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爱你,爱着你,狠狠的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吃大米啊••••••”
可谁料想,更加出乎不剑预料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原本吧,不剑掏出八千多年的宝药,正是要告诉这人,适可而止就好。
可谁想到,这人确认为,他自己刚才说了那么一大堆话,都没有用。
结果,说到了最后这一句,‘爱着你永远不分离’的时候,你丫的就直接给我了一株八千年药龄的宝药。
这岂不是,在暗示着我,某些什么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吗?
“俺爱你啊,爱着你,爱着你啊,爱的死去活来的啊,爱的活去死来的啊••••••”
那个个头不算是很高的家伙,在不剑果断的给了他一株八千多年药龄的宝药之后,更加的疯狂和可爱了。
只不过,他却是并没有注意到,此时,不剑的脸上,却早已经是起了满脸的黑色的线啊。
末了,不剑终于是再也忍受不住了,果断的,又是无比果断的,不剑飞起一脚,直接就将那口口声声说着爱他的,个子不算是很高的男人,给踢飞到了人群之外啊!
“再说一遍,哥哥的取向是美女,是漂亮的美女!这个绝对必须一定是要正常的!”
黑着脸,不剑气急败坏的补充道:“你们都知道了吧?”
“哈哈哈哈••••••”
“笑死我了,真是笑死我了!”
“两个男人?我看到了神马?两个大男人,在秀恩爱啊!”
“受不了了,真是受不了了!笑得我肚子都疼了!哈哈哈哈哈哈••••••”
不过,有一点,还是必须要补充的。
就在众人的哭笑不得的大笑声里,那个因为格外敬仰不剑,而导致最终,被不剑一脚给踢飞的家伙。
就是他。
他原本就是住在小华山脚下,一个普通小村子里的小村民。
这一次,见到很多很多可以飞天遁地的修士,顿时,就让他以为自己是见到了神仙啊。
于是,抱着能够侥幸跟神仙沾光的想法,他不顾一切的来到了小华山。
然后,见到不剑如此的凶猛之后,顿时鼓起了无比的勇气,跟不剑表白了。
哈哈哈,这当然是一个笑话。
只不过,凭借着不剑给他的那株有着八千多年药龄的宝药。
很快的,他就在自己的村子里,成为了第一人!
然后,他如愿以偿的娶到了自己村子里最漂亮的女人做老婆。
这些自然都是后话。
但是,通过这个简短的故事,却可以让我们体会到。
假如你想要成功,那的的确确是有着捷径可以走的啊。
那就是必须要主动的去接触,那些个远比自己牛掰的大人啊。
到时候,人家稍稍的给自己一点点好处,那岂不是就直接让自己一步登天,功成名就了吗?
换而言之,接触比自己牛掰的人,从他们的身上,得到,或者学到自己身上,并不具有的某些优良品德神马的啊。
如此以来,不但提高了自己,最主要的还是让自己在成功的道路上,少走了许多的弯路啊。
现在将视线,拉回到不剑的身上。
不剑的脸色,那叫一个黑啊。
但是,这不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嘛。
且说,经过这样一出闹剧之后,很是真实的,注意到不剑的人那是果断的越来越多了。
这时,就在人群之中,某一个角落里。
几位眼神特别凌厉的修士,他们在相互对视了一眼之后。
一共八人,果断的越出了人群,出现在了不剑的身前。
“我们乃是小华山八雄!”
八人之中,一个看起来比较机灵的家伙,挺霸气的冲着不剑如是说道。
“小华山,八熊?”
不剑则自顾自的点了点头,说:“嗯,双数比较吉利拉,也还是成双成对的,真乃是好名字,好名字啊!”
围观的众人也疑惑了,怎么以前都没有听过他们的名号啊?
那么这小华山八雄,到底是来自何方的英雄人物呢?
于此时。
八人之中,还是那个看起来比较机灵的家伙。
因为他估摸着他们一行八人,出场到了现在的这个时候,应该带给众人的震撼性,也应该是有了。
于是,他便高傲的高高扬起了自己的头,说:“我们兄弟八人,与此次来小华山追寻不剑的下落而结缘。”
“我们兄弟八人,一见如故,遂一致决定结拜为兄弟,并自称小华山八雄。”
话语,落下。
四周的众人,方才如梦初醒一般。
原来这八个人,都是半路出家的和尚啊,这也难怪在场的众人没有在第一时间确定出他们的具体身份。
见到众人,看着自己八人的眼神,又变了之后。
那个看起来,在八人之中,比较机灵的家伙,其实,他也就是八雄之中的老八呀。
老八突然将手一指不剑,就在不剑心中疑惑,这八熊没事出现在自己面前,所为何事的时候。
老八的眼中,就有凶残的光芒闪过,“今天,就拿你这个傻子来作为我们兄弟八人成名之战的踏脚石吧。”
我去啊!
没有想到,真是没有想到啊,丫的,我竟然被他们这八熊,给当做成名的踏脚石了啊!
霎时,不剑心中那个纠结,那个郁闷,那个欲哭无泪神马的,就不仅仅只是用一句话,可以形容的拉。
要知道,就在刚才,不剑还被一个疯狂的崇拜者,好话说尽般的赞美着啊。
这转变,也有点太快了吧?
“傻子,我们八兄弟之所以会选定你,首先一点,你实力还是可以的。”
话语一变之后,老八继续说道:“但是,今天你既然是遇到了我们八兄弟,真要怪也只能怪你自己是个傻瓜了。这没事到处炫耀,可不是个好习惯哟。”
说着,老八还故意冲着不剑,眨了眨眼睛。
“额,丫的,我竟然还被人给鄙视了!”不剑有些不明所以的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那么,待会儿的时候,我是比较有面子的,一举战胜他们,好呢?
还是应该,让他们比较没有面子的战败在我的脚下,比较好呢?
选择狂暴一点,还是选择拉风一点,或者让围观的众人都觉得我比较骚包一点,这可真是一个问题啊?
不剑顿时,有些为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