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只有公的不行,还得有母的才能产生下一代,可对于害羞的母鹿们来说,她们似乎并不热衷于追求公鹿。
这可把人给急坏了。
王扬一边想着办法,一边让他们继续捕捉鹿类,当然,还是依靠了母鹿的强大吸引力,才顺利的又抓到几只鹿。
几天下来,王扬有点晕了,公鹿还在继续抓,但是母鹿却没见到一只,也不知道她们跑到了哪里。
他为这些公鹿们悉心打扮了一番,增加它们的魅力。
比如说帮它们洗个澡,将毛发梳得又顺又亮,在鹿角上挂一点好吃的食物……
能用到的他都用到了,就是没有什么效果。
他决定改良一下工具,看看能不能拥有更好的捕猎手段。
可想了一会儿,自己都笑了。
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用了这个年代最先进的捕猎工具了,想要做出其他先进的东西根本不可能。
而且他想要的捕猎工具不是一下子杀死敌人的,而是立刻套住敌人的,难度有点儿大啊。
他下了巨大的功夫,将目标放在小家伙身上,希望小家伙灵敏的嗅觉能够将自己带向母鹿。
可小家伙毕竟不是人类,怎么可能明白自己的意思?
他真是恨不得将小家伙的鼻子转移过来,为己所用。
对了,听说部队里都有军犬,还有些导盲犬,都是经过训练的。
可这只是听说过,现实里,要怎么去训练呢?如果自己掌握了训练的方法,是不是能在小家伙身上试试?
要知道老鼠的嗅觉可是天下无双,厉害无比,真的能训练出来,想找什么动物都能找到。
他还真那么去做了。愣是折腾了小家伙两天。
最后,他算是想明白了,这道题暂时无解,他训练不出听话的老鼠,也找不到母鹿。
无论是从环境还是手段来看,都不利于自己。
但王扬并不想放弃,他发话了:“吖的。我就不信了,等我把附近的公鹿全给抓了,不怕你们不过来!”
他将这个神圣光荣的使命,一脸凝重的交给了其他人去做,并拍着他们的肩膀,郑重的道:“好好干。大家看好你。”
自个儿却跑到深山老林里寻找蔬菜野果,还有金属矿。
一般来说,他更倾向于寻找山崖这样的地方。
一来可以通过山崖的崖面,大概确定属于什么性质,和它拥有同样特征的山崖都有什么资源。
二来呢,也是因为更容易发现些果子和蔬菜。
在这片大大的原始森林中,地势还算平坦。目前没有见到多大的高低落差,山不高,地不峭。
这样的环境非常适合高大的乔木生长,其中更是有许多几十米高的伟乔,和二十米以上的大乔。
抬起头往上看,真的是遮天蔽日,高耸入云。
往往在这种树林里,得非常的小心翼翼。脚下的各类灌木丛还好说,谨慎一点,多用木矛开路就是了。
最需要防范的,还是空中的各种飞物。
“哇,这是一条飞蛇……”王扬看见脑袋上的树冠边缘,一条青花长蛇纵身一跃,在半空中身子猛然变得扁平。滑翔到另外一个枝头。
“哇,这是一只蝙蝠……”王扬看到脑袋上的闪过一道黑影。
“哇,这是……没看清楚。”
在这样的热带原始森林中,你除了小心小心再小心。还是得小心。
因为你无法预料,什么时候哪只笨笨的大浣熊也来这么销魂的一下,然后因为太笨重,砸到你脑袋上。
王扬不由得想起那年的黑熊,爬上十米树枝,想砸死自己的那一幕。
那一幕是黑熊故意做的,王扬真要被砸死了也不冤,毕竟当时一人一熊在争地盘,都不是好东西。
不过这回他没打算抢地盘,真要被砸哭了,找谁说理去。
他带着小红三人,来到一片高低参差不齐的树林下,停了下来。
这是他们出来寻找其他东西的第三天,还是没有看到什么山崖,王扬只好改变了一下策略,只要是有光漏下的地方,就停下来。
这种地方,往往会有一些果子和蔬菜生长,因为这两种植物除了一些特例,一般都长不了那么高,竞争不过高大的乔木。
尤其是在平坦的森林里,更是劣势毕现。
停了下来,立刻小红三人开始关注着四周,而他则蹲下来,认真的观察四周的各种植物。
地上的植物种类很多,有不知名的草,有纠缠在一起的灌木丛,还有一些叶片奇形怪状的小株植物。
有如百花齐放,万草争鸣!
只看一眼,就觉得眼花缭乱,分辨不出谁是谁。
作为一个生活实践方面近乎废才的大学生,王扬表示,如果他们出现在课本和试卷上,自己肯定是火眼金睛,将它们的生长习性,生长变化分析得头头是道。
不过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嘛……咳咳,伤自尊的话就不说了。
这块遗漏着阳光的地没有什么特别,也没有长着果树,很可惜。
但王扬并不为此沮丧,有果树纵然是好,没果树也当捡到宝,他的目标重心,更多的是放在发现金属上。
地表没有,咱就往下挖!
很直接,不废话,他拿了一把木铲,开始动土。
木铲是张三做的,数量不多,毕竟制作的要求也很高,在挖土这方面相当有用,挖树的时候经常用到,往往是供不应求。
“哗~哗~”土屑翻飞,露出黑色的深层泥土,这片土地的泥巴有些意思,是典型的沙壤土。
顾名思义,沙壤土比较松,沙子的成分居多,和麦地那边的土壤很像,只不过那边是橘红色,这边是黑色的。
挖着挖着,他就挖了二十厘米,忽然间,一铲下去,一股反震力从木铲下传来。
王扬微微一愣,挖到底了?
他有点狐疑的蹲下身子,估摸着是不是挖到石头了,伸出手,想去拨开泥土。
忽然间想到万一是只凶狠的穴居野兽……赶紧停下,用木铲拨开泥土。
黑色的泥土拨开,露出了一个红色表皮的东西,看上去像是果实。
王扬没有惊讶,他十分清楚有些植物的果实是长在地下的。
确定没有危险后,他赶紧将那个东西挖了出来,只是片刻,他就呆了,然后迷茫的喃喃道:“地瓜?”
地瓜,就是番薯,也就是红薯,在上辈子的小时候经常吃烤地瓜,后来居住在城市里了倒是很少去吃。
偶尔能想起那么一两丝的记忆,也就是路边那淡蓝色的炉子,和摆着摊,接过顾客手中的钱,露出一口黄牙的老贩子。
“真的是地瓜?”王扬发现那根是连接着旁边,而不是继续向下,于是他赶紧往一旁挖去。
结果又挖出了好几个长得拳头大小的地瓜。
“呜呜!”众人见他出货了,赶紧问他是什么东西。
王扬仍然在蒙胧记忆的恍惚中,被众人一叫,醒了过来,拿出水袋洗掉皮上的泥土,拿出石刀刮掉红皮,露出里面淡黄色的肉。
“是与不是,吃一口就知道了!”
他一口咬下,很硬,很脆,夹杂着淡淡的甜味,绝对是地瓜!
“好家伙!又发现了一种粮食,这可是绝对的宝贝啊!”
地瓜这种东西,是天然的纯食品,从叶子,到梗,再到地瓜本身,全都可以拿来食用,并且都有不错的味道。
梗和叶子可以当蔬菜吃,地瓜可以当粮食吃。
曾经历史上发生过几次米面不足,都靠着地瓜来度过饥荒。
而地瓜的生存能力又强,只要别是太冷的地区,给它足够的阳光,就有相当不错的收成。
摸着下巴,王扬已经开始考虑将地瓜种到哪里去。
其他人以为是什么水果,也开始拿来吃,生吃的感觉没那么甜,水分也不多,但确实像水果,而且比较硬实,比许多水果都好吃。
“呜呜!”众人互相叫了几句,点了点头,看得出来,他们也起了种植的打算。
“种在这附近?不行,太远了,还是种到麦地那边去,那边土壤合适,光线充足。”
定下计划,王扬便开始了挖掘地瓜,他挖出了几十个,个头没有后世的那么大,大多数只有一拳头大小,有的能长到两拳头。
挖出了以后,他没有立刻带回去,而是将连接在一起的地瓜全部扯成单独的一个个,继续种下去,然后放到了附近两棵大树,让太阳的光芒往这里洒下。
他在种地瓜。
地瓜的种植有两种办法,一种是用种子种,一种是用根茎种。
地瓜也是有种子的,它的种子种下去后,潜伏期非常的长,可能两三年才破土而出,质量也不好。
用根茎种就快得多了,基本一年就有收成,只要根茎够多够长,一根可以掰成十几根拿去种,优势明显,生长迅速。
王扬暂时不缺食物,所以也就没急着拿回去,干脆直接种到土壤中,反正自己也没啥经验,别截肢不成,反而弄坏了根茎。
接下来的一个月中,王扬和小红三人的事情就是每天来这里察看,顺便去其他地方寻找新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