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钢索上的回答。
圣耀感觉到四周的温度瞬间下降,他的脖子被无形的薄刃抵住。
“嗯,果然很符合山羊的作风。”红发男子咧开嘴笑着。
上官斜着头,好奇地看着圣耀,说:“原来是新的卧底啊,这下子麻烦了。”
圣耀吸了口大气。这可能是他最后一口气。
“麻烦什么?”圣耀问,他慢慢想起吸血鬼杀害他父亲的深仇,他的胆子莫名其妙地膨胀。
“你是我的恩人,也是我亲自选中的部下,但你却是个卧底。”上官的语气颇为戏谑,他的眼神却没有杀意。
“老大,我们牺牲那么多伙伴救回来的小家伙竟是个卧底,真是糗了。”坐在衣架上的瘦小男孩搔着头发笑着。
圣耀却笑不出来,他的脚指抽筋。
“上官哥?”红衣女子冷冷说道,上官示意她别再说下去,红衣女子咬着牙,忿忿瞪着圣耀。
上官倨视着圣耀,说:“你知道上次来这边当卧底的下场吗?”
圣耀咬着牙,说:“山羊跟我说过。”
上官知道这个男孩明明逃不出这里,但态度却那么倔强,他感到好奇。
“既然知道,为什么还敢当卧底?”上官看着圣耀快要哭出来的脸。
为什么?
圣耀握紧拳头,他的脑中飞快寻找能够让他活下去的答案。
因为山羊拿着枪底着我的头,要我当卧底?其实我自己根本没胆子当——这个答案如何?!
不,哪有人用性命相胁,逼人当卧底的?压迫下的任何承诺都是不具约束力的空话!这点山羊知道,上官也一定清楚。
圣耀只思考了半秒,便将这个烂答案缩回喉咙底。
红发男子一直看着圣耀,他的眼神甚至比上官来得有威胁性。
那么——山羊在我身上注射一种新的毒液,逼我当卧底换解药,这个答案如何?挺合理的!就是这个!
圣耀正要开口时,红发男子却先他一步。
“山羊一定跟你说,你是全人类的希望,是最重要的情报库,所以你一定要好好保住你自己的小命,嗯?”红发男子低头舔着胸口的创口,眼睛看着圣耀。
圣耀不置可否,他觉得这个红发男子的眼神充满不屑。
圣耀隐隐约约,觉得这个红发男子一定认识山羊——说不定他就是之前背叛秘警的卧底!
既然他这么熟悉山羊,那么他很可能清楚山羊不像是会使出这种慢性威胁手段的人——不行,不能胡诌答案冒险。
“山羊一定跟你说,有必要的话,连他都可以毫不犹豫地杀掉,是不是?只因为你肩负拯救全人类的任务?”红发男子酸酸地说。
“没错。”圣耀擦去鼻子上的汗珠,索性大方回答。
“你在这么多吸血鬼面前,居然敢承认自己是警察的卧底,我想听听你的理由。”上官的眼神变得冰冷。
圣耀看着上官,心想:他在给我机会?
“我也想。”衣架上的瘦小男孩举手。
“我也想。”胸口破了两个大洞的巨汉。
“我也是。”红发男子用舌头玩弄着伤口。
“不论什么理由,卧底就是该死。”红衣女子的犬齿慢慢变长。
“我们失去这么多伙伴,还害上官断了条手,领死吧。”脸色青黑的**目露凶光。
“死!”失去半张脸的光头咆哮。
上官斜眼看了众人一眼,语气冰冷:“当我死人吗?”
众人顿时安静,有人甚至不敢抬起头来,光头的表情尤其窘迫。
“说。”上官说,坐了下来,盘腿而坐。
圣耀鼓起勇气,小声说道:“我要替我爸爸报仇。”
上官一愣,反射问道:“你爸?”
圣耀的眼睛流下泪珠,说:“干我怕的要死,可是我还是要说,你们吸血鬼杀了我爸爸,我爸他是好人为什么要这样伤害他?你们毁了我的家!吸血鬼了不起啊!!”
上官的表情很复杂,但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这个理由好办。
“但你自己也是吸血鬼啊,至少从今以后都是。”坐在衣架上的瘦小男孩说道。
“人都可以找人报仇了,吸血鬼为什么不可以找吸血鬼报仇?”圣耀火气压抑住他的害怕,大不了立刻结束这烂到不行的人生!
“山羊给你看了你爸爸尸体的照片吧?”红发男子问,他的眼神不再那么咄咄逼人。
“对!我一定要找出杀我爸爸的凶手!”圣耀大声说道,脚却在发抖。
“你在这里承认你是卧底,你觉得你还有机会报仇?”上官严肃地看着圣耀。
圣耀顿时像泻了气的皮球,刚刚硬撑起来的勇气立刻无影无踪。
“求你不要杀我。”圣耀的声音在发抖,他不由自主举起自己的右拳,开始敲着自己的前额。
“喔?”上官歪着头,仿佛被这个要求迷惑住了。
圣耀觉得自己的脖子马上就要被折断了,开始祈祷秘警署的叔叔伯伯对麦克能够好一点。
“好像还欠一句话?”上官看着圣耀,表情很轻松。
“嗯?”圣耀呆住,不晓得自己还漏说了哪句话。
每个吸血鬼都凝视着圣耀,圣耀突然若有所悟,说道:“求求你别杀我,我不当卧底了。”
上官哈哈一笑,众人随即击掌大笑,圣耀的汗珠滑落鼻心。
“欢迎你加入我们。”上官微笑,伸出手。
圣耀握住上官的手,上官的手出奇的温暖。
“请多指教。”圣耀说道,不知道自己的脸上究竟是什么表情。
这两个人,不,这1.5个吸血鬼,即将写下吸血鬼历史上,最扣人心弦的篇章。
似乎所有的人都对上官的决定感到满意,尽管这次的突击牺牲了不少好兄弟,他们仍不愿将这个卧底少年撕成肉片。因为少年有个好理由。
他们是吸血鬼,不是杀人魔。
但,有个人例外。
红衣女子的眼神表露着不满,她无法容忍令上官断臂的家伙存在,不过既然上官已经表态,她也不能多说什么。走着瞧吧,她心想。
“以后你就是我们的伙伴,或者,你不想加入黑奇帮也行,你可以当个自由的吸血鬼。”上官说。
“山羊提过黑奇帮吧?”红发男子说,他的态度变得很和善,判若两人。
“提过,我加入。”圣耀说。
“明智的选择。加入黑奇帮,好。”巨汉说,咧开嘴笑。
上官点点头,说:“过几天再带你参见壶老大,正式拜入黑奇帮,现在先为你简单介绍这些救你出秘警署的伙伴。”
“阿海,海洋的海。我最最机灵了。”坐在衣架上的瘦小男孩迫不及待地自我介绍。
小男孩真的很瘦,穿什么衣服都会松松垮垮的,但他却穿着异常大件的黑大衣,宛若一只营养不良的蝙蝠。
“怪力王,我的力气是黑奇帮最大的!”巨汉大声说道,他身上筋肉纠结,似乎没有一个地方不成壮硕的肌肉,连深黑色的**看起来都像铁做的。
“力气大了不起啊,还不是挨了两枪哇哇叫。我叫螳螂,变成吸血鬼以前是螳螂拳高手,当然现在也是啦,而且还更厉害哩!所以我干脆叫自己螳螂,很好记吧?至于我的本名也叫唐郎,不过不是昆虫的螳螂,而是唐朝的唐,郎中的郎,其实我就是因为自己的名字才跑去练螳螂拳的,所以练起来自然水到渠成,练——”一个绑着马尾头发的中年男子滔滔不绝。
“罗唆。”肥胖的男子打断螳螂的连篇废话,说:“我叫甜椒头,火药跟武器组装是我的专长。”肥胖的男子没什么特色,唯一的特殊之处就是他的名字。
“如果你想学螳螂拳,可以找我,至于其他的拳法,唉,不是我批评——”螳螂似乎说上了瘾。
“麦克,半年前才加入黑奇。后天努力型的神枪手。”失去半张脸的光头笑笑,他拿着炙烫的小刀贴着脸上的巨大伤口,焦烟喷起,创口不断流出的血液顿时烫结。
看样子,麦克是个相当勇悍的人,或是一个相当会表现勇悍的人。
圣耀心想:“跟我养的狗同个名字。”眼睛不敢直视麦克恐怖的伤口。
“Simoncat,赛门猫,我的动作比猫还轻,下手却比老虎还重。”红发男子说道:“我从前是山羊的手下,已故的卧底前辈,哈。”
赛门猫露出亲切的笑容,是种自认与圣耀心照不宣、默契的笑容。
圣耀点点头,说:“果然是你。”
“我下手比老虎轻,却比豹子快。敝姓张,贱名熙熙,烂人都直接叫我张熙熙,好人都叫我熙熙。我擅长各种兵器。”张熙熙是个脸白肉净的女子,虽然长相朴素了点,但一点也不脏,她赤着身子,露出大腿与胸口上的烫伤。
“热虫,干你娘的我什么也不会,大家做什么我做什么,干。”一个双耳戴着十多个耳环、脸色青黑的大男孩胡乱咒骂着。
热虫也是全身赤裸坐在黑沙发上,不过他看起来非常格外丧气,甚至比严重毁容的麦克还要沮丧百倍,因为他一向自豪的**挨了一枪,下体并非血肉模糊,而是一干二净了。
“节哀。”圣耀同情地看着热虫,心道。
只剩下红衣女子没有自我介绍,圣耀从她的倨傲表情中,强烈感觉到女子对他的不满,圣耀被瞧得很不自在。
红衣女子是个治艳的美人胚子,一头亮丽长发,皮肤白中淡淡透红,唯独一双眼睛湛着莫名的冷漠。
“玉米?”上官转头看着红衣女子,对着她莫可奈何地笑笑,女子只好轻叹一口气,说:“我叫玉米,我脾气不好,不要惹我。”
“喔,我知道了。”圣耀说道,他这几年来都处于人际孤绝的状态,与人甚少沟通,现在突然被玉米憎恶,实在是非常陌生的感觉。
“哈,其实玉米脾气最好了,只是玉米——哇不要瞪我!”螳螂欲言又止,大家的表情变得很诡异,玉米凶狠地看着多话的螳螂。
上官拍拍圣耀的肩膀,说:“正式入帮时,再换你自我介绍。”
圣耀呆呆地点头,上官瞥了自己的断臂处一眼,说:“今晚的行动大家辛苦了,这几天道上恐怕不得安宁,没事的就藏好,有事的小心,有危险照例找我,我会跟阿海、圣耀在一起,我还行。三天后饭馆见。”
“老大,不如大伙聚在一起!”怪力王小声说道,眼睛看着地上。
“不需要。”上官快速回绝,玉米到嘴边的话只好苦吞下去。
众人相顾默然良久,上官看着窗缝中的天色,说:“把握时间。”
众人只好忍住伤痛站起来,从衣架上拿回自己的衣服穿上,那些衣服沉甸甸的,里面似乎还装着武器吧。
甜椒头从墙壁后扳开一个小密门,里面装满数个小型的黑色皮箱,甜椒头一个个拿出交给众人传递分配,圣耀知道箱子里面多半是冷冻血浆,但自己却闻不到血的气味,这些箱子应该是特殊的质料做的。
赛门猫从门内窥视外面确认安全后,打开门让众人鱼贯走出,圣耀跟在上官后面,看着众人个个拎着皮箱,或快速隐没在夜色中、或招呼计程车离去、或漫步在小巷里。
“大家在一起养伤不是比较好吗?”圣耀问,落单又负伤的吸血鬼被逮到的话应该会完蛋大吉,为何不聚在一起好有个照应?
“你知道我的头值多少钱吗?”上官笑笑,把头发拨到额前盖住青疤,将门锁上。锁很平常,一般的喇叭锁。
“一亿不是?”圣耀疑道。
“明天大概又会升值,翻上新的历史纪录吧。”上官苦笑:“你跟阿海现在跟着我,倒是最危险的。”
原来众人是被上官支开的,天晓得黎明破晓后,会有多少不要命的人马在追缉上官?
圣耀吓得脸都绿了,却见阿海摇摇头,笑说:“老大这次想住哪个窝?”
“鱼窝。”上官说。
鱼窝在市中心,一栋平凡老旧的公寓地下室二楼,地下室原本有些潮湿、有些阴暗,但终日开启的冷气除湿效果不错,通道的灯光在几天前也换新了,圣耀一进鱼窝,便觉得十分意外,跟他想像的吸血鬼窝截然不同,至少,跟十分钟以前的阴暗房间差异甚大。
地下室二楼虽然很窄小,但暗门后是个相当宽敞的干净房间,白色磁砖地板明亮,两个四尺大鱼缸靠在墙上,两张柔软的大床,地上有几个相当沈重的哑铃,另一边的墙上则挂了个在夜市买的圆形飞镖靶,桌上摆着电脑,书柜上摆着电视机与音响,大约有十五坪的宽敞空间。
上官打开另一道门,里面是间窄小的浴室,上官很快地冲了冷水澡,浑身湿透坐在地板上,阿海将一大袋冰血浆递给上官,上官咬破袋子,慢慢喝着。
阿海迅速将上官的断臂伤口包扎好,上官并非钢铁男子,圣耀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上官对断臂的遗憾。
“对不起,害你的手——”圣耀不知怎地,竟对他的卧底对象感到歉咎。
“是挺可惜,不过能够活着出来也真是奇迹。”上官看着断臂处,手上的血浆袋已经瘪了。
“幸好你不是在秘警署最底层,那里的厚重银门相当难搞,时间一拖,说不定大伙都会死在警署,人类只要聚上一群,那可是厉害的不得了。”阿海收拾着纱布、剪刀,自己换了件白衬衫。
“原来如此。”圣耀说,试图想像混战的场面。
“你不必介意,我不当你是手下,我当你是朋友,好朋友。”上官说,躺在床上。
“因为我救了佳芸?”圣耀问:“其实就算佳芸中枪了,你也可以咬她啊?”
“山羊没跟你说过你很幸运吗?子弹是纯银做的,就算及时成为吸血鬼,佳芸也会因为银子弹而死的。”上官叹口气,却又笑道:“况且,吸血鬼的人生不适合佳芸,其实,也不适合任何人。”
圣耀想继续追问,阿海却说:“让老大先睡吧,现在快天亮了,老大很累了,要多休息。”
上官没有反驳,说:“明晚再跟你聊吧,天快亮了,先睡了。”
上官抓了条粉红色的大毛巾盖着,躺在床上睡了,阿海知道圣耀刚睡醒不久,还挺有精神,于是跟圣耀坐在鱼缸前看鱼,说:“在老大醒过来前,我们都不能睡,学着点啊。”
圣耀以为是单纯的阶级关系,但阿海很快补充道:“我们睡着后特别脆弱,体力还没恢复前很难自己醒过来,老大今天这么累了,警觉性一丁点也没。我们要守在老大旁边,等老大醒了我们才能睡。”
圣耀点点头,却又问:“要是有危险的话怎办?背着老大逃啊?”
阿海搔着头,嘻嘻笑说:“用银叉子捅老大的身体,他很快就会跳起来的。”
圣耀觉得好笑,但阿海的上衣口袋真的放了支银色的小叉子。
或许是因为房间明亮的关系吧,圣耀觉得这里并不可怕,他又想:也或许是因为自己已经是个吸血鬼了,所以对身在咫尺的两个吸血鬼有种同侪感。尽管生嫩,但毕竟还是同侪感。
这种同侪感,圣耀刻意遗漏很久了。
不如,就让致命的感情联系再度启动,覆灭吸血一族吧!
“你养的鱼啊?”圣耀看着鱼缸。
一个鱼缸住的是大鱼,展现出强壮之美,两只深黑色的成吉思汗淡水鲨幽雅地在散步,两只带着毒刺尾巴的魟鱼翩翩贴着碎石地滑行,巨大的长颈龟伸长脖子与圣耀对看。
另一个鱼缸漂亮的多,是生命缤纷的美,数十只小灯鱼悠游于绿意盎然的水草山洞中,几只蜜蜂虾在水草上呆晃,颟顸的八字娃娃不成对地啄食青苔上的苹果螺,几只雄猫鼠不停啃着玻璃。
“算是大家合养的,你喜欢哪一缸?”阿海问,他开了盒夹心饼干,圣耀拿了一片吃,阿海将饼干碎屑扔进小鱼的鱼缸里,看着灯鱼冲上争食。
“不知道,小鱼的缸子吧。”圣耀说。
“养过鱼吗?”阿海说。
“没养过,不过我养了条狗,也叫麦克。”圣耀说:“为什么不弄个更大的鱼缸,把两边的鱼养在一起?”
阿海吃吃地笑,怪声道:“果然是没养过鱼的白痴,大鱼会把小鱼通通吃光啊。”
圣耀“喔”了声,自己也感到可笑。
“两只淡水鲨鱼是怪力王养的,长颈龟是热虫养的,魟鱼,就是那一只,是昨晚任务死掉的老B养的。”阿海介绍,饼干一片一片吃。
“小鱼呢?”圣耀问,也吃着饼干。他想念老狗麦克。
“八字娃娃,胖胖的那些,是玉米跟张熙熙合养的,雄猫鼠是昨晚死掉的霹雳手养的,蜜蜂虾是我养的,灯鱼是老大养的。”阿海指着灯鱼,说:“老大的灯鱼不容易生小鱼,因为缸子太小了,差不多要七尺缸以上的大小,灯鱼才会正常繁殖。”
“怎么会想养鱼?”圣耀问。
“人会做的事,吸血鬼都会做啊。我们这一群以前都是人类,跟着老大的,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是吸血鬼。”阿海看着灯鱼吃着饼干碎屑,说:“小鱼好养多了,几天不喂东西也不会葛屁,水草缸里面有种奇妙的生态平衡,微生物、青苔、虫卵,饿不死小鱼的。”
“大鱼咧?都吃小鱼啊?”圣耀问。
“我们都买朱文锦,也就是夜市给人捞着玩的便宜小鱼,给大鱼吃,朱文锦称斤论两卖,一两大概是15到20元。”阿海说:“不过有时后会懒啊,就丢几片鸡肉下去。”
“我还没看过喂鱼,下次要喂要叫我。”圣耀说,他真的想看。
“嘿,以前我也喜欢看,但看久了会腻,倒是钓鱼钓不腻,你看。”阿海拿出小小的自制鱼竿,那根本是扯铃的棍棒,上头绑着棉线,棉线系住一只塑胶勾。
“很怪耶。”圣耀发笑,看着阿海那支白痴小鱼竿。
“以后钓给你看,现在没有活饵不好玩。”阿海说:“不过我只钓到过成吉思汗一次。”
“那已经很厉害了。”圣耀不停发笑,大概是自己太久没接触朋友这种特殊的生物吧,阿海偏偏又是个好笑的人,或说,好笑的吸血鬼。
但,圣耀瞥见阿海口袋中的银叉时,对自己的笑声微感讶异。
在刚刚的几分钟里,圣耀意识中的吸血鬼符号悄悄藏了起来,他误以为自己卧底于一个犯罪组织,也就是黑帮中,却突然忘记这个黑帮的成员都是吸血鬼。圣耀意识到同样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黑帮,却没意识到最诡异血腥的嗜血族群。
直到圣耀看见阿海口袋中的银叉,他才从意识中挖出身旁的男孩是不可思议的吸血鬼。
圣耀在心里打个哆嗦,虽然他自己也是吸血鬼。
“有件事很奇怪,你们好像也叫自己吸血鬼?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圣耀问,想找个话题聊聊,因为要看鱼缸看到上官醒来是件不容易的事。
“这样叫没什么不好,我以前还是人类的时候,就叫吸血鬼作吸血鬼,所以我自己变成吸血鬼以后,继续这样叫并不会奇怪。只是个称呼,没有吸血鬼会歧视自己的称号。”阿海回答,他以前也回答过同样的问题。
“为什么不叫吸血族?那个‘鬼’字实在不怎么好听。”圣耀说。
“我们又不是人,只是曾经为人罢了,‘族’听起来是人类族群的分类,‘鬼’听起来就大大不同于人了。”阿海靠着床说:“或许,你现在还会觉得自己是人类,别担心,一开始都是这样的,当人要学做人,当鬼要学做鬼,等你慢慢学会怎么做鬼后,你就会知道自己是属于哪一边的。”
“是吗?”圣耀不以为然,他刚刚遗忘自己身处吸血鬼中,就是最好的证明。
既然吸血鬼曾经是人类,就该保有人类的一切,他们不是相互孤立的两个世界。
吸血鬼拥有人类的过去。
“本来只有一缸鱼的。”阿海说,他知道圣耀在想什么。
“嗯?”圣耀。
“本来,两只成吉思汗还是仔鱼的时候,也是跟一群小鱼住在水草缸里,一起吃饼干碎片。”阿海说:“后来,成吉思汗慢慢长大,有几天我们忙,没有住这里,等到事情结束后回来,才发现水草缸里只剩下两只成吉思汗,其他的小鱼全都不见了。”
“太饿了吧。”圣耀说。
“一开始是这样的。”阿海笑笑:“后来我们又放了新的小鱼进去,丢下很多饼干碎屑,但成吉思汗却视而不见,只顾着把小鱼吃光,后来我们又丢了一次小鱼进去,也是立刻进了成吉思汗的肚子。”
“吃上瘾了?小鱼比饼干好吃吧?”圣耀说,他想起麦克讨厌狗饼干这回事。
“对,成吉思汗没吃过小鱼之前,他以为小鱼跟他是一样的,直到有一天,他才发现小鱼只是他的食物,从此以后,他们就真的不一样了。”阿海歪着头说,这个故事以前他也曾跟赛门猫说过。
“都怪那一次你们忘记喂鱼,不然他们到现在都还住在一起。”圣耀说。
“不,这只是迟早的事,一开始就注定好了。”阿海颇有意味地说。
“反正时光不能重来,所以干脆养两个缸子?”圣耀说:“其实可以养第三个缸子的,我们来实验看看。”
“这两群鱼之间,有没有第三个缸子,老大也很想知道。”阿海笑。
“一定有的。”圣耀说。
“我们也希望。”阿海说。
鱼缸再美丽,也无法将话题不断绕在上面打转,尤其是清晨五点半,距离上官醒转还有十几个小时。
“说说你们怎么救我出来的?”圣耀问,他想弄清楚自己昏睡时发生的激斗。
“幸好有赛门猫。”阿海说。
幸好有赛门猫,他对秘警署了若指掌,这次的行动就是他策划的,如果秘警署的布置没有更动太大,我们得手的机会就大大增加,反之,我们可能要冒着全军覆没的危险。
赛门猫分析,如果你在最底层钢门重重的研究室,我们所有人都要负责掩护的工作,在楼层间组织一个强大的火网,好让老大一个人冲进去救你,但秘警总部毕竟是秘警总部,这样做的结果,可能只剩老大跟你出得来;老大本来想放弃这个计画,改成他一个人伪装成秘警,然后将你偷出来。
赛门猫主张万万不可,老大绝无可能通过各种检测身份的关卡的,根本不可能混进去;不过赛门猫说他的直觉告诉他,山羊一定正在说服或训练你卧底,所以你很可能待在较高楼层的资料室、侦讯室、山羊办公室等等,所以我们便决定赌运气,要是你在较高楼层,我们便把你抢出来,如果你在底层研究室,我们冲杀一阵后便留下隐藏好的老大,再引诱秘警出来追杀我们,老大趁着警署大乱,自然会想法子抱你出来,到时候再与我们会合吧。
赛门猫的直觉很准,你果然在资料室,但尽管如此,秘警遭到奇袭后很快就组织起来,枪林弹雨中,我们虽然都穿了防弹衣,但还是牺牲了好几个同伴,没死的,防弹衣也轰破了好几个洞。我负责的工作是制造走廊的混乱,所以没受伤,真是侥幸。
你是赛门猫抱出来的,老大一见赛门猫得手,立刻大叫所有人快点出去,张熙熙跟麦克冲上楼杀出血路,甜椒头丢出所有的烟幕弹跟瓦斯弹后,老大便在后面负责断路,等到所有人已经在约好的地点“黑屋”集合后,过了好几分钟,老大才出现窗户旁。
那个时候,我们才看到老大的手已经断了,玉米气得差点一枪轰了你的头,大家都知道她很爱上官老大。
在你醒过来前,赛门猫就开始猜测你会不会接受山羊的建议当卧底,也猜测你会不会编故事骗我们你为什么躺在资料室,而不是研究室。大家都没心情猜,只求你没答应要当卧底,不然老大的好意就白费了,也白死了几个好兄弟。
接下来的部分,你就知道了,我想老大一定很高兴你承认自己是卧底,更高兴你不当卧底了,因为你是老大的朋友。
“你们为什么相信——我说不当卧底就不当卧底?”圣耀耳根子发烫。
“因为你是老大的朋友。”阿海认真道:“我们相信老大。”
“谢谢——”圣耀不知道该说什么。
“其实,老大也没办法帮你报你爸爸的仇,因为很多吸血鬼都不记得自己杀过那张脸孔,这种滥杀的情况,直到最近几年才被老大压下来。老大的理念你慢慢就会理解,就算你现在心里打着别的主意,以后也会知清楚自己该有的位置,卧底是没有意义的。”阿海的口气不像个小孩。
“什么理念可以抵得过复仇雪恨?”圣耀脱口而出,一想到他爸爸,圣耀又开始愤怒。
“第三个鱼缸。”阿海说。
“第三个鱼缸——”圣耀喃喃自语,他隐隐约约理解这个比喻。
以噬吮人类血液维生的鬼魅,能不能与它的食物和平共处?第三个鱼缸是这样的意思吗?
阿海知道圣耀对为父报仇这件事仍旧执着,对于上官的理念或许一时无法接受,于是笑着说:“我们跟着老大,也不见得每个人都认同老大的主意,但大家都想看看老大一步步靠近理想的样子。”
阿海眼睛发光,看着熟睡的上官说:“这就是老大迷人之处。”
圣耀不置可否,低下头来,理念对他而言既熟悉又遥远了;这几年来,圣耀的人生理念就是千万不要对人生抱持任何理念,因为所有具意义的理念都无法不牵涉人群。
阿海打了个哈欠,经过一夜的亡命任务,他着实累了。
“要不要睡一下?”圣耀问,他看到书柜上满满的都是书,各式各样的书,阿海睡着时他可以看看。
“不了,老大很信任我,才会在我身边睡的。”阿海揉着眼睛,说:“守护老大是我的荣幸,就像守着一个伟大的鱼缸一样。”
“喔。”圣耀羡慕起上官,上官不但拥有可爱的佳芸,还有一堆可以将生命托付其手的朋友,这些都是他人生最匮乏的。
“要不要听听老大的传奇?”阿海突然神采奕奕,这个故事他难得说上几次。
因为上官的故事是台湾吸血鬼的经典、传说、神话,几乎没有人不知道。
“好啊!”圣耀也很有兴趣,说:“我只听过山羊说,上官横行了几十年,杀过的猎人与秘警不计其数,是他不计死活要逮到的超级重犯。”
“这是人类的官方说法,也头重脚轻的说不明白,死在老大手下的吸血鬼,远超过那些秘警跟猎人。”阿海兴奋地说。
吸血鬼大多有个混名,这是为了区别生前身份的关系,代表告别人类身份的表面仪式。
但吸血鬼的混名因头,也跟黑社会的特异性质大有关连,这个关连常见于武侠小说中对江湖人物的描述。
混名通常有两层意义。
第一层意义,是自己对自己的期许,或对自己特色的观感,例如怪力王这个混名就是自己取的,意味着自己具有强大的肌肉爆发力;赛门猫这个混名也是自己取的,只因为赛门猫很喜欢Simon这个英文名字,又碰巧养了只猫;螳螂更是个好例子。
第二层意义,就是来自江湖对这个人的敬畏与评价。通常,江湖的评价加在一般的混名前,有如独特的黑道姓氏。每一个黑道姓氏都是连场血战得来的尊号。
鬼影螳螂,妙手张熙熙,铜墙怪力王,夜哭赛门猫,火楼甜椒头,去你的死光头麦克,偷王阿海,爱上官上官却不爱的那个玉米,脏热虫。
老大,吸血鬼的传奇,当然拥有过许多吓死人的黑道混名。拥有过。
双刀上官。
五刀上官。
九刀上官。
霹雳手上官。
飞刀上官。
死神上官。
佛手上官。
这几个混名不知吓破多少英雄好汉、奸人魔头的胆子,每一个混名的背后都充满了血腥气味,只有在“佛手”上官这个名字背后,还听得到求饶的哭声。
但是在七年前,经过那场著名的“血厦”一役后,老大就没有混名了。
他不再需要。
上官两个字,就是无敌的名号,上官无筵,台湾吸血鬼的魔王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