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类人,只要你不触及到他的根本,饶是天打雷劈,他也能云淡风轻,和你相安无事,但一旦触及其逆鳞,就会倾尽所有甚至不惜一切。
陆馨明显是这类人,舒颜颜是她的要害。唯一的女儿一出事,她俨然失去理智,无所不用其极,为了救自己的女儿,可以毫无顾忌地在另一个女孩身上撕开血淋淋的口子,甚至连恪守多年的秘密,也能不管不顾。她只是要自己的女儿!
眼睁睁看着女儿被人掳走,陆馨疯了,说出的话狰狞而凶恶。穆煜泽其实没有把她带到a市,不过也好不到哪去,他派人将她软禁在了自己家里,24小时都有人轮流看守。
活了半辈子,陆馨也算是经历过风雨的人,说出那样的话后,她很快就后悔了。她并不是觉得自己有说错的地方,她说的是事实,死去的人死去了,她没必要再为他们的使命而继续活着。她后悔的是,穆煜泽是女儿最重要的救命稻草,她没有抓好,至少当时,不应该和他反目。
穆煜泽这条路走不通,她还有另一个出口,那就是——刘茂智!她手里有钳制他最大的砝码!虽然付出的代价太大,但她管不了了。“虎毒不食子”,她不信,他能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下毒手。这是一个极其冒险的决定,但她必须赌!
现在,她在等一个机会,乘着监视她的人有半分松懈,她就会抓住时机刘茂智,到时候,颜颜自然会解除危险。
只是陆馨还没上刘茂智,舒颜颜就自己回来了,与此同时,住进她家连续几天寸步不离监视她的人,也突然消失了。
舒颜颜眼圈通红,面色浮肿,几天不同寻常的遭遇显然把她吓坏了,见到陆馨那一刻时,就扑进了她怀里,大哭起来。
“妈妈……”
“……颜颜……你回来了,没事……没事就好。”
母女俩哭成一团。
“妈妈,他们欺负我……”进屋后,舒颜颜自是把自己这两天的遭遇委屈零零碎碎都讲了出来,当讲到一帮人污言秽语**她时,更是泪水涟涟。
陆馨疼惜看着蜷在自己怀里的女儿,眼里悲愤,浑身颤抖:“畜牲!这帮畜生!不得好死!”
“……妈妈……”
“颜颜,对不起,都是妈妈不好,是妈妈没有保护好你。”看着怀里的人哭得更伤心,陆馨也算是了解自家姑娘的脾气,隐隐觉得还有更严重的后文,于是小心地问道:“颜颜,那帮畜生没得逞吧?”
“我……”这次舒颜颜只是哭,再不答话。陆馨搂住她,不住安慰,手指触摸到有些硬的欧根纱材质,这才发现女儿身上穿的衣服不是那天穿的那套,穿在她身上,宽大不少。陆馨目光稍一仔细打量,手指轻轻一挑她脖子上的纱巾,不看还好,一看,脖子上的肌肤,竟然有青紫的痕迹,触目惊心,陆馨不敢再往下想,捏住纱巾一角的手在颤抖,心更是颤抖。难怪……难怪极少戴围巾的女儿,刚刚怎么也不肯松开脖子上的纱巾。
“颜颜,告诉妈妈,是不是那帮畜生对你做什么了?”
反复询问多次后,舒颜颜才肯把后续讲了出来,陆馨听完,心里的震惊快要压过愤怒,悲从中来,更是怒不可揭,“刘茂勋这个畜牲,他……他竟然……畜牲!”说话间,上下齿磕在一切,吃吃作响,眼睛红了大片,怒意滔天。
舒颜颜哪见过温柔好脾气的妈妈这幅样子,这两天本就受惊太多,脆弱的神经再经受不住这样的波动,当下被吓得一下从她怀里跳出来,错愕地退了好几步。
注意到女儿的动作,陆馨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吓到她了,当下立马收敛了脸上的凶狠,颤声道:“颜颜,妈妈不是故意的,实在是……实在是……”后面的话,陆馨怎么也说不出。
“……没得逞就好……没得逞就好……”
好半天,陆馨嘴里喃喃的都是这句话。难道,一切都是报应?她不要她的女儿好,自己的女儿也要遭罪吗?
二十多年前。
那时候陆馨还不是陆馨,她是陆凤仙,一个不谙世事、典型的农村姑娘。因为不满长辈的媒妁婚姻,一个人从家里逃了出来,中途不断地转车换车,糊里糊涂到了a市,只因为听人说a市是全国最繁华的都市。
那时候的a市岁远远比不上现在这般繁华,但也是个潮流涌动、物欲横流的都市。
突然闯到这样一个新天地里,只有小学文化的陆凤仙迷茫了,因为轻信人言,竟被人骗到了百乐门。
百乐门是个什么地方——达官富贵、无所事事的公子哥们私下消遣的场所,是a市最大的、赫赫有名的歌舞厅。里面人设混杂,各路权色交易每天都在上演,女人欲说还休的媚笑、男人不好好意的**,一年365天连续不断的歌舞升平,说是纸醉金迷也不为过。
第一次进入时,陆凤仙就吓住了。她想过要逃跑,但逃去哪里?像之前一样饱一顿饿一顿沿街乞讨?再加上进去几天后,一切都安然无恙,见了一次老板,对方打量了她一番,就让她好好休息,并且吩咐人安排她住下。后来连连续续地,每天有人专门来教她跳舞,唱歌,并没有让她做什么肮脏之事,而老板告诉她,不管接客也好、还是陪客人说说话跳跳舞也好,一切都是她自由,甚至她要走,也是没人拦的。
半信半疑中,陆凤仙住下了。她在百乐门里依旧什么也不做,饶是如此,她在里面受到的待遇依旧一份不差,甚至隔三差五,老板还会亲自送上漂亮的金银首饰,这都是住一起的其他姐妹说没有的待遇。
直到后来,她才明白那位大老板的深意。那是半年以后,那位慈眉善目的老板,第一次求她,说是场子里晚上要来位大人物,一般的烟柳之花自是看不上,若是做得不好,对方恐怕会惹事。只是简单的跳跳舞寒暄两句,所以祈求她出面帮个忙。
自己住在这里面每天白吃白喝,陆凤仙心里早就过意不去,这样一点小忙,自然是要帮的。那晚要见的是个什么样的小忙陆凤仙记不得了,只记得全程那人规规矩矩,果真只是点到为止的交谈。晚会结束后,老板找到她,递给她一个包装精致的礼物盒,说是多亏了她的帮忙。打开一开,是一对昂贵不已的翡翠耳坠,前两天听同屋的小姐妹说,那是老板自己在拍会上花了大价钱才拍到的,听说是某位前朝妃子的首饰,没想到到了她手里。
人都是有虚荣心的,加上老板送她耳坠时,同屋还有两个小姐妹也在,陆凤仙骄傲地接受着她们的赞美之词、艳羡的目光,直到听到一个嘲讽的声音响起:
“一对耳坠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就这样的货色,舞姐姐要多少,有多少!”
当时她还不认识什么舞姐姐,凭直觉,她知道对方肯定是百乐门里的红牌,随后就在关系好的那个姐妹口中得到了验证。
雪舞,不同于其他小姐妹妹每天都游戏在场子里欢声笑语只为博达官贵人的喜欢,相反,她极少出现,只有百乐门来了重要人物时,老板才会请她出场,是老板面前名副其实的第一红人。
听说,她就住在百乐门后面的幽静小居,因为极会跳舞,所以叫雪舞,姐妹们也都叫她舞姐,每年百乐门重大节日,领舞的人,一定会是她。听说,她长相极美,见过她的人无不印象深刻,而且出自书香门第,琴棋书画一样不落,所以才得到老板的赏识重视。只是这样的人,却是个孤儿,父母早逝,不然也不会沦落到这样的地方。
第二天,陆凤仙主动找了老板,告诉他自己愿意接待百乐门重要的客人,陪他们聊天跳舞。自然,每次事成后,她都会受到老板各式各样的礼物,礼物自然是越来越贵重,这更证实了之前她收到的那对据说是某位妃子的耳坠,真的很廉价。这期间最重要的事,是老板终于给她在楼上单独安排了一个房间。
**的膨胀是无极限的,百乐门有单独房间的姑娘多了去了,而她的目光,显然不在此,而是——百乐门后的幽静小居。这也意味着,不但是陪客人跳跳舞喝喝酒,她需要做得更多。
心态急剧的变化,陆凤仙在深夜一个人安静的时候,也不是没有罪恶感,也不是没想过要回头,但是,一个人如果习惯了灯光下追求者爱慕的眼神,听到的各种溢美之词,如何再回到之前平淡无极的生活状态?尤其是——两个月后她亲眼见到那位传说中重要人物:雪舞。
她确实很美,一袭白裙,脸上几乎没涂抹任何脂粉,是那种干干净净的美。除了手腕上稍显黯淡的木镯,她身上没有多余的首饰,但气质极好,甚至比她的长相更为出众。在走廊里迎面走来时,她甚至还对她笑了笑。
直到她身影消失,陆凤仙看着她离开的方向,还没回不过神来,然后听到自己的声音问出:“她是谁啊?”
“舞姐啊,这你都不知道。”
原来是她,怪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