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有钱人的天堂,也不见得就是穷人的地狱,在这片国土上与在国内一样,只要你勤俭一点,日子总能过得去。
靠着奖学金和勤工俭学,柳莎莎的日子其实过得还相当不错,甚至老杨结婚时,她还送了条3600美元的钻链,但当她走进爱人的庄园时,觉得自己就是个乞丐。
绿草如茵,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味道。
树木葱郁,树荫下的小道、亭台清静。
豪宅雄伟,大气中透出典雅。
唯有离网球场不远的地方搭了个凉棚很刺眼,那是给婉婉盖的鱼池,而且是用游泳池改造的,里面养着数百尾从唐人街买来的各色金鱼。
“miss.liu,您请”。
已经得到主人电话通知的佣人,恭敬地将还在好奇张望的柳莎莎迎进大宅,饶是早有心理准备,她也照样被这富丽堂皇的大厅惊呆了。
这哪是家?
要这么夸张吧?
神态恭敬的佣人或许会暗地鄙夷柳莎莎的没见识,但借她们一个胆子也不敢冒犯未来的女主人。近两个月来,媒体上都报道过了,这是主人的初恋女友,曾经为了她和别人决斗。现在好不容易复合,要是得罪了她,这份好工作就得跟自己说good,bye!
“这是大小姐设计的,主要用于开party,主人平时住在左边那个庄园里。”
大小姐?哦,文文设计的,难怪有意大利的浮夸艺术气息。
也是,那家伙的朋友非富即贵,搭个刺眼的凉棚养鱼,还能解释为疼爱妹妹,如果家里太简朴了,会让朋友们看笑话。
“ok,带我去那边”,背着大牛仔包的柳莎莎转身而走。
淡蓝色旧牛仔裤、白衬衫、旧平底鞋、马尾辫,柳莎莎这副学生打扮确实有些与这奢华场景不合,难怪佣人们有掩饰不住的神情古怪。
走进亭亭如盖的郁金香林,踏上李家明亲手铺的那条鹅卵小路,柳莎莎有种回到国内的感觉,不禁频频看向路边那座盖着杉树皮小亭子。其实不能称为亭子,如果把那四根柱子换成乌黑、斑驳的泥巴墙,那就是以前老家常见的厨房。
“不知道为什么,前段时间主人喜欢在亭子里看书、吹口琴,有时候一呆就是几个小时。”
前段时间?
佣人偷瞄了眼柳莎莎,见她很疑惑的样子,连忙解释道:“大小姐以前说过,主人是在想以前的事,让二小姐不要去打扰他。”
二小姐?哦,婉婉,只有她现在还疯疯癫癫的,文文她们早长大了。
俩人一前一后出了郁金香林,刚才还为爱人的奢华而担心的柳莎莎忍俊不禁。
没错,这边也有网球场、喷泉、游泳池、草坪、豪宅,可房子前怎么不是花园,而是种了黄瓜、红薯的菜地?不但是房子前面的花园改成了菜地,连屋后的空地上也种了不少蔬菜,远远看去风格古怪得很。
走近已经结了小黄瓜的菜地,柳莎莎的心里突然泛起一阵苦涩,家明这不是种的菜而是种的乡愁。自己尚且会经常梦回故里,何况是念旧的他?
佣人不知未来的女主人为何突然伤感,但也沉默了下来,领着她走进这幢外表欧化的豪宅。
有些思乡的柳莎莎一进门,就觉得回到了国内,画着山水的屏风、插着卷轴的青花大瓷瓶,正中而摆的红木太师椅与茶几,高脚盆景架上的精巧盆景,一如旧时的大户人家。
对这种场景有种熟悉感的柳莎莎,站在大厅里沉默一阵,放下背上的牛仔大包,径直走上雕着花草鸟虫的楼梯,到了李家明居住的三楼。她虽然没来过,但听老杨说过很多次,说他的书房就是标准的寒窗。
楼梯左边第三间,柳莎莎推开那扇没锁的门,不禁眼眶一酸。这哪是寒窗,分明就是他老家的书房。除了比那间泥巴房大了点、书桌上有部电话之外,所有的摆设与那间泥巴屋一模一样,连书桌都是那张没上油漆的旧书桌。
学生模样的柳莎莎叹了口气,摸着书桌上的一道刀痕,那还是以前满妹切西瓜留下的。西瓜是毛伢家种的,李家明给小妹她们出题目,说如何用三刀把半边西瓜切成九块,最聪明的满妹拿刀就切,把中间那块最甜的给了她,边上最差的给了家明和毛砣他们。
往事悠悠,怎么还象昨天一样?
缅怀往事的柳莎莎,在那张靠很旧了的背木椅上坐了下来,随手拉开没上锁的抽屉。家明喜欢整洁,书和作业本、试卷都放在抽屉里,不象很多同学样把东西都堆在书桌上。
拉开抽屉一看,一架旧海鸥125相机、一把国光重音口琴静静地躺在黑丝绒布上。稍一发愣后,柳莎莎不禁流下两行清泪,这都是她送给他的。相机花了她165块钱,攒了两年的零花钱才买的,口琴是爸爸送的,想让她学学音乐,没想到那家伙吹一个晚上,就吹得那么好。
跟在后面的佣人见未来的女主人流泪了,连忙将书房门拉上,她现在知道了为什么前段时间主人经常在亭子里吹口琴,经常坐在那里发呆。原来网络上的绯闻是真的,这位小姐真是主人的初恋,也是主人最深爱的女孩,难怪上次那个华裔女孩与主人分手了,主人一点也不难过。
佣人没猜错,那天晚上被赵乐勾起往事后,李家明经常吹口琴、发呆,就是在思念这位正流泪的女孩。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旧,心理年龄远超生理年龄的李家明,又身在异国他乡,自然会不自觉地缅怀往事。
衣不如新,人不如旧,坐在书房里默默流泪的柳莎莎也如此。沉淀了十几年的感情,哪是那么容易放手?她当初与赵剑勇交往,现在想来,除了随大流之外,未尝没有一种了结一段感情的因素。李家明冲到学校里向她表白,如果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果赵剑勇不在旁边,或许她会点那个头。
现在想来,当年李家明和赵微在一起,自己如果不是还在气头上,或许早去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