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家的厨房很大,烧烤炉子,炭火架子,大锅小锅一应俱全。昨天回村时王清在县城里把厨房里的东西能想到的都给买上了。
按他的话说:不管日子过得咋样,这吃的一定不能随便了。
王清手脚利索,苗苗姐帮不上忙就跑去和田凌云唠嗑了,聊儿中以王清姐姐的身份自居,她以为田凌云是王清的女朋友,万一给人家误会了可就不好了。
田凌云在见苗苗姐之前还有些不服气,因为在她试衣服时,王清说过:好看,苗苗姐穿上了会更好看。
所以这会儿等苗苗姐闲下来,田凌云就立马拉着苗苗姐去试那两套衣服。这一换下来田凌云就觉得眼前一亮,镇上买的衣服并不算时尚,大多以简约的风格为主。
在田凌云看来并不算漂亮的衣服穿到苗苗姐身上,却将那种简单的美烘托到了极致。
田凌云暗暗比较了下,居然觉得王清说得对,这衣服穿在苗苗姐身上更好看。
都是女人,苗苗姐一瞧就看出了田凌云的心思,笑着说道:“你穿这灰西装真好看,要是我来穿肯定没这个味儿。我也就能穿这些便宜裙子。”
田凌云一听,可不是嘛,每个女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风格和气质,别人适合的自己并不一定合适。
等田凌云拉着换上新装的苗苗姐到厨房转了一转时,王清差点给看呆了。
田凌云暗暗得意,说道:“怎么样,我选的衣服好看吧?”
“好看,给你记上一功。”王清笑道。
田凌云道:“
那你就将菜做好吃点儿,我的嘴巴可是很叼的。”
王清笑笑:“你等着吧,待会别给吃撑了就行。”
田凌云呵呵一笑,她坐拥天天酒楼,什么样的美食没吃过,至今为止还真没有吃撑的历史。
可没想到的是,她今天还真给吃撑了。
王清做的菜不多,烤了兔子,炖了个杂汤,再加上三样凉菜,拍黄瓜,烧辣椒,凉拌西红柿。
几样地道的农家菜,差点把田凌云的舌头都吃进去了,兔子肉有小半进了她的肚子里。
看着直拍肚子喊饱了的田凌云,王清剥开兔子内膛,里面放着今天刚在菜园子里长出来的木耳。
木耳已被兔子的肥油浸透,刚刚打开就有股浓郁的香气,伴随着还有一股草木的清香。
田凌云抽了几下鼻子,大呼上当:“王清你太不厚道了,居然还藏了一手。”
“都叫你别多吃了,这才是主菜。”王清说道,夹上木耳,咯吱咯吱的吃起来,那叫一个香啊。
田凌云咽了下口水,咬咬牙拿起了筷子。撑了又怎么样?撑了还是想吃啊!
饭后走一走,能活九十九。吃过饭,王清就带着田凌云逛起了芦苇村。
沿着小河边一直往西走,南边是大山,北边是黑土地,这个点依旧有人在地里忙活。
到了村子西边,一片无垠的芦苇荡都被夕阳染成了金黄色,时不时从里面传来野鸡野鸭的叫唤声,配合着青蛙呱鸣,汇聚成一首独特的交响曲,几只白鹭从中飞起,成各种编队翱翔。
天然的湿地美景一览无遗,让人在这一刻零距离的接触到了大自然。
“好美啊!”田凌云情不自禁的感叹,微风吹过,芦苇形成波浪向前延伸,好似金色的海洋一般。
“美吧!带你去泡泡脚。”王清说道。
坐到河边脱下鞋袜将脚浸到河水里,没一会儿一群指甲盖大小的小鱼围拢了过来。
带动着水流冲洗双脚,吸去脚底的死皮。
酥酥麻麻的感觉差点儿让田凌云呻吟出声,脸红红的看了一眼王清同样是满脸舒坦的表情,便放宽了心思闭眼享受了起来。
洗完脚,就这么光着脚踩在河边的卵石上,堪比最好的脚底按摩。走着走着感觉一天的疲劳就这么消失了。
“真是好地方!”回村时,田凌云再度感叹。她突然发现自己今天发出好多次感叹了。
田凌云并不算个多愁善感的人,能有如此多的感慨也是因为芦苇村的自然风光太美了。
相比村子里的其他地方,王清家的菜园子是最普通不过的。看上去并无奇特的地方。
摘菜的时候,田凌云忍不住摘下一颗西红柿放到了嘴里。这时她才发现吃过饭先去走一走消化消化才是黎明智的选择。
不然面对这神奇可口的蔬菜她想吃也吃不下,毫无疑问田凌云又吃撑了。
“你这木耳能做到量产吗?”田凌云问道,按着她今天吃的那个品质绝对是顶级的木耳。
现在市场上的一级木耳都达到了七八十每斤,种木耳肯定比种菜划得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