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醒掌天下权, 醉卧美人膝,也曾流落江湖,浪迹天涯, 尝尽世态炎凉。
龙弄战胜了死亡, 却战胜不了时间。
纵使变成了铁骨僵尸, 拥有了法力, 却也抵不过时间和历史的洪流。
权利、美人、好友、仇敌都湮没在了历史中, 留下来的,只有无尽的空虚,到最后, 龙弄才发现,他想要的, 不只是权利富贵而已。
他还想要有人陪他一起享受荣华永生, 精神和□□上都得到满足。
故而, 他决定将“永生”赐予他人。
只可惜,不是每个人体质都能承受的住, 更多的人在转化的过程中,不是变成了不会动和思考的尸体,就是变成了只会动却无法思考的尸体。
最初,他的“永生”赐予对象极为苛刻,人选必须才色兼备、品质高洁, 可是随着时光推移, 人心变易, 龙弄的理念也渐渐改变了。
他曾有美人知己相伴, 却也因各种缘故失去了他们, 理由也无非是向往自由、理念不合这几种。
直到很久以后,龙弄才肯承认, 对于僵尸来说,人品这东西其实不需要计较。
为达目的想方设法站在道德制高点,却苛责别人表里不一。为了权利算尽机关手段百出,却要求身边言行举止行止规范如圣人。这样双标的自己,注定无法与道德高尚的人相处,还不如回归本质,遵从身体的欲望行事,不用再去找理由说服自己,喜欢,就要拥有。
这样想着,龙弄只觉得整个尸都解脱了,而就在不久之后,他遇见了蒙笑。
蒙笑其人,若从长相来说其实也算不得有多优秀,人品、身材、学识、思想也都找不出什么亮点,按理来说,龙弄应该是对他没什么兴趣的。
可是偏偏,龙弄喜欢上了他。
或许应该说,龙弄对着他,确实是会产生冲动与渴望。
生理反应的诞生往往具有随即性以及冲动不可控性,更何况龙弄也没打算控制,再加上蒙笑本也不是意志坚定的人,他们两个会搞在一起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你需要我,我也需要你。”龙弄抱着蒙笑,在他耳边呢语道,“蒙笑,你离不开我,我也需要你的陪伴,一起永生,享受着富贵,这样不好吗?”
既享受着他提供的金钱与呵护,又想要摆脱他清白做人,这份矫情的双标,和他简直是绝配。 Www_ttКan_¢ Ο
蒙笑就是这么可爱,可爱到连他都不忍心再想要看他纠结苦恼,主动帮他想好了所有的借口,来解释迄今为止所有的动作行为。
“之所以在一年前这么想要离开我,甚至于不惜去勾引范宇,那是因为你已经开始尸化,这是身体在向你发出警报,想要你尽快离开我远离危险。”龙弄说,“可怜的孩子,你离不开我,因为只有我,才能包容、接纳你的一切。”
蒙笑泪流满面。
“我一定是已经疯了。”他挣扎着想要逃脱龙弄的怀抱,却终于还是败给了龙弄的力气。
“求求你,送我去精神病院吧。”意识模糊前一秒,蒙笑听到自己这么哀求着,然而回应他的,只有一声叹息。
***
三天后
蒙笑看着面前的门,犹豫了再三,终于还是敲响了房门。
下河古墓僵尸,如果调酒师给得情报没错的话,应该是住在这里的。
蒙笑想,自己或许是真疯了,趁着龙弄上班逃离首都后,第一件事不是找个落脚点,而是根据一条不知是否真正存在的短信就跑回家乡省会城市找僵尸,这种事怎么想都离谱!
看来他是真疯了。
就在蒙笑忍不住想要打退堂鼓之时,房门被打开,下一秒,一张帅气的面容出现在了他眼前。
不是调酒师彩信中僵尸的模样。
嗯,看来自己确实是疯了,调酒师和调酒师发来的短信,都只是他幻想出来的。
蒙笑心头大安。
对不起,找错人了。
就在蒙笑话将要出口之时,只见给他开门的男人突然开口道:“你看起来不是很好,是同龙弄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吗?”
下一秒,蒙笑几乎是被他强迫着拉进了房子内。
而被拉拽时所产生的痛感,无比真实。
……
这个男人,不是下河村古墓里跑出来的僵尸,却是和他关系极为密切之人——僵尸的爱人裴子昂。
“蒙先生来这里,是来找何忆的吗?”
对了,那个僵尸好像是给自己取名叫何忆没错。
何忆这个名字,是何必回忆的意思吗?
蒙笑没有问出口,比起何忆这个名字,他更好奇何忆和他的爱人之间的故事。
人,真的能和僵尸厮守吗?
或者说,在知晓对方是僵尸后真的有人能克服心理障碍与恐惧,毫无芥蒂地生活在一起吗?
“别那么紧张,何忆已经把什么事都向我交代了,现在,我已经解了尸毒了。”男人一脸平静地对他说。
什么事都交代了,包括他曾杀了很多人吗?
‘这个问题真蠢,幸亏自己没问出来。’蒙笑想,‘僵尸杀盗墓的,简直是再正常不过,大快人心的了。’
“抱歉,我身体有些不舒服。”蒙笑无力地说。
和裴子昂不同,他的尸毒早已入体多年,现在估计也没几天活头了,如果说之前还能靠药物和意志挺一挺的话,现在,随着精神濒临崩溃,身体也自然在崩溃边缘。
蒙笑又想要睡了。
何忆,你幸福吗?
“别告诉我他是幕后黑手之类的存在。”
男人的声音带着些许嫌弃,不过蒙笑却没有怪罪他的想法,因为,他的声音很好听,是很文雅的声音。
他当然不是幕后黑手。
蒙笑睁开了眼睛,终于,他看到了自己一直好奇的何忆的真容。
苍白,却依旧俊美,是精致优雅的模样。
“你还好吗?”见蒙笑醒了,僵尸微微一笑,好奇地问道,“你是……”
是幕后黑手的金丝雀,也可以读作是被他包养的。
不知为什么,在何忆面前,他完全做不到像和范宇他们相处时那样,大大咧咧地暴露自己真实的身份以及性格。
虽然生气不足,但却依旧十分美好,这是何忆给蒙笑的印象。
他向往何忆,可注定成为不了何忆。
“你是之前给我送血袋的人吗?”
血袋……
听到血的那一刻,蒙笑的嘴中不自觉的开始分泌起口水来,与此同时,他的肚子也响了起来。
三天以来,他第一次感觉到了饥饿感。
“我不是,但我知道是谁给你送的血袋,并且暗地里帮你。”蒙笑捂着肚子说。
这对恋人倒是颇有意思,身为人的裴子昂知道的信息,看起来竟然比何忆还多,两人相处时皆有所保留。
不过看起来,他们似乎是打算在今天彻底把话挑明了。
蒙笑看了眼这对各怀心事的恋人,突然一转话题:“不过在说之前,能用你的手机帮我订份外卖吗?”
说完,他从兜内掏出了一把零钱。
其实他更想向蒙笑讨袋血饱餐一顿,不过可悲的自尊心发作,蒙笑最终,只提出了外卖的要求。
他是人,起码现在还是,人就应该吃正常的食物,而不是喝血。
“不是逃荒,胜似逃荒。”蒙笑拿出了一张照片——一张百余年前的黑白合影照,这是他在走之前从龙弄书房发现的。
何忆、龙弄,还有另外一个陌生的人,他猜,那个陌生的人应该是裴子昂前世。
照片拿出来那一刻,何忆和裴子昂的反应都很强烈,这本也无可厚非,谁让今天,注定要揭晓往事。
隐隐约约间,蒙笑有所感——就在今天,自己将得到解脱。
就在龙弄敲响房门的那一刻,蒙笑的身体,最后一次向他作出了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