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站起来,头晕眼花,回到房间,看到有人送来三明治和热咖啡。她胡乱吃了,躺在床上,也不知道究竟什么时候自己才可以进去探望。
连续两天,她都跟透明人似的,不争不抢,仿佛从来没有来过医院似的。直到第三天,红歌走过来,微笑着叫她:“米宝,强森想见你。”
她站起来。
“前两天,他虽然清醒,但是无法开口说话。今天已经可以说几句了,呵,我们告诉他你一直等着,他非常高兴,马上就要见你。”
她顾不上回答,大步就往病房走。
老先生和老夫人都在外面,看到她,向她点点头,态度比前几天更要和善得多。
她走进门口,忽然有点怯怯的。
顿了一下,终于还是走进去。
强森浑身上下插满了管子,但眼睛睁着,看到她,居然笑起来。
她奔过去,声音颤抖得厉害:“大叔……大叔……”
他笑着,嘴唇蠕动,很显然,他认出她,非常喜悦。
她想去拉他的手,可是,看到他满身的管子,又害怕,终究是怯怯的。可心底的一块大石头已经彻底放下了:真好,他活了。从此,他会好好地活下去了。
担惊受怕了这么久,终于,一切尘埃落定。
但是,他看着她的眼神却很迷惑,仿佛在问:米宝,你为什么这么久才来?
她无法回答,只是伸出手,将他的手握住,刚握住,感觉到他的用力,他很用力地握住她的手,然后,笑了。
她这才清清楚楚地看到他的消瘦:躺了这么久,全靠营养液活命,他整个人几乎瘦得皮包骨头。可是,她知道,只要疗养几个月,一切,便会恢复正常。
只是,这个人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剧烈运动了。
至少,三五年之内,他的五脏六腑,不能经受任何高强度运动的颠簸。
一个月之后。
那日,天气晴好,草坪绿得就像水洗过似的。
那是手术之后,强森第一次走出病房。他行动自如,步履稳健,要不是脸色太过苍白,根本看不出是一个病人。
医生护士奔走相告。
那是医学史上的一个重大奇迹,经过检查,强森的身体恢复良好,所有结果显示,他各项指标正常,没有任何并发症迹象。医生宣布,只要他顺利过了第一年,就会彻底痊愈,长命百岁,因为,他的身体相比普通同龄人,各种器官都是崭新的,没有任何衰竭——真正的长命百岁,完全可期。
强森很开心。
米宝跟他一起坐在草地上时,看到他笑得无所顾忌,毫无形象。
这也是她第一次见他这么大笑。
好几个月的提心吊胆,终于过去了。
她也乐得飞飞的。
旁边放着一大包零嘴,这是她第一次畅所无忌地吃东西。就像读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强森来看望她,带来一大袋各种各样的零食,她欣喜若狂,就这么坐在草地上,面对着阳光,大吃特吃。
那时候,少女已经懂事了,吃的不见得是美味,而是一种情怀。
甚至无数次畅想,有朝一日,自己能陪着他一起坐在草地上吃各种零嘴。这是,十几年过去了,这愿望从未实现过,因为,强森是不吃任何零嘴的,更别说陪她了。
但今天,他陪着她。
他看到她面前的一大堆零嘴,居然没有流露出任何不悦之意。
她甚至高高举起薯片:“大叔,要吃点吗?很好吃的。”
“垃圾食品,不吃。”
“可是,垃圾食品才美味呢。”
“米宝,你也少吃点,不是说了要陪我用一个丰盛的晚餐吗?现在吃这么多,晚餐怎么吃得下去?”
“大叔,你听到医生的话了吗?你真的可以长命百岁呢。”
他凝视她,“米宝,我以前老觉得自己比你大太多了,不是你的同龄人。”
她仰起头:“是吗?大叔是因此而自卑吗?”
他呵呵笑起来。
她也笑起来。
“是不是现在就不用自卑了?医生说了,你现在的身体肌能只相当于一个十四-十六岁的少年。看吧,等我老了,你还年轻着呢。”
他扬起胳膊,挥舞一下,还是很有力量的。
“哈哈,米宝,等我好了,你猜我第一件要做的事情是什么?”
“是什么?”
“猜猜。”
“去旅行?”
“不。”
“去运动?”
“太没想象力了。”
“那你到底要干嘛?赚许多钱?投入积极地工作?或者马上找许多美女?”
他哈哈大笑:“怎么都是这么庸俗的猜测?”
她嘟嘟囔囔:“好吧,那你说,什么才是不庸俗的呢?”
“傻瓜,等我痊愈了,我就娶你。”
她心底一震,居然不知如何回答。
Wωω ¤тtkan ¤¢ ○ 强森看着她的表情变化,连那些最最细微的情节也看在眼底。但见她一只手捏着裙裾,居然显得很局促很紧张,仿佛他这话是什么定时炸弹,并不能带来惊喜。今天,她穿的正是二人愉快相处那三天,她去商场试穿的那条绿色裙子,当时因为觉得好看,所以她穿上马上就风一阵跑了,留下他抵押在原地买单。
因为知道她喜欢,所以,在他手术醒来的第一眼,她便穿的这裙子。
这以后,她经常穿这裙子。每天都笑逐颜开的陪伴他,讲笑话,细心服侍,比所有的特护都做得好,甚至连强森的父母都逐渐放心地把强森交给她了。
强森自己都以为,这是水到渠成的。
自从他睁眼第一眼看到她起,他便认为一切没有转折了。
可是,她居然没有回应。
那局促不安,绝对不是羞涩,而是真正的惶恐,紧张。
强森是何许人也,一看这情形,立即隐隐意识到了什么,但是,他不动声色,依旧笑眯眯的,却故意苦着脸:“怎么了?小宝,难道听不出我这是在求婚吗?”
她强笑,小小声:“大叔……我……我……你这身体不是还没好吗?”
他的脸板得更厉害了:“小宝,莫非你是因此嫌弃我?”
她扑哧一声笑出来。
“大叔,你知道,我一直是你的粉丝。”
他对这答案完全不满意:“粉丝?粉丝可没有几人会嫁给偶像的。”
“就因为是偶像,那才高高在上嘛。大叔,你别胡言乱语了,先彻底痊愈才是王道。你想想看,你还有最少八九十年的健康生命,这么漫长的时光,对牢了一个女人,相看两相厌,那多恐怖,对吧?”
“那你的意思是我应该多找几个美女?”
“那是。人生得意须尽欢,好不容易活下来了,总要尽情欢乐,纵情享受,何必为了一些莫须有的责任感,而约束自己的人生?对吧?”
他哈哈大笑:“小宝,你什么时候如此为我着想了?”
她悠悠的:“我不是早就说了吗?我一直是你的粉丝。粉丝自然有义务处处替偶像着想,不然,哪有什么资格成为粉丝?”
就在这时候,有个妇女牵着一个十分可爱的金发小男孩走过来。米宝见他长得那么漂亮,立即站起来,想要逗逗他,可是,那小男孩不小心踩了她一脚。孩子马上奶声奶气的说对不起。米宝见他那么乖,赶紧拿出一颗糖递给他,笑道:“小宝贝,这糖很好吃的。”
小男孩结果糖果看了她一眼,迟疑一下,又踩了米宝一脚。
米宝乐得哈哈大笑,又递给他几颗糖果。
就连小孩的母亲和强森都哈哈大笑。
这鬼灵精。
二人目送这对母子走远,她们也许是来探望病人的,也许她们的亲友病情不重,所以,母子两的表情都很轻松,二人走在草地上,就跟一副画卷似的。
“小宝,你知道我醒来后,我母亲第一句话是什么?”
“什么?”
“他让我赶紧结婚生子,不留遗憾。”
米宝狐疑,那对老夫妻,那么豁达之人,怎么可能有这么庸俗的观念。
强森却不以为然:“你别忘了,华人的基因传承都是如此。哪怕他们一直呆在国外,也照样推崇结婚生子。”
她哑然失笑。
“我母亲说,要是你这一辈子都不结婚,那么你根本没有血亲。比如现在这样躺在病床上生死未卜时,根本没人会为你揪心。现在是有父母,可父母死了呢?强森,你连子女都没有一个,这一辈子,难道不会遗憾吗?等到你年迈的时候,更加孤独的时候,真的不会后悔吗?”
他顿了顿:“小宝,你不知道,当时我特别震撼。原来,人是社会动物,群居动物。年轻的时候,不觉得家庭有什么重要的反而认为是负担,可经历了这次变故后,我忽然觉得,也许结婚也是不错的一件事情。”
她低低的:“那么长时间,你为什么一直不婚?”
“哈,那会儿我觉得人生无常,婚姻就是一场赌博。可是,现在我连命都赌过一次了,还有什么值得害怕的呢?”
再说,那么长时间,他从未遇到一个足以令他奔忙的脚步可以停下来的结婚对象。
就像当初回答欧老爷子一样,婚姻是个麻烦物,搞不好,便是相爱相杀。
谁能保证,一辈子就只爱一个人呢。
但是,此刻,他心境大变。
死过一次的人,容易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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