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莫阳才知道,这四个人是这家酒吧的驻唱乐队。乐队取了一个不文艺不雅观又没文化的名字,叫梦扬乐队。
这四个人,三个是未成年人,一个成年人,穷困潦倒,靠着酒吧驻唱而获取微薄的薪水。虽然会埋怨,但他们似乎对于这样的生活很满意,甚至,他们有梦想,这是让莫阳最羡慕的。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莫阳在众目睽睽之下小露了一手,那标志性的迷人歌喉嗓音,独到的乐感,超强的创作力,让乐队的四个人对这个只有十二岁的男孩儿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老大问他:“你愿不愿意加入我们乐队?哥保证,只要你参加我们的乐队,我们乐队一定会出名的,到时候车子票子房子女人统统都是我们的。”
莫阳淡漠地回答:“不愿意!”
“……”
虽然没有名正言顺地加入这个乐队,但他经常会来到酒吧和乐队一起玩,一起唱歌。怎么说呢,就是因为接触了这个乐团,所以他才看到了真正地下乐团的真面目。地下乐团所歌唱的,所追崇的,和主流音乐来的太不一样了。地下乐团唱的是现实,是生活,是梦想,色调是晦暗的,是阴冷的,他们所崇尚的,是在夹缝中寻找出人头地的希望。
正是因为深刻地了解地下乐团,在几年后,在他真正做主流音乐时,他才会给世人呈现出一种不一样的音乐。
主流音乐是不允许肮脏的,必须是华丽的,或凄美的,至多,也必须朴实。但莫阳骨子里到底还是写不出那些华而不实的音乐,他在必须顺应主流音乐市场的同时,还必须想做出自己的音乐,所以,他的音乐,很多的歌词是华丽梦幻的,但却是讽刺的,或批判的。他的音乐里,很多都是体现了现代人的玩世不恭的心态,和社会浮躁的气息。爱情,友情,金钱,在他的笔下,都是那么的真实,但又很梦幻。
讽刺和批判不是他做的音乐的最终目的,相反,人们之所以喜欢他的音乐,是因为他的音乐既能在讽刺现实的同时,给人满满的力量和正能量。他也会给人浪漫的爱情,也会给人忠诚的友情,也会给人以破茧成蝶的梦想。
正因如此,他,莫阳,才一步一步地缔造了属于自己的音乐帝国。
在和地下乐团在一起的五年里,他渐渐变的不再浮躁,变得沉稳,但傲慢,玩世不恭,目空一切。骨子的倨傲的血液让他谁都瞧不上。
那个叫陆梨的女孩儿,经常跟着他。刚开始他是拒绝的,甚至很厌恶。但陆梨说她也会玩音乐,之后,他们的来往就密切起来了,也渐渐地成为了好朋友。
但后来陆梨转学了,莫阳也没再联系她。
在十七岁那年,莫阳离家出走了。和所有的叛逆少年一样,他不能忍受母亲对他的监管和束缚。
他揣着兜里的几百块钱零花钱,买了一张火车票,来到A市。
他也不知道来这里是干嘛的。但直接告诉他,或许,在这里,他能找到他的音乐梦。
六月高考季,莫阳缺席了。身在异乡的他,在街边玩起了音乐。
那次玩音乐绝对是偶然。那天他走在街上,看见又有卖唱的青年。
那青年也倒霉,竟然被人用一百块侮辱。说是要求他唱一首外国歌,就能得到一百块。
那青年也傲,不搭理他。双方都怒了,转眼就要打起来。
就在他们要撸起袖子干仗的时候,莫阳淡定地拿起了被丢在地上的吉他,哼了几句。
他向老天发誓,那天他绝对是嗓子痒了,才会鬼使神差地哼了几句。
结果这一哼,把附近的所有人都给吸引过来了。大家鼓起了掌,要求他唱几句。
在人前卖弄,他还是很抵触的。但他看见人群中有个扎着马尾辫的六岁小女孩儿拿着一个很大的会发出声音的洗澡鸭,突然玩心大起。
他对小女孩儿说:“小妹妹,借鸭子给我用用好吗?哥哥现在给你写一首歌。”
那女孩儿兴奋极了,将鸭子借给了莫阳。
借助会唱歌的鸭子,和手里的吉他,他即兴创作了一首歌。
就是这一首歌,让在场的所有人欢呼尖叫。
“喔~帅!”
巧了,人群中站了个星探,发现了他的音乐才华,要捧他做艺人。
自此,他正式走上音乐道路。
莫阳出道的第一年,就大火了。大概是中国乐坛最帅的歌星吧,莫阳的海报一出,便吸引了一大批的粉丝。声音一出,吸引了一大批禁欲少女,歌再一出,完了,不管是男是女,全部被圈粉了。
很多人觉得莫阳的成名是顺利的,但只有他知道他自己受到了多少苦。
被同行打压,被前辈质疑,被公司剥削,还有时时刻刻的遭受的网络暴力,这四座大山不论是压在莫阳身上,还是压在任何的艺人身上,若非有强大的心里素质和自我调节能力,后果都不堪设想。
莫阳是个很禁欲的人,他想要的东西很少。但是,如果是他看中的东西,那就一定是他的。
既然进了乐坛,那乐坛第一人物这把宝座,就一定是他的。
日日夜夜待在自己的工作室写歌,废寝忘食,渐渐的,他的胃出了毛病。
在一次去医院检查身体的时候,他遇到了陆梨,曾经的中学同学。那年他十八岁,算起来,二人有四年没见。
四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譬如莫阳,又譬如陆梨。
陆梨的父母因为空难去世,自此她与奶奶相依为命。那天他在遇到她,刚好看见她陪她唯一的亲人奶奶来看病。
出于认识,莫阳请她吃了顿饭,后来,看见陆梨的音乐天赋,他主动伸出橄榄枝,请陆梨去他的音乐工作室工作。
莫阳不喜欢做没有准备的事,而是喜欢将自己感兴趣的事物掌握在手里。成名的轨迹,在莫阳的意料之内。
二十五岁那年,是他世界巡回演唱会的重点站:英国曼彻斯特。
在那里,遇见了林之,并对她一见钟情。
对于爱情这种东西,莫阳看过,却没有接触过。从小到大,无数的女生仰慕他,追求他,可他从未动过心。甚至,他也不急。大概是性格使然吧,他对于这种东西既不好奇也不心急。
但前二十五年的感情空白史,可能就是为了今朝的这一遇做铺垫。他头一次因为自己遇见了爱情而感到快乐。不,不是遇见爱情,而是遇见了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