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对我真的很好很好,我发现我的记忆越来越多了,就像是梦一样,我仿佛又听到了陈伟泽的声音,听到他说他要毁了我,听到他说是我让吴英变的不正常,他说他也要让我变的不正常。
我看到吴英在求他,在只有我们三个人的地方求他,她说她再也不和我来往了,求他不要针对我,我却无动于衷。
我不喜欢她,还讨厌她,她做为一个女人,为什么要喜欢一个女人,为什么要犯这么不健康的病。
于是乎,我讨厌她,她便也躲着我。
外界以为我们闹矛盾是因为我当了小三,以为陈伟泽想报复我就是在追我,以为吴英不跟我来往就是跟我闹翻了。
我倒希望是这样,然而真相总是比一切都可怕。
因为我到现在还想不起来,陈伟泽为了吴英,都对我做了些什么……
忽然好怕好怕,因为我总觉得,那个报复还没有完,没有完,最可怕的是,我发现一切都离我越来越近了。
某一瞬间,我突然好想安俊之,果然,他们都是骗我的,我根本就不喜欢那个陈伟泽,我喜欢的是安俊之才对。
于是毫无心思的上了两节课之后,我又冲去找安俊之了,总是觉得任何时候,只要跟在他身边,自己都会舒服一点。
但我并没有找到他,他不在教室,我四处打听,到处询问,终于知道了他在干嘛。
兴冲冲的跑到操场上,果然看到他就在那边打篮球,想都没想便往他那边跑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想他了。
陈伟泽的虚伪让我害怕,吴英的喜欢也同样让我害怕,在这个学校里,我唯一有好印象的只有安俊之了,或许也是因为我知道自己喜欢他的原因,我害怕一个人,所以想找他说说话。
他不会骗我的吧?我问他的话,会告诉我一些的吧?
就这样想着,我已经离他越来越近了,忽然,前方出现了一个失控的球,飞快的向我砸了过来,打球的众人大惊失色,而不等众人反应过来,那球已经飞到了我脑子上,只感觉额头被重重的砸了一下,就摔倒在地上了。
误打到我的男孩急急忙忙的冲了过来,不停的说着对不起,还有一群陌生的人过来嘘寒问暖,包括安俊之。
只见他一脸无奈的蹲到了我旁边道:“你怎么到这来了,我们在打球,你就这样冲……”
我呆呆的看着他,听着他叽里呱啦的教训,心头一暖,这场景以前好像也发生过。
那个时候,我并不是冲过去被打到的,只是他们球打的太猛,掉的太远,正好掉到了我前方不远处,是他来捡的球。
依稀记得那个时候的他笑脸盈盈的模样,笑的那么灿烂,温暖了我的心房,他跟我笑了笑,说了声“不好意思”。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因为他是我喜欢的类型,再加上那时候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喜欢什么就拿什么,喜欢的人,便也就告白了。
头很疼,被砸的很疼很疼,可我却笑的比谁都甜,只听一句:“完了完了,不会是砸傻了吧?”
“要不要负责啊,我,不会要我负责吧我……”
入眼便是砸到我那个男孩一脸紧张的模样,再入眼,便是安俊之,一脸焦急的将我从地上抱了起来,无视所有人的目光,往医务室的方向奔去,嘴里还时不时的关心我几句。
我笑了,便缓缓道:“我记得你,我送过你一双球鞋。”
他却冷笑一声:“然后呢?”
“然后我忘了。”我愣愣的,却是说的真心话。
他的眼里闪过内疚,却又不知道在内疚什么,将我抱到医务室之后转身就要离开,我却大喊道:“安俊之!我晚上放学在学校对面的那棵大树下等你,我有事要问你!”
他的身影顿了顿,却没有说一句话的离开了。
其实我喜欢他,真的很喜欢他。
刚跟他表白的时候,他总是红着张脸强装高冷,装出一副不屑的模样,其实害羞的要死。
都说女追男很容易,可我却花了不少心思,我学着电视里的浪漫,给他写情书,一下课就找他表白,知道他喜欢打篮球,还特意给他买了一双篮球鞋。
那会正好碰上他过生日,胆大包天的我直接将他拦到了校门口,当着全校的面强吻了他,虽然我也是初吻。
这样闹久了,理所应当的我们成了全校所有人羡慕的一对,然而后来发生了吴英那事,不知道陈伟泽对我进行了怎样的报复,才逼的我自杀又失忆的。
我猜想,安俊之一定知道些什么。
随便处理了一下额头上的伤就回去上课了,之后好不容易熬到了放晚学,在树下等了好久好久,也没有看见他。
听说我伤他很深,我想就算他很爱我,也终究很难原谅我吧?
又过了好一会,安俊之依旧没有出现,周围的人越来越少,校门口也越来越安静了,然而安俊之,似乎好像不会来了。
脚站的有点发麻,就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身旁却传来了他温柔的声音,虽然言词是冰冷的:“什么事?说吧。”
我愣了愣,激动的想上前抱他一下,脚却麻的不敢乱跑,便微微上前道:“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慢慢说吧?”
“就这吧,我没空。”
我尴尬一笑,随后又偷偷看了一眼四周,见没人才道:“我失忆了。”
话落的同时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的眼睛,他却只是微微皱眉,没有说话,我便又道:“但我想起你了。”
是的,我想起他了,想起当初就在这棵树下强吻的他,还冲他许下了很多自己都不一定办的到的承诺,我跟他说会一直一直喜欢他,永远陪着他,甚至肉麻的说了好多句爱他。
我很差劲,我清楚的记得自己那时的想法,那个时候我并没有喜欢上他,我只是觉得好玩,受到关注很得瑟。
因为不爱,所以承诺许的毫无所谓,喜欢也堂而皇之。
然而真正的喜欢,是后来的朝夕相处和日日相伴。
他喜欢打篮球,我便追着他要鞋码,傻子似的给他买了双篮球鞋,天天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好像只有这样,大家才会相信我是真的喜欢。
一开始,我只是在装喜欢,想证明自己不是无心的,后来便真的有了心。
见我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他,他终于有些慌了,莫名其妙的道了一句:“全都想到了?”
这话的意思,似乎他早就知道我失忆了一样,我愣愣的问了句:“你怎么知道我失忆了?什么时候知道的?”
他顿了顿:“跟着吴英,便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