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人柔软的身躯紧紧贴着王哲的身体,他不自在的动了一下,换来的却是海筱云把他搂得更紧,她的睡衣很薄,隔着这样薄的睡衣,王哲甚至能感觉到她皮肤的娇嫩光滑。
终于还是从海筱云的拥抱里挣脱开来,王哲轻轻的咳嗽着,用手揉了揉海筱云的头,仍然是对待孩子的态度。
这种态度的亲昵让海筱云觉得很窝心但却不满足,但她只能把这种情绪藏在心里面,因为她太明白眼前这个男心里只有已经去世的姑姑,如果自己表现得太过分,会把他吓跑的。
这栋公寓房里从海筱云在这里居住开始就一直为王哲准备了一个房间,海筱云总算平复了自己的情绪把王哲领到他的房间去,然后一直看着他睡下以后才离开。
王哲躺在床上闭着眼睛。
他没有睡着,而是闭着眼睛在思考着有关世纪星海的一切。
这半年中,王哲先是在纽约接受全身整形手术,经过了绝对称得上痛苦万分的手术后,他转到堪萨斯州的一处农场修养,几乎没有人知道他在农场生活的这么长时间里,做了些什么事情。
当然,他现在已经不是王哲的身份了,现在他是一位美籍华人阿列克斯•汪,中文名字汪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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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承认纽约黑手党五大家族的实力,汪晟的身份在他们的操作下完美无缺,这是一个在美国长大的完完全全的香蕉人履历。
汪晟的父母都是移民后裔,在汪晟四岁的时候因为车祸去世,之后汪晟被人收养,汪晟从小接受完全的美国市教育,拥有堪萨斯大学商科学士学位,曾在两家公司任职,未婚,有一个女朋友伊娃,几年前汪晟的养父去世,作为唯一的亲人和养子,汪晟继承了养父的遗产,拥有不菲的身家。
所有的资料天衣无缝,任何人去查这个凭空出现的汪晟的资料都不会有任何问题,身份证件信用卡记录等等都完全合法。
所以曾经的王哲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取而代之的是汪晟这个人,一个凭空产生,却拥有合法身份,享有美国公民一切权利的人。
这就是金钱的力量,王哲付出了大笔金钱,得到的是崭新的人生。
如果王哲,不,汪晟能够忘记以前的一切,他就能用这个身份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完全不一样的生活下去,好像任何一个普通人一样。
但是汪晟不会去过这样的生活,他已经付出了代价,现在他需要得到他想要的。
海筱云在汪晟睡下以后又过了很长时间一直到了天色发亮才又睡着,等到她醒过来走出房间的时候就闻到了熟悉的香味。
看到餐桌上丰盛的早餐,海筱云差点又掉眼泪,眼前的情景让她想起在意大利佛罗伦萨的那段生活,那是多么美好的一段日子。
汪晟手里拿着一杯牛奶站在阳台上看着薄雾笼罩的伦敦街景,他的背
影看来比以前壮硕了不少,原来的王哲体形偏瘦,现在的汪晟要魁梧很多,这得益于他在堪萨斯的农场里过的那段日子。
在堪萨斯的农场里,汪晟彻底戒掉了杜冷丁和大麻的毒瘾,他的生活过得极有规律,每天都坚持自我训练,现在他的状态自我感觉已经达到了巅峰。
“你准备怎么做?”共进早餐的时候气氛很好,但是海筱云终究还是忍不住问出了这句话。
汪晟微微眯起眼睛:“从缅甸入手。”
海筱云疑惑的看着他,汪晟喝了一口牛奶道:“傅怡辰最强的支持者是缅甸的金先生,如果没有他的支持傅怡辰走不到现在这个地步,要毁掉傅怡辰和世纪星海,一定要先对付金先生。”
他的眼睛里闪动着狠毒的光芒:“如果不是姓金的在关键的时候动手,莲娜不会败的那么惨,还有云南的唐家,我要先把傅怡辰的靠山毁掉。”
明明阳光已经洒满了阳台,海筱云却忍不住打了个寒噤,现在这个状态的汪晟让她觉得害怕,他的身上散发着阴冷的气息,明明坐在阳光里却好像还在黑暗中。
“来之前我已经和梁夏联系过了,乌玛会很快来找你,你先在英国注册成立一家公司,然后乌玛会陪你去印度和斯里兰卡。”汪晟看着海筱云说道:“别的事情都不用你做,你要好好把这家公司经营起来,我希望你能取代世纪星海,就像傅怡辰打败了莲娜一样,你要打败她。”
海筱云点了点头,心里头却在轻轻的叹息。
孔夫子说‘食色性也’,又说‘吾未见好德者如好色者焉’。
从这个话里就可以知道,好色实在是人类的天性,当然由于男性和女性的天生不同,显然男性显得更有侵略性一些。
有一句话叫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
这句话出自明代大学者洪应明的《菜根谭》,洪大学者写这句话的本意大概是说只有真正的英雄才能凭着本心行事,不受世俗的窠臼羁绊,而真正的名士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自然高雅洒脱潇洒不羁。
可洪应明估计万万想不到多年以后这句话被很多人歪曲掉了,而且歪曲掉的意思远比他的本意更有名。
金启泰这个人在缅甸金氏家族里的地位不低,但是这并不是因为他本人的能力很强,相反他的能力在金先生这一辈的人里属于偏弱的一个。
他能有今天的地位,一来是他有个好老子,七十年代金家最困难的时期,金启泰的父亲为了家族做了很多事,最后死在了缅甸和泰国的交界处金三角,出于对这位家族烈士的尊敬和感激,金启泰在家族内部获得比较高的地位族人也能够接受。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金启泰这个人性格虽然冲动粗暴而且比较贪财,但却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他和族里大多数人的关系都不错,而且特别喜欢出头。
换句话说,这个人就是天生的出头
鸟,大家都很喜欢他。
金家的高层都心知肚明金启泰就是一把天生的好枪,可他自己却以为自己是个英雄人物。
人就是这样,总是会觉得自己很重要很特别,我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金启泰既然自命英雄,所以‘英雄’的毛病他几乎全占了。
他好赌,好色,好酒,这样的一个人,简直像是受了古龙先生武侠小说人物毒害的重度症患者。
金启泰很有钱,但是在缅甸这样的一个地方,即使有钱也没有太多享受的地方。
这是一个佛教国家,而且是非常正统的那种佛教国家,和同为佛国的泰国相比,缅甸这个国家一到了晚上几乎就像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九点以后街上几乎就没有了行人,更别说那种声色犬马的娱乐场所了。
这个国家的民众都笃信佛教,几乎每个家庭都会供奉一座佛龛,即使生活贫困也会坚持布施,如果有人很少布施的话,甚至会被别人当作异类。
不要以为这个国家连年内战治安就不好,实际上缅甸可能是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国家之一,这里的人质朴善良,连小偷小摸都很少有,如果走在缅甸街头,随处可见提着大捆钞票的行人,这是因为缅甸的气候所以无论男女都喜欢穿着纱笼和筒裙,那是没有裤兜的,而且缅甸的币值很恐怖,买一瓶矿泉水都要上千缅币,所以直接拎着大捆钞票的情形很正常。
而人们对这种情况司空见惯,没有人会多看几眼,因为笃信佛教的缅甸人相信偷盗的罪业要用三辈子来偿还。
这样一个几乎和《镜花缘》里君子国差不多的国家祥和平静,实在是很美好的地方,但是对一些追求刺激享乐的人来说,在这地方生活简直和坐牢差不多。
金启泰就是这么觉得的,所以他每周都有两三天不在缅甸国内,他会去哪里呢?
金启泰去的地方离缅甸并不远,和缅甸接壤的老挝和泰国他都不会去,老挝很穷,泰国很乱。
这位自命英雄的人物最喜欢去的地方是越南。
越南这个多灾多难的国家,曾经有长达千年的历史是中国的郡县,后来成为合法的封建国家,在历史上却被法国,日本都侵占过,关于越南的近代历史就不用多说,相信很多人都知道。
金启泰每次到越南必住河内大酒店,他在这里有一间长包房,而且位于河内大酒店二楼的夜总会可能是整个越南最高端的夜总会,无数美女云集,仅从美女的质量来说,整个东南亚恐怕都得数这里最高。
很多人会以为在夜总会里服务的女孩子素质不会太高,但在河内大酒店的夜总会完全不是这样,这里的每个女孩子至少都会四门语言,除了越南语之外,她们至少能说流利的普通话,英语和法语,而且这里的女孩子大多数都有法国血统,至于这里的女孩子漂亮不漂亮,你去看看著名的美越混血儿影星李美琪就知道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