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雁一开门,那张浓眉大眼生气勃勃的脸孔就映入眼帘:“快看,我已经将地都扫干净了。”
落雁目光扫了一眼,颇为满意地点点头:“扫的确实干净。晚上别忘了拎热水来。”
梁齐兴冲冲地应了一声,继续眼巴巴地看着落雁。
落雁这才将弓箭给了他。
梁齐拿了弓箭,却没急着走,反而上下打量了落雁一眼:“你今天怎么没穿那身黄色的衣裙?”
才隔了一晚,落雁又恢复了往日的模样。依旧穿着灰色麻衣,头发梳成了麻花辫垂在身后。看着干净又利落。
到底是昨天那样的穿戴好看,还是今天的更好些?
梁齐想了半天,也没想出答案来。唯一能肯定的是,现在他看落雁怎么看都觉得顺眼。
落雁再细心,也猜不到眼前这个连少年都算不上的梁齐心里在想什么。随口应道:“要跑步站桩练拳,还要练习射箭,穿那样的衣裙不方便。”
梁齐哦了一声,还是没动弹。
落雁这才察觉出些不对劲来,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晨跑的时间快到了,你还傻站着干什么。要是迟了,一队的人都得跟着你挨罚。”
梁齐这才走了。
落雁没将这个小插曲放在心上。
腿上绑着的布袋里的米各增加至六斤,得先适应几天才是。也幸好裤腿格外宽大,将布袋遮掩的严严实实。否则,早被人看出了端倪。
……
田庄说小不小,说大也大不到哪儿去。每天过的都是一成不变的生活,偶尔有点风吹草动,都会让孩童们议论许久。
这些天,最让众孩童津津乐道的,莫过于梁齐心甘情愿地成了落雁跟班这个大消息了。
每天早上扫地,晚上拎热水。见了面也不吵闹了,反而常陪笑脸。
不是跟班还能是什么?
红雁队的女童们俱都扬眉吐气,黑鹰队的男童们可就憋屈了。
他们公认
的老大,怎么可以这么低声下气地讨好一个女孩子?不止是梁齐丢了人,他们也都跟着抬不起头来。
有个别胆子大的,在梁齐面前发了几句牢骚,顺便怂恿梁齐揍落雁一顿,重振威风。
结果,这个男童当时就被揍得鼻青脸肿。整整顶了三天猪头一样的脸。
经此一事,再没人敢当着梁齐的面提这个话茬。见了落雁,也变得老实恭敬多了——不老实恭敬也不行。梁齐发过话了,有谁敢在落雁面前挑衅的,就别怪他拳头不客气。
梁齐的拳头“说服力”很强。
于是,落雁悠然越过梁齐,一跃成了预备营里“最不能招惹的名单”里的第一名!
男童们见了她毕恭毕敬,女童们就更不用说了。原来还有几个偶尔说话酸不溜丢的,现在却是一声都不敢吭了。
周月娘知道此事后,一笑置之。
善用身边能利用的一切,本就是暗卫应该学习的本领。落雁在这一点上,可谓是无师自通。
除了年龄还小力气不够大之外,落雁练习软鞭和练箭的进度快得令人咋舌。就是读书识字的速度慢了一些。
不过,身为暗卫,习武练箭才是正理。读书认字本来就不是什么要紧事,慢一些也无妨。
收了这样聪慧出众的徒弟,自己的眼光果然是一等一的好。
周月娘沾沾自喜之余,教导起落雁也愈发用心。
……
时光荏苒,一年时光匆匆即过。
魏王一直没再露面,信倒是一封接着一封送到了落雁的手里。
每个月,林武都会亲自送信过来。
落雁每次都乖乖接了信,却从未打开看过。回屋就将信扔进木箱里。
林武来了数回,见落雁从没有回信,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从不写回信给殿下?”魏王殿下可是一直巴巴地等着她的回信呢!
落雁一脸为难地答道:“我现在字还认不全,看信都很勉强,还没开始练字写字呢!”
不会写字,当然就没办法写回信了。
林武瞄了落雁一眼,似笑非笑地扯了扯唇角:“哦?周月娘在我面前一直夸你聪慧过人,天赋出众,是练武奇才。识字写字对你来说,也应该不成问题才对。怎么学了近一年还没什么长进?不会是故意躲懒不肯学吧!”
落雁面色不改地应道:“这怎么会。我那点天分,大概都在练武上面了。识字格外慢,前一天学会了,第二天就忘的差不多了。幸好周妈妈一直没生气,耐心教导,不然,我现在大字不识一箩筐呢!”
信口雌黄!
林武忍住冷哼的冲动。
这个落雁,扯谎说的像真的一样。明明就是故意不肯认真识字,也不肯给魏王写回信才对!
罢了!连魏王自己都不计较了。他何必胡乱掺和?
林武很快搁开这一问题,开始考较落雁的鞭法和箭术。
这一年来,落雁的软鞭已经练得十分出色。个头长高了一截,臂力腕力也有了不小的进步。林武用了六成功力,才胜过了落雁。
至于箭术,进步更是神速。
百步穿扬,箭箭精准!
林武口中不说,心里却暗暗点头。
考较了落雁之后,又轮到梁齐了。
十一岁的梁齐,容貌长开了几分,也有了几分少年模样。他天生力大,单纯比力气,林武对上他竟没有丝毫优势。
林武索性也没手下留情,在百招之内,将梁齐打得落花流水,毫无招架之力。
梁齐从地上爬起来,垂着头不吭声。
“怎么了?你是不是心里不服气?”林武斜睨梁齐一眼:“落雁毕竟是女孩子,我对她总得手下留情几分。你可没这个优待。”
梁齐闷闷地应道:“我知道。我就是觉得,我练了两年,在林大人手下还过不了百招,实在太差劲了。”
差劲?
林武哑然失笑。
这个梁齐,心气倒是高的很。也不看看自己才多大,就能在他手下撑上这么久。再过几年,暗卫营里再无人是梁齐的对手。
也怪不得魏王这般看重梁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