,自己画的糖纸包装。”
苏慕林:“是的。”
苏慕乔:“我怎么不记得?”
许言:“我也记不清了,好像有些眼熟。”
许为:“那是你们俩还小,只知道吃。”
苏慕许又问:“我五岁的时候去过晋城吗?”
苏慕白:“去过,爷爷的战友的儿子结婚,爷爷去参加婚礼,你非要跟着去,还当了花童。”
苏慕林:“我记得,我们一起去的。”
苏慕许的心跳几乎静止。
不是吧?
唐乾要找的女孩就是她?
这……她一点印象也没有啊!
许辰:“小妹,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苏慕白:“这图片哪里来的?”
许铎:“我好像还保存着原画,用回去找找吗?”
苏慕许:“不用了,没事,就是看着眼熟,我去午休了,哥哥们午安~”
匆忙点开那图片,苏慕许又认真看了一遍,发现了粉色糖纸上有好多字母。
挨个去认,跟她和哥哥的名字完全吻合。
可以确定,这糖纸就是她五岁生日专门定制的糖果包装纸。
这就尴尬了!
唐乾该不会暗恋给她棒棒糖的女孩吧?
十二年了,他颠沛流离,还被人哄骗偷渡到了国外,好多次差点丢掉性命,后又成了雇佣兵,居然还能将糖纸保存完好。
心,抽抽的疼。
“怎么了?”顾谨遇看的揪心,她的反应,他有些看不透。
难道她真的见过那糖纸?
苏慕许抬起头,不知道该怎么说。
他心眼那么小,要是知道唐乾要找的女孩就是她,会作何敢想?
唐乾没心眼,知道是她之后,会是什么反应?
好乱啊!
“有点困。”苏慕许打了个哈欠,选择先将这事儿给压下去。
顾谨遇没再说什么,送她回房休息,只是一路上手机响个不停,全是她哥哥们发来的消息,有关那张糖纸。
顾谨遇知道了糖纸的出处,一瞬间明白了她为什么神色复杂。
原来,唐乾要找的女孩是她。
这也太巧合了。
他高兴不起来。
顾谨遇卖了个关子:“等高考结束再说吧,不是什么大事。”
七个哥哥纷纷陷入沉思,各种好奇,特别想知道那糖纸是谁收藏的。
看样子不是顾谨遇,不然小妹不用来问他们,直接问顾谨遇就行了。
是谁偷偷惦记着他们家小妹?
七人都没有再问,眼下什么事都没有小妹高考重要,他们绝不会打扰。
苏慕许为了高考,也只能将这件事给压下去,绝不会去问唐乾,以免有情绪波动。
顾谨遇猜到了她的心思,将苏慕林给叫了过来,给唐乾放了假。
只有他不在许许面前出现,许许才能真正做到当什么也不知道。
唐乾挺高兴的,叫上兄弟们,去了晋城。
顾谨遇从定位上发现唐乾去了晋城,心蓦地疼。
如果唐乾对记忆中的那个女孩有执念,他该怎么办?
他说那个女孩笑的好看,足以说明他是喜欢的。
女孩给他一颗棒棒糖,他连糖纸都能保存十二年。
创建儿童慈善基金会的时候,让他取名字,他取的也是棒棒糖。
按了按有些沉闷的心口,顾谨遇给唐乾发消息:“怎么去晋城了?你还记得在哪里遇见她的吗?”
唐乾:“有一点印象,在一个广场,如果还在,应该能认出来。”
一般来说,城市的广场很少会重建,也都会有标志性的建筑。
顾谨遇:“好,乖乖的,糖别吃过量。”
唐乾:“好的。”
唐乾满怀期待的去晋城,十分雀跃。
他有一个好强烈的念头。
第一次想要再见到她,一定能再见到她。
小七说过一句话:“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那是她喜欢上一个男人,人家不搭理她,她还不死心,才那么说的。
那时候他没什么感觉,对这些都不感兴趣,现在猛然想起来,觉得特别有道理。
他记了她十二年,她会不会也记得他?
那时,也是夏天,他在广场翻垃圾桶,捡矿泉水瓶,想要卖钱买馒头。
她穿着白色的小裙子,跑的挺快的,将手里的饮料瓶递给他。
那瓶饮料,是新买的,都还没有开封。
他不接,准备走的时候,她叫住了他,笑着对他说:“哥哥,你好漂亮呀,你能跟我回家吗?”
他想走,她拽住了他的袖子,也不嫌脏。
她长得好好看,像洋娃娃一样。
声音也好听,笑的更好看,他一时看呆了,连她什么时候塞给他一颗棒棒糖也不知道。
他伸手要摸她头发时,有大人围了过来,将她抱走,还有三四个人对他拳打脚踢。
说大小姐千金之躯,是他这种捡破烂的乞丐能摸的吗。
她家一定很有钱,他抱着头的时候,这么想。
有钱真好。
能穿漂亮的衣服鞋子,能笑的那么好看,连头发都是香的。
如果再见到她,他会认出她吗?
她应该不记得自己了吧?
十二年,五六岁的孩子记不住什么的。
反正他五六岁的时候,只记得总被人丢弃,没少挨打,具体的,早记不清了。
记忆最清晰的是在阿婆家的那一年,他却没记住阿婆家在哪里,连那座城市叫什么,也毫无印象。
他记性很好的,只是那一年他从未离开过阿婆,也没想过阿婆有一天会离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