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民医院隶属于文锦路派出所,所长名叫余朴元。接到胡连生的求援呼叫的时候,他正在所里。
“这个老胡!不是让他去处理恶狗咬人的事情的吗?怎么又搞出来群殴事件了!”余朴元忿忿地吐槽了一声,就下了派几个人前往支援的命令。
而就在支援队伍准备出发的时候,余朴元又接到了一个电话。
挂断了电话之后,他对领队的警官说道:“再叫几个人,我亲自带着人去!”
虽然对所长接听电话前后判若两人的态度有点纳闷,但那位警官还是又再叫了好几个民警,而且还按照余朴元的命令带上了枪!
一般说来,地方上的治安事件处置戴上电警棍这类非致命警械也就可以了。需要带枪的情况还是挺少的,余朴元的命令倒是让这些警察心里对这起突发的群殴事件有了一些警惕。
看样子这场架打的场面不小!
去事发现场的路上,那名老警官不由的有些担心地询问道:“所长……要不要向局里求援啊!”
“不用了!”余朴元心里笃定地说道。刚刚的电话是彭金笙打来的,现场的情况他很清楚。之所以让人带上枪,也是因为彭金笙说那个惹事的小子挺扎手,他怕万一对方不听警察的指令,到时候有枪在手也多一种威慑手段。但按照他的想法,这枪还是不用的好,免得节外生枝。
就在余朴元一行开着警车抵达第一人民医院的时候,在大门口迎头又碰上了两辆警车。
“姜局……您……您怎么来了?”余朴元看到领头的那辆警车上下来的一个一级警督,心里一个“咯噔”。
他没想到这起群殴事件竟然引来了分局副局长姜孟盛。莫非有人把这事情直接汇报到分局去了?
按理说一般路人报警,打110电话的话,市110指挥中心都只是将这些案件通知就近的
辖区派出所处理,很少会需要分局派人来支援的。更何况以姜孟盛的身份,就算是第一人民医院这里的斗殴事件动了刀子,也不会由他亲自带队过来的,除非是斗殴参与者动了枪……
就在余朴元心里忐忑不安的时候,姜孟盛看到了余朴元和他的手下这全副武装的架势,冷冷地问道:“你们倒是准备地挺周全……好了!一起去看看吧!到底是哪两路神仙在你这地盘上打起架来了。”
姜孟盛和余朴元领着所有的警察走到了现场。余朴元看到正在对峙的双方立刻大喝一声:“都给我住手!”
他这么一喊,他手下这些训练有素的警察也立刻围了过去。
在警察们的威慑之下,这些保安立刻都放下了手中的橡胶警棍。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的彭金笙原本听到余朴元的声音,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可当他转头看到余朴元旁边站着的姜孟盛时,也是大吃了一惊。
他的反应还是挺快的,对莉莉耳语了一声之后,趁着没人注意先行溜回了自己车里。
就在大队警察赶到的时候,从一旁的花坛里钻出了两个人,一个年轻男人的肩膀上还扛着一台摄像机,那个女的手里拿着个话筒就朝姜孟盛跑了过来。
“姜叔叔!”这个女记者朝着姜孟盛笑了笑打了个招呼。
姜孟盛看着魏秋的样子,微笑着伸手取下了她头发上沾着的落叶,宠溺地笑道:“秋秋,你这丫头,躲在一边偷拍,这下子又抓了一条大新闻了吧?我可告诉你,你爸说了这新闻在没经他同意之前不允许发出去。”
听到他们的对话,在场的人都愣住了。感情他们刚刚所有的行动都被电视台的记者偷拍下来了!
魏秋是鹏城电视台《社会焦点》栏目的当家女主播,今天原本是来第一人民医院采访一起医患纠纷的,可没想到采访结束的时候,正巧在门诊楼这边发生了周晓龙和莉莉的争执。听到路人说是恶狗咬
人被周晓龙打死了,然后这狗主人拉着周晓龙发生了争执。
她本能地就觉得这是一条挺好的新闻。魏秋就带着摄像师潜藏在花坛里偷偷拍摄了起来。没过多久彭金笙和胡连生就来了。整个事件的大部分经过都被魏秋给拍了下来。当她看到那些保安赶到,她就知道这事情闹大了,随即电话通知了她的父亲——萝湖区警察分局局长魏添保。于是才有了姜孟盛和余朴元同时赶到的这么一个“巧合”。
当这些保安被警察控制了之后,站在人群中间的周晓龙依然一手持警棍,一手扣押着人质。余朴元立刻上前对他呵斥道:“你!把棍子放下,把人给放了!”
周晓龙一直以来对于警察所代表的国家公权力还是保持着敬畏之心的,可上次在惠岭遇到了何胜利的事情之后,他也见证了警方某些害群之马利用公权力为虎作伥的阴暗面。
所以,他现在对于警察也不得不保持了一种警惕之心。在确定自己不会被这种“不正当公权力”威胁之前,他是不可能完全放弃自我保护的。所以,当余朴元向他下达了两个指令之后,他只执行了第一个指令,把棍子放下了。
但手里的那个“人质”,他并未放开。丢了棍子之后,周晓龙掏出了手机给程启明打了个电话。
程启明正在市委开会,感觉到手机的震动之后,一开始并没有接。可这电话震动起来还没完了。他就掏出来看了一眼,看到是周晓龙的电话,他有些纳闷的接了起来。
“程书记,我在医院……”周晓龙用最简短的话向他说了一下情况。
听到周晓龙竟然在第一人民医院遇到了这么档子事之后,程启明也觉得事态有些严重,随即凑到了前排穆合生的身边小声的耳语了几句。
“杜书记,第一人民医院那边出了点比较紧急的事,我和启明同志要过去一趟。”穆合生听了程启明的汇报,立刻向市委书记杜武清说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