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垃圾电影
十二月,前一天还在深城穿短袖拍戏的丁修不得不穿上羽绒服回到北平参加神话的首映礼。
电影院门口,豪车无数,丁修乘坐的是公司的商务车,一点都没有引起注意。
刚下车,四周的记者相机就咔咔拍不停,闪光灯让人眼花缭乱。
“哇喔,好热闹,有点像是颁奖晚会呢。”赵丽影跟着丁修一起下车,望着周围的场景说道。
入眼所见,不是一线大牌就是影帝影后,脖子上挂着相机的媒体大大小小几十家。
假如门口铺一块红毯的话可不就是电影节颁奖现场嘛。
“大哥,好久不见,身体比以前强壮多了。”
“丁修啊,里面请,一会别走,回头找你拼酒。”
“王总,又见面了。”
从门口到影厅这点路程,丁修几乎是一路打招呼过去的。
不得不说,程龙认识的朋友是真的多,一个简单的首映礼就有这么多圈内大佬来捧场。
程龙曾经说过,全世界,你随便指一个地方,他一个电话,分分钟找人照顾你。
以前丁修还觉得这话有点吹牛逼,看到今天的场面信了五六分。
“丁老师您好,请往这边走。”
进入电影院,有专门的人引导来宾坐下,丁修被安排到左手边第五排,再往后就是媒体人,影评人。
没一会功夫,影厅坐的得满满当当的。
“感谢大家百忙之中过来捧场,谢谢。”
“话不多说,咱们先看电影。”
程龙拿着话筒在台上讲了几句,随即下台。
全程灯光暗下去,电影开始。
口袋里掏出一包薯片,丁修撕开,慢悠悠吃着,这是从赵丽影那儿抢过来的。
第一个画面,碧蓝的天空,大漠深处,戈壁滩,数不清的古代军队骑着马呈一字形进军。
丁修身后有人嘀咕:“这画面有点眼熟啊,好像张艺某的英雄。”
别说,还真是有点像,丁修默默点头。
英雄拍的是秦朝背景,神话同样是秦朝,两部戏开头第一个画面都是蓝蓝的天空下,长长的军队奔腾在戈壁荒漠,铁骑踏起烟尘,有种声势浩大,所向披靡的气势。
不同的是老某子拍英雄的时候,军队战甲是黑色为主。
程龙的神话红色为主,颜色偏艳了些。
总的来说各有千秋。
“咔嚓!”
咬下一块薯片,丁修继续盯着屏幕看。
随着大秦军队停下,一道圣旨点明主题,嬴政册封异邦的玉漱公主为丽妃子,派蒙毅前来迎接。
圣旨刚念完,远方的轿帘揭开,露出丽妃真容。
一对眸子清澈秀丽,红唇诱人,长得国色天香。
“这姐姐好漂亮。”丁修身后,又是刚刚的声音传来,他忍不住说道:“韩国第一美女金喜扇,能不漂亮嘛。”
“是她啊,没听说过。”
丁修:“……”
这谁请来的媒体,这么不懂事,金喜扇都不认识。
虽然这是个韩国演员,但伱好歹是人家主办方邀请过来宣传电影的媒体,来前做好功课是基本功,结果女主演都不认识,搞毛线。
确定不是砸场子的吗?
“玉漱公主,接旨!”
“嗖!”
“噗嗤!”
大秦念圣旨的太监刚说话完就被一根飞来的羽箭杀死。
另外一个山头,出现大量绿色铠甲士兵,一个小兵说道:“奉我王之命,带回公主。”
双方大战一触即发。
厮杀中,玉漱公主的马车脱离战场,程龙饰演的蒙毅和敌方将军驾驭着马车,来了一场男人的对决。
最后连人带马车,蒙毅和公主一起跌落山崖。
“程龙的古装好丑。”
这是丁修身后的人小声说的,丁修没搭话,只是心里默默竖起大拇指。
这年头,敢说真话的人不多了。
该说不说,程龙长得本来就不好看,大鼻子,大眼睛,五官粗狂,上了年纪后更不用说。
据说年轻时候为了演古龙的小说男主角,天天跑去跟人喝酒。
结果被古龙无情打击,说他丑,不配演他笔下的人物。
虽然古龙是酒话,这件事也不知道真假,但程龙古装不好看是真的,从他这么多年来没拍过几部古装就看得出来。
一个字,丑。
“啊!!”
在蒙毅和玉漱公主双双抱着跌落悬崖后,丁修以为接下来会是挂在树上,或者山腰啥的,毕竟影视剧一般都是这个套路。
没想到,下一个画面是留着碎发,穿着背心,现代版的程龙从席梦思床上醒来。
身边按钮一摁,头顶上的屋顶自动化打开,眼光照进来。
洗完澡,现代版程龙坐在书桌前写日记。
“2005年二月二十八日,今天我又做了三个月前做过的梦。”
“这次,我是个古代大将军,带着千军万马,去救一个不知道哪里的公主,掉进一个悬崖……喂,威廉,你回港岛了……”
看到这,大部分观众都沉默了,包括丁修。
这部戏他出演过,虽然是客串,也知道是一部穿越剧,没想到是这种穿越。
开头十分钟全是古代背景,一场战斗过后,突然发现是一场梦,时间线拉到了现代社会。
这种拍摄方式,怎么说呢,挺新鲜的。
之前不是没有过穿越剧,比如寻秦记,但那些都是今穿古,叙事方法不一样,这个有点像是古穿今。
“拍的什么鬼,垃圾。”
听到身后勇士发言,丁修这次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光线很暗,他有点看不清身后人的长相,但从长长的头发,和淡淡的清香判断出来,这是一个女生。
听声音挺年轻的,估计年纪不大。
“看什么,没见过美女啊?”
被怼了一句,丁修笑道:“公共场所,说话声音小声点。”
“哼,我小声了,是你自己偷听,薯片给我吃点。”
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丁修没多想,把薯片递了过去,没想到女孩一包全拿走。
“谢谢大叔。”
沉默几秒,丁修摸了摸脸,他记得今天早上刮过胡子了。
再说,就算没刮胡子,什么眼神才能把他这个二十五岁的大好青年认成大叔?
“难道我真是老了?”丁修别过头,小声说了一句。
PS:王家卫:昨天我遇到一个人,感觉他很有意思,印象深刻,但后来就再也碰不上了,人生就是这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