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珊看到去客厅倒水的时候,看见茶几上有很多药。
除了昨天在医院医生开的内服疗伤药,还有两盒退烧药。
哪里来的退烧药?
苏珊端着水拿着退烧药回到卧室,“宝贝儿,你哪里来的退烧药?问酒店要的吗?”
咚!咚!咚!
林之在用脑袋撞床!
苏珊一怔,震惊!
这该不会是烧傻了吧?
“停停停,stop!你干嘛呢?”
林之抬起头,一脸苦逼。幽幽地说了一句话:“自作孽,不可活!”
“什么意思?”
扒拉了两下鸡窝头,林之夺过水杯,将水一饮而尽。
苏珊扬了扬手里的退烧药,疑惑地问道:“你这药哪里来的?”
林之看着药,沉默了两秒,才支支吾吾地回答:“哦...我打电话就酒店服务员送过来的。”
“哦!那行吧,再吃两粒药。”
林之一听又要吃药,顿时想起了昨晚那苦到天际的一吻,以及那叠红艳艳的钞票,整个人不好了!
她将自己卷进被子里,只露出了一颗小脑袋。
“不。我不吃。你还是叫医生来给我打针吧。”
“打针吗?我觉得还是吃药比较好。打针对免疫力有损害。”
林之苦脸,“吃药对我的心理健康有损害!”
苏珊:“......”
叮咚~
门铃声响起。
莫阳穿着睡衣,一脸疲倦地打开房门。
门口站着的是一位身穿酒店制服的女服务员。
“您好,先生,这是您要的感冒药。”
莫阳接过,关上门。
利落地拆开包装,往嘴里丢了两片。
给自己倒了半杯水,刚要喝,他顿时想起了昨晚。
轻笑。
昨晚那几粒药片,生生地在他们的嘴巴里融化的。
苦了苦了点儿,但是,味道还不错!
只是,最后那几张钞票把她气炸毛了!
嗯,猫咪就是这个样子。如果不能在他怀里温顺地睡觉撒娇,那就炸炸毛,活蹦乱跳一下。
......
好吧,他是故意的!
谁让她当初甩他一百块来着!
不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显然,他昨晚吃她豆腐,顺便刺激了一下她的事,得到了报应。
他早上起来,发现自己也感冒发烧了。
喝水!
药片进入肠道,感觉整个人清爽多了。
心理作用!
林之堵着耳朵,死活不肯听苏珊劝吃药的话。
苏珊抓狂,“我就纳闷了,这吃药有这么难受吗?”
林之:“苦!”
“苦你个头,你又不是小孩子!”
林之:“不听!快去把一声叫过来,我打一针。打针效果快!”
苏珊无奈,“行,你等着,我这就给你叫去!”
打了一针,林之总算是恢复了一点儿精神。
穿戴整齐后,林之在梳妆台上看见一对青玉色耳坠。
这耳坠是拍戏的装扮首饰,价值不菲。昨天不小心带回来了,也不知道剧组的工作人员着急了没有。
“苏珊,陪我去趟剧组。”
“去剧组干嘛?导演不是放你病假了吗?”
“把这对耳坠还回去。”
苏珊接过耳坠,“你怎么把剧组的东西带回来了?”
“昨天忘记摘下了。”
“那我送回去吧。”
“我也去!”
“你去干嘛?你腿又不方便。”
“我呆着也是呆着,去剧组看看别人拍戏还挺好玩,总比待在酒店强。”
苏珊无语,“你别逗了。你这条腿,待会儿我还得送你去医院复检呢。还有你这脸色的伤,瞅瞅,还得换药。”
林之一听到去医院,整个人又不好了。
“非得去医院吗?”
“嗯哼!没得商量!”
林之咬唇,“那行吧,我先跟你去剧组,等你还了东西,我们再去医院。”
苏珊想了想,也行,这样省时间。
“那走吧!”
林之坐在车的后座上,琢磨着自己是不是该弄个轮椅坐坐。
这腿是没摔断,但是小腿摔肿了,青黑了一大片。昨天涂抹了一些药,缓解了一下疼痛。但是脚没沾一下地,她的筋就感觉抽搐一下。
昨天的痛,还能忍受。今天的疼似乎有些难以艰忍。
她咬牙,将右腿搭在前座的椅背上。
苏珊从后视镜里看到她这个动作,乐了。“你这腿搭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秀呢。”
林之冷哼,“有见过秀受伤的腿吗?”
到了剧组,苏珊临下车前,仔细端详了一下林之受伤的脸。
虽然涂了药贴了一小块无菌纱布,但是她还是忍不住担心会留疤。
“宝贝儿,你说你的脸万一留疤了可咋整?”
林之一听,也不禁担忧了起来。
“擦伤,应该不会吧?”
“这我哪儿知道?”
苏珊去剧组还耳坠了,而林之则拿着化妆小镜,左右端详自己的脸蛋。
惆怅!
“唉~这么一张沉鱼落雁的脸蛋,要是留疤,那得多可惜啊!”
“那就整容呗!”戴御彬的声音突然飘了进来。
林之往车窗外一看,只见饰演影片男主角的帅哥戴御彬正倚着她的车门,手里拎着个兔笼。
她合上镜子,无语。“御哥,你怎么总是静悄悄地出现?走路没声的吗?”
“哪是我没声?明明就是你太自恋!”
“......”
“怎么没住院?”
“住院太闷了,反正都是安静地呆着,还不如出院。”
“那你应该在酒店好好呆着。”
“呆不了,待会儿还得去医院换药。你呢?”
“现在没我的戏。我出来转转。刚才在外头的买了只兔子。喏。”
林之瞧见他手里拎着的兔子,只见那只兔子通体雪白,毛发柔软,耳朵毛茸茸,小嘴小巧嘟嘟的。
女人是见不得这类可爱的东西的。她惊呼:“哇哦~好可爱!哪里买的?我也想买一只。”
“就外面那条街。不过你不用再去买了,我这只送给你吧。”
说着,戴御彬就把兔子从车窗塞到她怀里。
林之接过兔子,欢喜得不得了。
拿手指头伸到兔子的嘴巴面前,兔子柔软轻盈地亲了她一下。
“你怎么把兔子送给我?”
“我原本是给我女儿买的。但是我太太说,她对有毛的动物过敏。”
林之一愣,“不会吧,你之前不知道?”
戴御彬的脸上划过一抹忧伤和歉疚,“不知道。”
林之蹙眉,“御哥,你多久没回家了?”
戴御彬想了想,“大概有...半年了吧。”
“你女儿才三岁,但是这个年龄段孩子长得很快的。你作为一个父亲,不能总不在她的身边。”
戴御彬这时拿出烟,点燃,“你说的对,我不应该总是这么忙。所以我打算半个月后回去。”
“啊哈,就是该这样吧。”
“嗯,我先走了。你好好休息,早点康复。还有一捆剧本等着你呢。”
林之囧,“知道了...诶,你这兔子真不要了吗?”
“不要了,送给你。我女儿对它过敏,我一个大男人又不喜欢养这玩意儿。你留着吧。”
戴御彬走后,林之幽幽地嘀咕道:“怎么可以对兔兔说不喜欢呢?兔兔这么可爱。”
戴御彬夹着烟准备回剧组,刚一转身,就看见了前边听着一辆银色法拉利,车边站着一个英俊的男人。
戴御彬微微点头,“莫总!”
莫阳的轮廓很冷峻,一双鹰一般的眼睛闪烁着阴鸷的光芒。
戴御彬的心里打了个冷战,离去的脚步不禁加快,但走之前,他还是下意识地往后看了看。
他虽然不怎么了解莫阳这个人,但是对于这个不论是娱乐圈,还是在商界,都让人闻风丧胆的男人,还是有一定的忌惮的。他也或多或少地知道这个男人和后面这辆车里坐着的女人有过一段令人艳羡的往事。
直觉告诉戴御彬,眼前这个可怕的男人之所以会这么冷峻阴冷地看着他,甚至那眼里还泛着警告之色,原因可能就是跟林之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