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小三”来证实 八 难道案已破?
七“小三”来证实
下午两点,王科长同助手正在办公室开会讨论这一丈夫杀妻案以及丈夫畏罪自杀案。忽然,门被人从外边推开。一位靓丽的姑娘走进屋来。
大家很意外,都诧异地看着她,猜不出这个不速之客所为何来。
她20来岁,体型苗条,线条柔美,一条大红纱巾随意系在脖颈上,松松地垂吊着,更衬出几分姿色;细嫩的脸皮肤柔润光滑;眼睛水灵似会说话,眼神特别含情,深如潭水,勾魂摄魄;细长眉毛令人联想到柳叶,举手投足动作优雅。穿着时髦但衣服基本上都不是高档,显示其经济基础并不雄厚。衣服上过分饱满、混乱的旋转式花纹十分扎眼,显示她平民的审美取向。
她先是迪斯科式地扭了一下身子,把室内扫视了一下,见王科长的年龄大一些,就把脸对着王科长说:“我要反映情况。”说话时,她的表情极其严肃、庄重,伤心、愤怒。
小张给她端来一把椅子。
她坐下,接过递过来的水杯说:“我来反映一些情况。事关人命,我也不怕丑了。我和刘医生是情人关系,我是他的‘小三’,也就是通常人们说的情妇、外遇。我们是网聊认识的。已好了一阵子了。刘医生跳楼前突然找到我,要我跟他私奔。我很诧异,问他好好的工作着为什么要私奔?我说,你不说清楚我是不会跟你走的。”
她喝了一口水,接着说:“他突然跪下,紧紧抱住我的腿,像小孩子般地哇哇哭泣。
“我问咋啦?他不得不说了,他说妻子察觉他有情人了。他跟妻子为我俩的事闹崩了。吵了起来,最后他把她失手捂死了。他说准备到新疆去开诊所,那里地广人稀好隐藏。让我跟他走去当护士,到那就住一起。他承诺一旦逃到地方,立刻就把我的身份‘转正’。但我虽因生活所迫沦为‘小三’,然而最起码的正义感还是有的,知道个香臭。绝不会跟一个杀妻犯私奔的。我坚决拒绝了他。还痛斥他是杀人犯。他只好失望地离去……竟去跳了楼。我觉得我有义务把这一切说出来。这是一个公民起码的责任和义务。”
“你是上学还是在工作?”
“我已工作。”
“干什么工作?”
“益康药店营业员。”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梅英。”
“姓梅名英?”小张特意问了一句。
“是的。”小三回答。
旁证果然来了?王科长想。
王科长看那小三:其表情义愤填膺,充满正义感,那白皙的脸因愤怒而通红。
堂堂知识分子、模范丈夫竟也有“小三”?
一下子,王科长如吃了苍蝇,极不是滋味。
“你的身份证呢?”小张问。
“啊呀!我忘带了。这样吧!我得马上去上班,回头有时间我再来找你们,带上身份证来。这是我的名片。”梅英匆匆留下一张名片,失急慌忙地离去了。
八难道案已破?
送走“小三”,大家纷纷发言:
“运气太好了,这么快就破了案?老天爷眷顾啊!”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堪比《淡绿裙奇案》那般容易了。”
“熟人作案?原来是最熟的人——丈夫作案。”
“原来是吵恼了激情杀人。”
“起先是想伪装成外来人入室抢劫杀人,然后逃之夭夭,携‘小三’天涯海角流浪,但被‘小三’拒绝……难吐胸中块垒,就冒出自杀念头。找朋友老胡……”
“通通”。外边竟又又施工了。难道开发商想顶风而上?造成既成事实?
但王科长却不吱声,捏着下巴深思:有几个疑点老在王科长眼前飞来飞去,如苍蝇般讨厌。这种类型的“小三”,与丈夫不是一类型人,能走到一起吗?老胡,与刘医生也不是同一类人,怎么成为朋友?而且还是杀人后一吐块垒的贴心朋友?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啊!他们夫妻和睦,平时难见吵架,怎么突然爆发如此冲突?令人费解。无遗书?不合常理。丈夫杀人后似乎也可以从大门逃出,不值得翻墙啊?
脑海里又想起邻居的声音:“……有回见妻子大埋怨丈夫说‘瞧你这点出息?’原来是丈夫不敢杀鸡,硬着头皮杀,没杀死。半死鸡乱扑腾,弄得满室狼藉。”……何况杀人?
“开初常见男的骑电动车,女的坐在后边,抱着丈夫的腰,感觉他俩很恩爱。后来女的坐轮椅了,男的就经常推她出来晒太阳,为方便女的出入,还跟人换房到一楼。”
…….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家庭矛盾和纠葛。只不过,两位当事人都已不在,无法确定事发一刻到底发生了什么。
就像网上爆料的一则凶杀事件:妻子正在产房里,丈夫却忽然进门用刀把妻子身首异处。丈夫又拒捕被警方击毙。一切成谜。
王科长本想像侦破《跳楼疑案》那样,把疑点条分缕析地讲出,否决“丈夫杀人”之说,
拐回去抱住“老胡扔丈夫下楼”之说再查?但忽然念头一转,不能,他对此“推理”还基本没有把握,时时想动摇放弃,(但就如同鸡肋,弃之吧?又可惜不忍。)并且为今后破案需要,还得暂时保密。他忙“认可”大家说法:“是啊!巧合、运气。要是丈夫到没人处去自杀,咱还不得满世界瞎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