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 平安符
紫阳
天空的颜色宛如深紫的一颗宝钻,紫阳之所以叫做紫阳,正因为这个地方经常有宛如天庭的光线射下来,多彩斑斓,当然,这是古代人并不知道这种现象叫做极光。
闻良辅的儿子率领闻家旧部,在半夜子时攻进了紫阳城内。同时,为在紫阳城通西南道路的要道上,敞开了大门,于是,那些等候在那里的东胡大军长驱而入,进到了高卑的国土里。
紫阳城内的百姓哭声一片,有些宁死不屈的文人志士直接骂闻习元为东胡人的狗奴,连身为高卑人的资格都没有!闻习元让士兵们挖了大坑,在深夜里当场把这些人活埋了。当时全城百姓都看着,老幼妇孺的目光里露出了世界末日一样的惊恐。
话说,那闻家人,在以前,为了高卑的国事,曾经都是兢兢业业,像闻良辅自己说的那样,为了高卑国的百姓安康,闻良辅自己都带过大部队与东胡人在战场上血拼过。可以说,在老百姓的心里,这闻家人本来是很有声望的一个家族。
可是,现在完全不一样了。百姓们亲眼见证了闻家人的残暴,无耻。
哪怕为了谋权,也不该与狼为伍,连自己祖宗是什么人都给忘了。
马维在听说闻家人于前方战线上的情况传回来以后,似乎才恍然大悟,为何自己主子上回在那些偷袭李敏的人动手时先把那些人杀了。
朱璃这么做,其实不在于这些人说的话可不可信,这些人究竟是不是皇帝的人。而只是因为,朱璃料定了,这些人八成打不赢李敏的人。如果这些人一旦被抓,再有这些人明显的大明服饰和部分人员的东胡人特征,很容易变成了大明皇帝勾结东胡人的罪证。
一旦这种事儿传出去,对于皇帝的帝位来说,绝对是个群雄突起,对皇帝进行讨伐的最好的借口。民可载舟,亦可覆舟。倘若皇帝都和东胡人勾结了,国内大部分具有民族情结的老百姓怎么可以忍受。
朱璃冒死也要这么做,只是笃定了自己回去交差的话,万历爷都没有办法拿他怎样,因为大义在他手里握着。
太阳在山坳的东边露出了鱼肚白。军营里烧了一夜的篝火,袅袅青烟是云绕在山间,仿佛挥之不去。若不是有远处不时传来的战报,一切看起来是那样的宁静和安详,仿佛大家都是出来度假而已。
高贞在清晨步出帐外散步,呼吸一天最新的那口空气,遥望这片似曾相识的山中美景,仿佛魂魄都能被山里的女神勾走了。
给自己的战马亲自喂草的高治,可以听见一道低吟的男声朗诵着一首可能即兴而作的情诗。男子的声音犹如天籁,那么的美,唱作诗来,像那最能迷惑女子的吟游诗人一般,充满绯色的靡光,听着的人,都不禁面臊耳红。
高治不由牙齿间咬了下,放眼整个军营里,敢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作情诗的男人,能有谁?
紧随高贞的诗句,有个帐篷,一夜的萎靡放荡声音,响了一宿以后,早上因着这萎靡的诗句,再次激荡了起来。
高治为此皱了下眉头,转头看过去,果然见着自己那国王爹,是走到朱璃的帐篷外面了。
低声的,高贞喊了句:“掀开。”
两个驻守在帐篷外的士兵似乎略显迟疑,同时听从了指令掀开了帐篷。外头的冷风忽的冲进了帐篷内。伴随射入帐篷内部的阳光,里面的狼藉被外面的人看的一清二楚。
两个女子,一高一胖,正是高贞送给朱璃的那两人,被五花大绑在了床上。她们的嘴巴被布条塞住,不时发出低声的呻吟,身上的衣裙早因为药物的缘故被她们自己磨蹭到几乎都脱落了,露出大片的不可目睹的场景。
高贞冷静的眸子扫视了圈帐篷内,里面早没有了朱璃的影子。
昨晚负责营地哨岗的值星军官跑过来,喘着气说:“三爷的人,都没有走,好像只走了三爷那个随身侍卫马维。”
在这个节骨眼上,大明使臣只身带着贴身侍卫跑了。不像朱璃硬朗的作风。朱璃再怎样,都不可能这样灰溜溜夹着尾巴跑人。更有可能的是,马维看着自己主子受罪实在看不下去了,生怕自己主子被高贞活活折磨死,私自做了决定把朱璃背着跑了。
“是个聪明的奴才啊。”高贞叹。
要说这个马维,对朱璃那副忠心耿耿实在没的说的。
一队小骑兵马上被派了出去,去寻找这对主仆逃亡的身影。
李敏在帐篷内单独吃早饭的时候,听见自己老公穿过帷幔走了进来。
“王爷。”春梅、紫叶一块行着屈膝礼。
朱隶的目光像是在春梅那儿扫了下之后,说:“去吧,本王和王妃说会儿话。”
丫鬟婆子都退了出去。
李敏咬了一口高卑**队里常带的那种军粮玉米饼,天气冷,这些饼咬起来肯定是硬邦邦的,都能咬断牙那种。
朱隶看着,心口都快疼起来了,说她:“她们没有去厨房给你找点粥喝吗?”
“喝什么粥?这个天气,吃粥根本不抵用,一会儿就饿。难道,她们能整天给我做粥吗?王爷,我知道你心疼。可是,现在这个状况,根本不是在府里享福的时候。敏儿很清楚,这会儿享受清福,到时候,怕是见到棺材都掉不出眼泪。”
她这几句话句句都是要点,切中命害,倘若让闻家和东胡人得逞了,高卑国改旗易帜的话,北燕首当其冲,两面受敌,只怕他们夫妇俩,都不用有好日子过了。
跟了这样一个天生为王者的男人,一方面,或许可以登峰造极,享尽荣华富贵,可另一方面,不可避免的,一生中充满了杀戮,成败,以及败落的话最可怕的结局。
当然,她和他贪图的其实都不是富贵,只不过都是被人逼出来的。不对敌人冷酷,敌人难道会放过他们?不可能。
日子苦的话,其实她都不怕的。她以前都生活过很苦的日子。没得吃,上山挖野菜的日子都有过。
听她这样说的有情有理,朱隶肯定不会再说她,坐下来后,帮她把玉米饼掰成一块块的小块,泡在煮开的马奶里,让它们稍微软一点容易进食。
两个人安静的,没有任何声音,对于他们来说,这样安静的相处像是第一次,倒更像是老夫老妻似的了。李敏不禁想,哪天,这男人变成了老太爷了,她变成了老太太,一块儿坐在院子里掰土豆什么的,可能这一生,都没有什么遗憾了。
刚好,他貌似一样是这样想的,说:“等哪天,天下太平,世态平稳,百姓安康乐业。我们带着孩子,找个世外桃源,日子不见得会比现在差。”
“你挑水,我织布吗?”李敏想起那个天仙配的词句。
“挑水那种重活肯定我来做了,你只要张罗好几顿饭。”
看来,这个男人对于穿什么无所谓,对于吃什么,却是看得比什么都重。
整个吃货,贪吃鬼。李敏都不由地伸出指头想点下他鼻子,说:“你怎么这么爱吃?”
“民以食为天。你不也是很讲究吃的。我看你做的菜,样样都讲究,色香味俱全,要营养,要健康。”
听听他的这些口头禅,哪一句不是学她李大夫的。
有人说,夫妻做长久了,相处的时间越长,互相影响之下,夫妻越来越像,叫做潜移默化,夫妻相。长相不说,但是,性格上,做事情上,必定会受到彼此影响的。
其实,真要较真的话,可能他们俩之间的那点事儿,根本都不及她猫爹与任何一个女人之间的一点浪漫。与他在一块儿,基本上风花雪月是没有的。他肩头的担子,太重了。比起她猫爹,还要重。
所以,他主动说要找个世外桃源和她一块过日子,她只要想一想,都觉得这好像是遥不可及的一个梦,伸手一抓全是泡沫。
“再说吧。”李敏嘴角轻轻地溢出一声说。
朱隶深幽的眸子在她平静的侧颜上望了望,微张的嘴,只是张了下也就闭上了。
男人的想法和女人不同。对于他这种男人来说,多说不如多做。花言巧语的事,他其实是最不屑的。不能做到的事情,不要轻易给人承诺。君子一言,是为九鼎。
见他那边没有声音,他是什么性情的一个人,她能不了解吗?只知道他既然出了这句话,八成拼了命都会帮她做到。她不想给他压力,她现在唯一的希望只有一个,大家都平平安安的,千万不要再有其它事儿了。
“王爷还有其他事儿吗?”
他来找她,肯定不是来和她说什么种田织布的事。
“你爹,国王,说了,说你可以留下来。”
李敏听这话就瞥他那边:“你呢?你不同意?”
“我想听听,你究竟想做什么。”
不愧是她选中的男人,比她爹更了解她。她说给公孙那些话,一部分是她不能这样回北燕的理由,是没有错。另一部分,有些理由,她不好直接说。毕竟,这是个男权社会,女人说话做事,太要强,不懂得迂回,不懂得婉转,不懂得做好人情公关与手段,不要说古代,在现代,照样只是给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王爷。”李敏道,“妾身这不是不说,只是不太好说。像上次妾身打算弄个大药庄,如果不是王爷正好相中了妾身的计划打算,妾身肯定是不会声张的。女子在社会上要做什么事儿都好,哪怕是才华横溢,都是寸步维艰的。”
听她这话,貌似在此之前已经受过不少苦头。李敏是在现代承受过不少这方面的苦头了,比如说一个医院招人,情愿要优先用男的,也不想用女的。因为女的要结婚生孩子,照顾家庭,这些都是会分散女人在工作中的注意力,对于用人单位就是麻烦。女性在职业圈里被歧视,社会发展多少年都一样。
李敏这也不是说,对女性的身份自卑,只是,现实如此,凭一己之力岂能逆天,那种什么穿越过来以后可以为所欲为的情节,是不可信的。人,是万能的,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像她现在,先把话说在前头了,等于先做好人情公关了。好吧,她这是先向自己的男人撒撒娇,哭诉自己做点事都是这样艰难的。
朱隶果然是,把她的腰一搂,说:“本王知道王妃辛苦,王妃为了本王,为了北燕,都是付出了比别人都要多的努力。”
“王爷?”
“没事儿。如果你是想,在这里留下来,想刚好趁这个机会看看军队里军医们治疗士兵的环境和情况。本王只要你安全,答应本王绝对不到前线去,本王都是允许的。”
听他都一口把她要说的话都说了,李敏反而一怔,想他是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怎么一猜这么准。
她肚子里能有几条蛔虫?她那满脑子塞满的东西,好像比他更重要的,无非都是那些药草和医书了。他能不猜出来?
手指在她小下巴上捏了下,说:“你以后,说不出来的话,不用说了,本王代你说就好了。免得你辛苦。”
李敏一片瀑布汗和黑线从额头落下,这一刻,怎么觉得自己突然变成了孙悟空,在这个男人的如来佛掌心里跳着一样。
这边有人来找他,他日理万机的,根本是没有这个时间在军营里和老婆谈情说爱的。起身要走的时候,他终于是惦记起那件事,软声和她说:“你也别太恼了,别反而气着了自己。”
“我能恼什么?”他不提还好,他一提,让她直接撕了手里两片玉米饼。
“瞧瞧,你还说你不恼?”他拿眼珠子看着她那手。
李敏低头见着掌心里变成粉末的玉米碎。
见她稍微静下了心,朱隶语重心长的:“我叫你不用恼,是因为那是你的人,你一手教养出来的人,你应该比我清楚,更好的姻缘肯定在前面等着她。”
“是——”
听她这一声里貌似夹了道嘲讽,无疑是针对站在帐篷外的那个男人的。
孟浩明的脸,宛如真正被冷风刻出了刀渠一样。他低头能看见自己的拳头早握成了一团。
心如刀绞,可以说明他此时此刻的心境。
要让他怎么办呢?他没有办法,没有办法像朱隶一样,给那个女人一生只要一人的承诺。他办不到。本来以为她可以理解的。可是,他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前提。前提是,她不是普通的丫鬟了,她的主子,是天下最不可忽视的女子。
他看错了,把她看得太低了,以为她仅是一个能手到擒来的女子。结果,完全不是。
现在,他面前的路只剩下两条。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和一般的男子一样,全副心机都花在事业上。等到哪天,事业成功了,可以再娶一个或许自己喜欢的女子。但是,恐怕,再也遇不到像这样让他心动的女子了。
另一条路,基本是没有办法在这个严酷的现实里面存活下来的。娶了自己喜欢的,然后放弃了以后发展的机会。或许婚后开始他会很幸福,可终究会因为事业的瓶颈而郁闷,最终一样害了她。
紫叶和春梅,都蹲在木桶边,用打来的温泉水搓洗主子的脏衣。出于好奇,紫叶在春梅身上打量了下,发现,春梅的两只手腕都空空的,这令她低声的:“呀——”
“怎么了?”春梅被她声音给吓的,抬起头,问。
“我想——”紫叶小心翼翼的,拿眼睛边瞄她表情,边说,“姐姐的手镯子,那个喜鹊不会胆大包天到偷姐姐的镯子吧?难道姐姐担心丢了,找个地方先小心包裹了起来。”
“没。”春梅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一口否决,“我只是把它物归原主了。”
紫叶当场愣了,手里提起来的衣服滑落到了木桶里。
春梅埋头搓着一个袖口,好像根本不知道她的表情。
“我说,为什么?”紫叶焦急地问,“姐姐,为什么?!你是在担心喜鹊吗?孟旗主那种人,看不中喜鹊的。”
“世上美好的女子,哪里只有喜鹊和我,多的是,也多的是,有人想嫁给他。”春梅平心静气的,“不管怎样,他真娶了我的话,我倒怕他会终有一天后悔。再喜欢也没有用的,像他这种具有野心的男子,一个人爬到这个地步,艰辛万苦到了这个地步,要是因为一个女子功亏一篑了,他以后只要想到,都能不怨恨我吗?”
紫叶说:“可你是王妃的人。像我二哥,不就因为我讨到了机会。谁不想巴结王妃?”
“王妃是什么性子你能不知道?你二哥,是刚好顶了个肥缺,王爷正需要人但是找不到合适人选的时候。到时候伏燕回来,你二哥不一定能留下。王爷的事儿,王妃从来不会插手的。这是夫妻之间和睦相处的要诀。王妃是这么以为的。他能改成跟着王妃做事吗?不可能。他是个军人,从来都是王爷的人。”
紫叶听完她这段话心头砰砰跳着。应该说,大家都只看到朱隶很疼老婆,很疼李敏。但是,没有想到的是,这其中,李敏对老公那份尊敬,才是得到朱隶厚爱的基础。
好比皇帝,最讨厌皇后干涉政事一样。没有男人,会希望女人来干涉自己的事业,女人对自己老公的事情指手画脚,男人最厌恶至极。因为男人,大都比女人爱面子。
李敏是知道怎么御夫的,根本不是外人想的那种只会以色惑人的狐狸精。
即便如此,紫叶想到春梅这桩大家盼了许久的好事居然没了,而且不是因为喜鹊拆散的,心里更是不好受,说:“姐姐,过了这庙,可能都没有下一村了。”
“我又不贪图富贵的,也知道自己没有这个本事贪图富贵,所以,没所谓。女人一个人过,其实也没有多大问题。”
那都是因为李敏吧。紫叶想起之前遇回二哥时,二哥都说她不仅性子开朗许多,整个人都好看许多了。而李敏经常说,女人好不好看,不在样貌,在于自信。愁眉苦脸的女人,没有人喜欢的。相反,散发出自信和乐观的女人,由于经常笑,反而变得可爱照人。
当两个小丫鬟把衣服洗好了拎回去准备找个地方晾晒时,接到了消息说,队伍要即刻开拔启程了。
这回,可不是闹着玩的。军队要上前线去了。要和东胡人打仗。
紫叶的心头瞬间揪紧了,偷了个空儿去找自己二哥。
春梅两只手各拎一只木桶,包括紫叶的,走到半路,见前面一个人影堵在路上。她想避开不见都不行。
孟浩明看着她停下脚步,把两个显得重量的水桶放在了地上拿袖管擦了把汗。那一刻,她额头晶亮的汗珠,一点都不难看,只让她显得更加娴静而美丽。
后来,孟浩明每回想起这一幕,都会感觉非常心疼。本质上他并不忘本,不会忘记自己是从贫苦人家走出来的人,所以,才对这样一个勤劳善良的姑娘动了真心。
那些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怎么可能出现类似这样的一幕呢?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有的。
只是,人总是往上爬的。
“给。”
春梅抬头,前面递来的那只手里放了条袖帕,她没有接过,道:“奴婢不用,孟旗主自己用吧。”
“这是我在燕都的时候买的,看着,挺美的,觉得很适合你。”
“美不美,都要看人心里怎么想。再说,孟旗主心里已经有觉得更美的人了。”
“春梅。”孟浩明低沉着声音说,“其实,如果你不介意——”
“我介意。”
“我可以保证,我只爱你一个。”
“但是,你还是会让你的房里有其她女人在。你会去她们房里和她们行房。只要想到这儿,我情愿要一个,只和我一生一世的。”春梅说完这话,重新提起木桶,准备擦过他身旁。
“我要上战场了。说句实话,没有一次,让我这次这么牵挂。”
春梅定住脚,没有回头:“孟旗主不用胡思乱想。孟旗主一直在战场上都是所向无敌,英勇无畏,不会有事的,肯定会和王爷一起凯旋归来。”
孟浩明转回头,看着她的背影:“你可以给我一样东西吗?我想带着它,上战场。”
春梅低着头,没有说话,接着一溜小跑跑回了李敏的帐篷里。
紫叶找到胡二哥以后,匆匆忙忙回来了,一回来马上在自己包袱里找东西。
看着奇怪的春梅,问她:“你找什么?”
“找个香囊,给我哥带着。”紫叶边说,呼吸边显急促,一边把整个包袱翻过来寻找,一边说,“家里人,都不知道他这次出来是要去打仗的,以为他只是跟着王爷行事。我记得,我这次出来,母亲给了我一个香囊的,说是在太白寺里面求过佛祖,里头还放了一块平安符。”
“你二哥以前不是没有打过仗。”
“这次不一样。听说东胡人来了好多。我们这边人少。其它增援的军队来不及跟上,说是为了东胡人和逆贼加固城墙的工事,决定了原有部队今明晚就准备要攻城了。现在在挑敢死队的士兵。王爷意思是好像说,让我二哥再去立军功。我这一听不是急得要哭了吗?”说完这话的紫叶,真的眼珠子马上掉了两颗下来。
春梅听着愣了下,呼吸跟着有些急促。
紫叶终于找到了那个平安符,着急地再去找胡二哥。
看着紫叶跑了的身影,春梅眉头一皱,从自己包袱里拿出了一个香囊,转身走出了帐篷。
可能要发生恶战的消息,迅速地在军队里蔓延开了。
公孙良生因为已经不走了,因此担任起了此次行动的参谋。他召集了所有军医,按照朱隶的吩咐,送到了李敏那儿。
这些军队里的大夫,无论是高卑的,或是大明的,都知道李敏的本事,对李敏不是心怀敬佩,就是小心翼翼。来到李敏召开的会议上,一群人都默不作声的。
见状,李敏说:“论起来,或许本妃在给普通百姓治病方面有一些大夫没有的长处,可是,到了战场上,却完全是另一回事。所以,本妃是来向各位军队里的大夫虚心求教的。各位大可不必怀什么戒心,有话直说。本妃绝对没有怪罪人的资格。本妃是可以说是来代替王爷听取大家要求,来助大家一臂之力的。”
军医们听了她这番话,心里就此平衡了,像李敏说的那样,战场医学和普通医科当然有所不同的了。李敏这还算是有自知之明。
谦虚的人,总能第一时间博得他人好感。没过多久,这些军医们在李敏的会议上开始畅所欲言。
李敏一边听,一边用毛笔在纸上记录着。
会议大概开了一个时辰长久,因为队伍很快要开拔了,时间上是来不及让众人为细节问题仔细讨论。等送了军医们走,李敏就着自己手头上在会议里边听边纪录下来的几个重点,仔细琢磨了会儿。
朱隶、高贞、高治等,都在帐篷里准备最后的军事行动指挥。
攻城共分为三个梯队进行。一面是正面进攻,吸引城内主要兵力。一部分是根据从紫阳城内逃出来的人供出的线索,准备挖地道通向城内。这个地道工事,已经由之前先抵达的先驱部队在进行了。第三个梯队,是诱敌。
想那驻守城内的叛贼,不一定都是沉得住气的。尤其有东胡人在。如果能把部分城内兵力,给引出城外进行消灭,倒也不错。最好是,城内的敌人见他们人数少,掉以轻心,决定派出大批兵力来围剿他们。
关于这个诱敌的诱饵,当然最好是高贞自己本人上了。
高治为此喉咙里紧张地滚了两下口水,刚要开口的话,被高贞一个无声的眼神给瞪了回去。
等到朱隶等人走到一边的时候,高贞在大儿子身边轻轻地说:“天有不测之云。你妹子,把朕的病治好了。既是天意,也是让朕有这个福气,偿还了旧债。”
“父皇——”
“什么都不要说了。”高贞的手,在他肩头拍了两下,“你如今,个头已经与朕相当了。”
言外之意,是可以担当起一切的时候了。
高治的两个拳头紧紧地抓起来,嘴角抿紧,嘴唇紧绷。
李敏只身走进帐篷的时候,刚好看见这一幕,眸子微微眯了眯。
“朕的公主,怎么来了?”高贞抬头见到她,嘴角一勾,明显是高兴,说,“朕还差点以为,公主真是泼出去的水了。”
对于这个口才一流的猫爹,李敏不吝口舌,道:“如果女儿真是泼出去的水了,那也是爹故意安排的。”
高贞嘴角的笑僵了僵,接着哈哈尴尬地笑了两下。
在他们父女俩说话的时候,朱隶已经是转回头来看着,看到兴致处也是一样微含笑意。只觉得她,如今在表情之中,又多了些生动,想必是拜高贞所赐。有家人,还是不一样的。
李敏见他们几个指挥官都在,刚好,把自己召集军医开会之后总结的一些问题,和他们说了。
“军医们的想法,和我的想法是一致的。如今要攻城,如果成,那伤兵的安置处,其实无所谓。但是,如果不成,遭遇敌人反扑。只怕伤兵的撤退,必须先规划好了。治疗伤兵的场所,不是越靠近前方越好,更重要的是,安全可靠,对敌人来说,一定要隐蔽。”
“可是——”高贞的参谋最先提出了疑问,“如果治疗伤兵的帐篷,离前线那么远,不是伤病兵送到军医那儿的时候,都得死了吗?”
“当然不是越远越好,只是这个距离最好要适中。其实,治疗伤兵的地方,并不一定要固定在一个场所。大夫可以随一些指挥官上前,对于伤兵做一个分拣处理。”
“分拣?”
“对。把伤兵按照伤情的轻重,分为几个等级。一些轻伤,根本不需要送到后方,在当地就地,就可以处理了。包扎止血,休息,消炎,即可。重伤员的话,也要分。可能我这话有些残酷,但是各位都是在战场上久经沙场的人,应该都知道,有些伤员,伤的太重根本不可能救活。抬回去也是死。当然,大家在没有见到大夫的时候,或许心里头都怀着一抹幻想,认为大夫是神仙,可以起死回生。实际上根本不可能。所以,为了满足一些士兵感情上的慰籍,一部分大夫,会随指挥官到前线去。”
李敏这番话落地以后,帐篷内几乎鸦雀无声。
归结于,这些人,确实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将,都知道打仗是怎么回事。打仗就是要死人的。而且,只能说是牺牲部分人的性命,来赢取胜利,赢取其他人存活下来的机会。只是,没有想到,大夫一样会计算死亡概率这样的东西,一样会用数字来判断,究竟一个人救不救。
这是现代急救医学现场分诊的一个基础原则。李敏相信,现在说给古代人听,不一定所有人都能听懂理解,但是,这些指挥官,不一样。
减少抬一些不能救的伤员回去,等于说,是把希望留给更多可以挽救的性命。同时,减少运送伤员的兵员压力,同样有助于增加前线攻击的战斗力。
朱隶当场拍板:“行,就这么办。”
高卑国的人,确实都没有想到他的决定会下的这么快。对于公孙良生等护国公的家臣来说,这样的场景已经是习以为常了。
谁让他们的主子,恐怕比谁都信任自己老婆呢。
高贞不发声,好像把决定权让给了皇太子。
接受这个重担的高治,是犹豫了一阵。对此虞世南都快着急起来,说:“你上次在皇太后面前,不是说了吗?她倘若出了问题,你可以给她陪葬。”
有这样的话啊。高贞眸子里一亮。
高治狠狠地蹬了下那个多嘴的人,同时沉了嗓音道:“关于伤兵集中处理的地方,是要好想一想。”
拉不下面子,只能这样说话了。
那些战略家们再次围聚在地图前面,仔细研究看哪个地方,适合搭建起后方的战地医院。
李敏要走的时候,发现孟浩明走过来时那表情好像有一点哪儿不同。再看那胡二哥,更是高兴的宛如喝了喜酒一样,一边手里攥着什么东西。
她心头一动,回头到帐篷里,找来那个最喜欢在暗地里偷看别人做事的李嬷嬷问起话来。
李嬷嬷整天提心吊胆,害怕别人在她背后搞小动作,所以,对身旁所有做事的丫鬟婆子的一举一动,都尽收眼底。
当李敏问起的时候,李嬷嬷开口就说:“紫叶是送给她哥平安符,说是从太白寺里求来的。少奶奶,要不,奴婢也去给你找一个平安符。太白寺里的那位方丈,不是刚好在这里吗?让他马上施个法给平安符。”
迷信的东西,李大夫肯定不信的。不过想这丫鬟,本意是好的,没有什么错儿,不用怪罪。任其自然就是了。
李嬷嬷继续说:“春梅拿给孟旗主的香囊,据奴婢所知道的,是孟旗主向春梅讨的。应该不是在太白寺求取的平安符,只是她自己做的一个香囊。”
情义说断就想断,肯定不可能。再说那男儿上战场是保家卫国洒热血抛头颅,作为女子,心胸在这个时候放宽一点,哪怕是给个陌生的士兵送这个东西,都是应该的。
李敏肯定对此不会说春梅一句话。同时,她自己是不是该给她猫爹、老公等,送点这样的东西?
送不送?送了会不会觉得挺别扭的。
旁边,老公送她的那只绿鹦哥,在竹笼子里好像好奇地瞅起她来。这好家伙,多嘴的本性,不知为何,跟了她,却没有那么呱噪了。但是,有时候这宠物的眼睛,活像他那双眸子,看得她想害臊。
夜晚,部队决定趁着夜色开始暗地潜行时,朱隶骑上战马,李嬷嬷忽然从后面喊着跑了上来。
几个人,都很吃惊地看着腿脚蹒跚,一路跑得好像快断气的李嬷嬷,只知道这个老嬷嬷,在李敏身边好像从来都不显眼。
李敏有辛苦劳累活儿的话,一般都不会用到这些老奴才,尤其是跑腿的活儿,主要是体恤年纪大的老人手脚不方便。
“王爷。”李嬷嬷弯腰喘口气,当着众目睽睽的面,把手里抓着的一样东西,送到了朱隶的面前,说,“王妃让老奴拿来给王爷的,预祝王爷旗开得胜。”
原来,大家都以为,李敏这是让人送重要的口信或书信给朱隶,而且肯定涉及到的是公事,谁让李大夫这人平常给人感觉都是这样的——无事不登三宝殿。
现在,李嬷嬷这一说,聪明点的人马上别开脸了。
距离这里不远的国王马车里,高贞用团扇撩开了窗帘,看着这幕,觉得牙齿酸死了,牙痒痒的,好像吃了酸酶似的嫉妒死了。这女儿,真是泼出去的水!难道只有她老公上战场了?她爹,她哥呢,就不是人了?
啪一声,高贞要折了手里的扇柄。
齐公公满头大汗,想早知道是不是该先去给李敏透个信儿。
那边,只见李嬷嬷送完东西给朱隶以后,转头看到了高卑人的马车,咚咚咚,又跑这边来了。
高贞的丹凤眼一瞬间瞪圆了。
可能李嬷嬷这是就近原则,谁离她近,她先拿给谁,毕竟她全身老骨头了,跑不快,需要计算距离。
高治骑着的马队,比高贞离李嬷嬷近一些。
李嬷嬷闯进高卑人的车队里,在怀里又掏了样东西,送到高治面前:“少奶奶,让老奴,给皇太子的。”
高治愣了。十足地呆了一阵。可能都在想,她居然没有忘记他?而且,这是第一次有人送他这种东西吧?平生没有遇到过。高治那张绷紧的脸,露出了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