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排真好吃啊!我吃得满嘴流油,兴高采烈地问他:“你怎么知道我爱吃羊排?”
顾小五说了句中原话,我没听懂,他又用突厥话对我说了一遍,原来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一句话,不知为什么心里倒是一动。有心人,什么样的人才叫有心人呢?虽然我和顾小五认识并不久,可是我一直觉得,我已经同他认识很久了。也许是因为我们之间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每次都是他帮助我,保护我。虽然他每次说的话总惹我生气,可是这句话,却叫我生气不起来。我们两个沉默地坐在河边,远处飘来突厥人的歌声,那是细微低婉的情歌,突厥的勇士总要在自己心爱的姑娘帐篷外唱歌,将自己的心里话都唱给她听。
我从来没有觉得歌声这般动听,飘渺得如同仙乐一般。河边草丛里飞起的萤火虫,像是一颗颗飘渺的流星,又像是谁随手撒下的一把金砂。我甚至觉得,那些熠熠发光的小虫子,是天神的使者,它们提着精巧的灯笼,一点点闪烁在清凉的夜色里。河那边的营地里也散落着星星点点的火光,欢声笑语都像是隔了一重天。我忽然体会到,如果天神从九重天上的云端俯瞰人间,会不会也是这样的感受?这样飘渺,这样虚幻,这样遥远而模糊。
我终于问顾小五:“你到底愿不愿意娶我呢?”
顾小五仿佛有点儿意外似的,看了我一眼,才说道:“当然愿意。”
“可是我脾气不好,而且你是中原人,我是西凉人,你喜欢吃黍饭,我喜欢吃羊肉。你说中原话,我听不懂,你们中原的事情,我也不明白。如果叫你留在西凉,这里离中原千里万里,你定然会想家。如果叫你不留在西凉,回到中原去,那里离西凉千里万里,我定然会想家。虽然你杀死了白眼狼王,可是你不见得是因为我呀,你也说了,你只是贩茶叶的时候路过……我年纪虽然小,也知道这种事情是勉强不得的……”
我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番话,从我们俩初相识一直讲到现在,种种不便我统统都说到了,直说得口干舌燥。顾小五并没有打断我,一直到看我放下羊排去喝水,他才问:“说了这么多,其实都是些身外之事。我只问你,你到底愿不愿意嫁给我呢?”
我口里的水差点全喷了出去,我瞪着他半晌,突然脸上一热:“愿不愿意……嗯……”
“说呀!”他催促着我,“你到底愿不愿意呢?”
我心里乱得很,这些日子以来的一幕幕都像是幻影,又像是做梦。事情这样多又这样快,我从前真的没有想过这么快嫁人,可是顾小五,我起先觉得他挺讨厌,现在却讨厌不起来了。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看着漫天飞舞的点点秋萤,我突然心一横,说:“那你给我捉一百只萤火虫,我就答应你。”
这句话一出口,他却突兀地站起来。我怔怔地瞧着他,他却如同顽童一般,竟然扬手就翻了一个大大的筋斗。我看他整个人都腾空而起,仿佛一颗星--不不,流星才不会像这样呢,他简直快要落到河滩里去了。突然他就挥出手,我看他一把就攥住了好几只萤火虫,那些精灵在他指缝间闪烁着细微的光芒,我将长袍的下摆兜起,急急地说:“快!快!”他将那些萤火虫放进我用衣摆做成的围囊里,我看着他重新跃起,中原的武术,就像是一幅画,一首诗,挥洒写意。他的一举一动都像是舞蹈一般,可是世上不会有这样英气的舞蹈。他在半空中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旋转,追逐着那些飘渺的萤火虫。他的衣袖带起微风,我替他指着方向:“左边!左边有好些!”“唉呀!”“跑了!那边!哎呀那里有好些!”
……
我们两个人的笑声飘出河岸老远,我衣摆里拢的萤火虫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它们一起发出荧荧的光,就像是一团明月,被我拢在了怀中。河边所有的萤火虫都不见了,它们都被顾小五捉住,放进了我的怀里。
“有一百只了吧?”他凑近过来,头挨着我的头,用细长的手指揭开我衣摆的一角,“要不要数一数?”
我们刚刚数了十几只,顾小五的身上有股淡淡的清凉香气,那是突厥人和西凉人身上都没有的,我觉得这种淡淡的香气令我浑身都不自在,脸上也似乎在发烧,他离我真的是太近了。突然一阵风吹过,他的发丝拂在我脸上,又轻又软又痒,我擎着衣摆的手不由得一松,那些萤火虫争先恐后地飞了起来,明月散开,化作无数细碎的流星,一时间我和顾小五都被这些流星围绕,它们熠熠的光照亮了我们彼此的脸庞,我看到他乌黑的眼睛,正注视着我。我想起了在阿渡帐篷外唱歌的那些人,他们就是这样看阿渡的,灼热的目光就像是火一般,看得人简直发软。可是顾小五的眼神却温存许多,他的眼神里倒映着我的影子,我忽然觉得心里有什么地方悄悄发软,让我觉得难受又好受。他看到我看他,突然就不好意思起来,他转开脸去看天上的萤火虫,说:“都跑了!”
我忍不住说:“像流星!”
他也呵呵笑:“流星!”
无数萤火虫腾空飞去,像是千万颗流星从我们指端掠过,天神释出流星的时候,也就是像这样子吧。此情此景,就像是一场梦一般。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河边的这一晚,成千上万的萤火虫环绕着我们,它们轻灵地飞过,点点萤光散入四面八方,就像是流星金色的光芒划破夜幕。我想起歌里面唱,天神与他眷恋的人,站在星河之中,就像这一样华丽璀璨。
大单于遣了使者去告诉父王,说替我选定了一位夫婿,就是顾小五。父王正在月氏与中原之间左右为难,所以他立刻写了一封回信,请阿翁为我做主,主持婚事。父王的回信送到的时候,婚礼都已经开始了一半。
突厥的婚俗隆重而简单,十里连营宰杀了无数只肥羊,处处美酒飘香。这些日子以来,顾小五已经和突厥的贵族都成了朋友,突厥风气最敬重英雄,他先射杀了白眼狼王,又在比试中赢了赫失,在突厥人心目中,已经是年少有为的英雄。祭司唱着喜气洋洋的赞歌,我们踏着红毡,慢慢走向祭祀天神的高台。就在这个时候,却听到马蹄声急促,斥候连滚带爬地奔到了大单于座下。
隔着热闹的人群,我看到大单于的眉毛皱了起来,顾不得祭司还拉长腔调唱着赞歌,我回头奔到大单于面前:“阿翁!”
大单于摸了摸我的头发,微笑着对我说:“没事,月氏王遣了些人来叫骂,我这便派兵去打发他们。”
顾小五不知何时也已经走到我的身后,他依着突厥的礼仪向大单于躬身点肩:“大单于,让我去吧。”
“你?”大单于抬起眼来看了他一眼,“月氏王有五万人。”而且月氏王是久经沙场的宿将,而顾小五虽然箭法精妙,但是面对成千上万的敌人,只怕箭法再精妙也没有用处吧。
“那么大单于以逸待劳,遣三万骑兵迎敌。”顾小五说道,“如果大单于不放心,请派遣一位将军去,我替将军掠阵,如果能放冷箭射乱月氏的阵脚,也算是一件微功。”
大单于还在犹豫,赫失却说道:“中原的兵法不错,在路上就是他们带人打败了月氏人。”
大单于终于点了点头,对顾小五说道:“去吧,带回月氏将军的首级,作为你们婚礼祭祀天神的祭品。”
顾小五依照中原的礼节跪了一跪,说道:“愿天佑大单于!”他站起来的时候,看了我一眼,说道,“我去去就回。”
我心里十分担心,眼看着他转身朝外走去,连忙追上几步,将自己的腰带系在他的腰上。
按照婚礼的仪式,新人互换腰带,就已经是礼成。两个人就在天神的见证下,正式成为夫妻。我原本想叫他把自己的腰带解下来替我系上,可是奴隶已经将他的马牵过来了。我都来不及同他说话,他一边认镫上马,一边对我说:“我去去就回来。”
我拉着他的衣袖,心中依依不舍。我想起很多事情,想起我在沙丘上等了三天三夜,就是为了等这个人;想起我从马上栽下来,他救了我;想起那天晚上,他给我讲的故事;想起他杀了白眼狼王,还赢了赫失;我想起河边那些萤火虫,从那个时候,我就下定决心和他永不分离……但现在他要上阵杀敌,我不由得十分地牵挂起来。
他大约看见我眼中的神色,所以笑了笑,俯身摸了摸我的脸。他的手指微暖,不像是父王的手,更不像是阿翁的手,倒像是阿娘的手一般。我想他既然箭法这样精妙,为什么手上却没有留下茧子呢?
我总是在莫名其妙的时候,想起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他已经收回了手,三万人整队完毕,大单于遣出领兵的将军是我的大表兄,也就是大单于的孙子伊莫延。伊莫延笑着对我说:“妹妹,放心吧,我会照应好他。”突厥人惯于征战,将打仗看得如同吃饭一般简单。我很喜欢伊莫延这个哥哥,因为小时候他常常同我一起打猎,像疼爱自己的妹妹一样疼爱我。我大声道:“谁要你照应他了?你照应好你自己就行了,我还等着你回来喝酒呢!”众人尽皆放声大笑,纷纷说:“小公主放心,等烤羊熟了,我们就带着月氏人的首级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