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了就去睡!睡到肚子饿了,南宫霁云的肚子也饿了。
难得周五可以美美的睡午觉,南宫霁云可是十分的珍惜,然后,她也很认真的从回来之后就洗洗换了睡衣,三两下爬进被窝就开始“午休”了。
当时墙壁上的闹钟显得是——十一点四十分。
等程昱用备用钥匙打开门之后,看到的就是南宫霁云“大字型”躺在被子上面装死,睡衣也因为睡姿不佳,卷到了腰上面一点,头发就那么胡乱散着,也不知道每天起床之后,她需要多少时间整理她的头发。
对于长发,一般男性都有会特殊情结,但是,想到南宫霁云懒得要死的性子,也亏得她能留那么久还不觉得厌烦。
帮她盖好被子,又将被她一脚踹飞到地上的枕头捡起来,放到“安全”的地方,程昱轻轻的合上门,让她继续休息。
因为担心她,所以,程昱今天提早下班回来了,还好现在看起来,一切都好,他也可以安心的去准备晚饭了。拐进厨房,从门后的挂钩上取下围裙,程昱熟练的整理了一遍冰箱。跟他上次来的时候,区别真不大。他上次来买了不少肉放在冷藏室里面,打开一看,还留着没动,一边是一盒肥肥的大虾躺着陪着五花肉。保鲜室里面也就是少了几盒鲜奶和南宫霁云最喜欢吃的苹果,香蕉的皮都发黑了,至于猕猴桃,程昱抹了一把,早就熟透了,还好没烂掉,不然照南宫霁云那粗倒能把人绊倒的神经,她也许都没注意到冰箱里面还放着猕猴桃。
把已经不能食用的食材扔进垃圾桶了,程昱看了看时间,离五点还差了小半个小时,按照往常的惯例,得到饭点,南宫霁云才会醒来。去趟超市的时候,还是够的。
既然要出去,索性将垃圾也带下去扔掉。除了厨房盛产垃圾之外,还有客厅!南宫霁云最喜欢一边缩在沙发里面啃狗血剧,一边不停的吃吃吃。有时候有其余人在的话,她只需要抱着枕头舒舒服服的躺着,有专人会进行“投喂”工作。
果然不出他所料,客厅的垃圾桶里面清一色的零食袋子,有些薯片拆进去了没吃完,南宫霁云就忘在那边,任它受潮。程昱耐心的一一打开查看过,以最快速度将客厅里的零食收拾干净,有些刚拆了包装的,他也找了封口夹全部封好,放在显眼的位置上,免得她没看见又重新拆一包。
零食问题,一直是程昱头大的事情!!南宫霁云的牙齿一直不大好,虽然每天三次按时刷牙,但是,少吃些零食总是没有错的。偏偏白子虔不当回事,每次来都跟批发似得带上一大堆的零食,要不是她对美食的兴趣大于零食,那些零食都够她不出门活上好几个月了。
“哎——”
一边摇头,一边整理房间,竟然收拾了两大袋的垃圾,程昱瞪着垃圾袋也是无奈了,他又不能生气!只要他脸一黑,南宫霁云分分钟就能哭给她看,他怎么舍得!到最后,虐得还是他自己,久了,索性就不说她了,只不过在背后,狠狠的收拾了白子虔。
然并卵啊!!!
提着两大袋垃圾出了门,程昱才想起来自己围裙还没脱掉,刚转身想重新打开门,转念一想又放弃了,脱了围裙摆在门外面的小架子上,就去等电梯了。
南宫霁云的公寓一共有二十七层,她住在十二层,卡在中间位置,不算太高,视野也开阔,他原先还担心她一个人住,万一有点什么事情,他又来不及赶过来,还好白子虔很是乖巧的搬到了十五楼,差了三楼,上下来回时间也不多,他就打消了搬过来的想法。
想到白子虔那个不靠谱的家伙,程昱的表情,就不那么美好了。明明跟南宫霁云一个公司,还能让她睡到医院去。等会白子虔要是出现在南宫的家里,看他怎么解释!
电梯到了,程昱提起垃圾走了进去。
另一侧的电梯门也开了,同样在公司好好休息了一下午的白子虔一身清爽地踏出来,手上提着两个最大号的超市购物袋,一手蔬菜水果,一手薯片糖果,平时拿在手上的小包此时也只能委屈地缩在他的手臂和身体之间。
小区的设计,一楼就只有两户人家,右手边的1202一直空着,他原先决定搬家的时候是想买下的,结果被售楼小姐告知已经被卖出去了,让他很是好奇,到底是什么怪人,买了房,这么多年又没见到有人进出,这不是钱多的没地方花么!
1201就是南宫霁云的家,出了电梯门右拐不用几步路就可以看到,门口的雨伞桶边上挂着件很是眼熟的围裙,白子虔嘴角不自觉的抽了抽,他今天来的不是时候啊。偏偏他又不可能把东西往门口一扔就闪人!!程昱可是知道他家在那里的,还知道南宫家藏了一把他家的备用钥匙,他就算是想躲,也没地方可躲啊。
知道自己躲不了,白子虔也认命了。空出一只手,从小包里面掏出南宫家的钥匙开了门,先往里面凑了一个脑袋进去,仔细听了一会儿,一点动静没有,忐忑的心稍稍安定了一点。随手把购物袋往客厅的茶几上一方,蹑手蹑脚的往主卧室“摸去”。
轻轻的拧开门锁,打开一条门缝,见南宫霁云还睡得安稳,就没进去了。如同之前的程昱一样,直接去了厨房,打开冰箱,里面已经整理过了,就去客厅把蔬菜水果提了进来,分类放好。零食那一大袋,等会收到客厅的柜子里面就行。要是放别的地方,南宫霁云还真不一定找得到。
白子虔会烧两个菜,但是比起程昱这个习惯了拿刀子的人来,他的刀工简直不堪入目,四望一眼,他也没准备开始备料,就洗了两个苹果放在果篮里面,等会南宫霁云饭后可以直接拿了吃。
厨房和客厅程昱已经收拾过了,白子虔想去躺着看会新闻,一想南宫霁云还在睡,只好拐去书房。那里面的藏书,有很大一部分是他暂时“存放”在南宫家的。比起方便又便宜的电纸书籍,白子虔更喜欢闻着墨香,备一壶好茶,静静的享受闲暇时光。
南宫霁云也喜欢纸质书籍,但是,跟他不一样的是,她看完之后除非很喜欢的才会留着,其余兴致平平的,直接打包好了就丢二手店去。能脱手,她就当有人请她吃饭,卖不掉,就摆那边随便看。
随手从她的藏书中抽了一本出来,白子虔也想知道最近南宫霁云都对什么实物感兴趣。
“霸道总裁爱上我之*****”
看了一眼书名,白子虔原本还微微笑着的表情立马碎成了渣渣。无比神速的将小说塞回书架中,心底也是万分的后悔!他真不该有这份好奇的!明知道南宫霁云最爱啃狗血爱情剧了,他就应该想到她的藏书里面没有几本狗血言情小说才是奇怪的。
偏偏!手贱啊!
顿时就没了看书的兴致,白子虔靠着椅背眯了一会,听到外面有动静了,才从书房里钻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