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副标题:华尔街上一声巨响,我们的主角闪亮登场。
“what’s-your-name?”
“my-name-is-鸿渐……嗯,袁。”
“how-are-you?”
从小伴随着“李雷和韩梅梅”这两位小伙伴一起长大的袁鸿渐脱口而出道:“fine,thank-you.and-you?”
那个洋人医生明显英文不太好,居然没有按照标准答案回答“i‘m-fine,too.”。而是转过头对床边的另一位华裔年轻人道:“徐先生,你的朋友只不过是轻微脑震荡而已。这两天会有头疼、头晕和短暂失忆的状况发生,不过休息几天就会好了。我再给他开点镇痛安神的药。”
徐先生感激地道:“谢谢你了,医生。”
洋人医生自然而然地道:“其实你们中国人平时抽的阿芙蓉效果就不错。”
徐先生听闻此言脸上怒气一闪,不过他还是强自压抑了下来,语气坚定地道:“我的朋友是不碰那个的!”
开完了处方的洋人医生耸了耸肩,随口道:“哦,不好意思。我还以为你们中国人全都喜欢抽阿芙蓉的。”
徐先生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说道:“医生,我送你下楼。”
然后他转过头对床上的袁鸿渐道:“鸿渐兄,你好好休息。我去买药,马上回来。”
作为“病人”,袁鸿渐本人完全搞不清楚状况,刚想发问却见两人已经离开了房间。
自己昨天明明乘着清明节假期陪同父母回老家祭祖扫墓,晚间的席面上就被伯爷爷、叔爷爷、堂伯、堂叔、族兄、族弟、侄子、还有侄孙子们灌了一个酩酊大醉。而今天醒过来之后却发现自己躺在一间陌生的房间里,身边还都是陌生人。这任谁都是满腹狐疑的啊。
袁鸿渐总觉得自己浑身上下有些不对。他打量了一下房间,看到离床不远处就是带着镜子的大衣橱,于是直接下床光着脚走到镜子前往里面一瞧……然后他整个人完全地斯巴达了。
镜中之人几乎和他就是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只是矮了一小截,白皙了一丁点,书卷气倒是更加浓了几分。不过这家伙大概因为轻微脑震荡或者经常透支身体的关系,两眼无神,脸色发青,鼻赤唇白,明明有着八十分小鲜肉的俊朗样貌却一副命薄早夭的孤寒之相。
最显眼的是,他额头上还有一块大大的乌青。怪不得就算换了一具躯壳,袁鸿渐还是感到头痛欲裂来着。
难道说……自己穿越了?!
刚想到“穿越”这两个字,身体原主人的记忆如同泛滥的洪水一般在他脑中肆虐,袁鸿渐脚下一软差点摔倒在地。
现在他终于确认自己真的穿越了。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竟然穿成了自己的大曾伯祖父大人,也就是二十一世纪银行小职员袁鸿渐的高祖父的长子,曾祖父的大哥。
既然是一家人,被自己取代的这位长辈自然也姓袁,名燕倏,巧合的是他的字和晚辈名一样都是鸿渐。所谓燕雀对鸿鹄,倏倏对渐渐,燕倏对鸿渐倒也算工整。
他们老袁家那也不是什么小户人家,正统书香门第兼正宗黑五类,打从前清开始就在江南名城无锡旁边一座不那么有名的小县城里做大绅士。
解放前他们那县里人侨居在大都市的,干三种行业的十居其九:打铁,磨豆腐,抬轿子。土产中艺术品以泥娃娃最出名;有出息的年轻人读大学,以学土木为最多。铁的硬,豆腐的淡而无味,轿子的容量狭小,还加上泥土气,这算他们的民风。(注释1)
作为晚辈袁鸿渐也是听说过袁燕倏这位大曾伯祖父的,据长辈说他老人家就曾经去花旗国负笈求学,乃是欧罗巴著名学府克莱顿大学政治经济系的哲学博士(phd.)。
可惜袁博士身处在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民国时代,这般德才兼备的出众人物学成回国之后竟然怀才不遇,只好屈就在老丈人开的银行里面当个经理。最后还来不及留下一儿半女就因为车祸横死街头。
天妒英才,呜呼哀哉。
不过也有人说他是因为在四马路上的长三堂子里面和某位少帅争风吃醋而被人家干掉的,当然对于这种谣传家风严谨的老袁家完全地嗤之以鼻。
等等,我现在好像还不是博士,而且就读的是纽约大学。那么自己怎么会得到欧洲大学的phd的呢……这真是个好问题。
袁燕倏已经想起来了,今天是1920年也就是民国九年的9月16日,而自己正身处在花旗国的纽约城。
“哎呀,鸿渐兄你怎么起来了,快点躺下!”
手中拿着牛皮纸袋的徐先生一推门就看到失魂落魄地站在镜子前袁鸿渐,不由得失声惊呼道。
袁鸿渐……的大曾伯祖父袁燕倏一回头,就从记忆中找到了这位徐先生。他压抑着心中的惊讶强打精神道:“槱(音优,意堆积)森贤弟,兄弟我没事。说起来,你又是找医生又是买药,兄弟我真是生受了。”
徐槱森有些不满地道:“鸿渐兄这是什么话,要不是你小弟说不定连命都没有了。来,快躺下!”
啥,我大曾伯祖父……嗯,我还救过你的命?!
他想起来了,就在方才自己真的救了这位徐槱森。
此君这个月刚从哥伦比亚研究院拿到了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闲下来的他来纽约大学拜望有过同窗之谊的袁燕倏,他们两人都曾经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上海理工的前身),当时倒只是点头之交。
不过到了万里之外的花旗国,只要是中国人那不是亲也变成亲了,而且他们不但是老同学如今还是新同行。袁学长和徐学弟见了面之后就决定到金融圣地华尔街转一转,然后再一起吃顿午饭。
可是没想到他们还没走到华尔街呢,眼前就看到一道蓝光闪现,耳中就听到一声轰然巨响!
不远处拉着货车的马匹骤然受惊,朝着两人全速地冲了过来。袁燕倏本能地把自己的朋友向外一推,让其堪堪避过了马车,算是救了徐槱森一命。不过他自己却避让不及被马车带了一下,立足不稳摔倒在了地上,前额正好磕在了马路牙子上,就此晕了过去……顺便还换了一个芯子。
………………
注释1:谨以此文向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致敬,所以有人眼熟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