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涛画廊里,斜阳正长。
听琴最近心情极好,让员工先下了班,自己煮了咖啡,端着咖啡走到大堂里去,将高跟鞋甩掉,光着脚在干净平滑的地面上,自己哼着歌儿,缓缓起舞。
这样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像个女人。平常做生意的时候,她都记不清自己的性别。
玻璃大门上的铜铃一响,听琴望着走进来的兰泉就笑,“你小子说下班就过来,结果怎么磨叽这么久?”
听琴面上的笑容却在看见兰泉背后的简桐时一僵,回身带了点狼狈地去穿上自己的高跟鞋,收起面上的轻松愉快,“你怎么也来了?”
简桐有点头疼,听琴跟她之间这梁子还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化解的。先是亲情,又是爱情,好像这两件事是女人大半部分的世界了,也难怪听琴看她不顺眼。
“夫唱妇随。”简桐眨眼一笑,“琴姐也总希望我们夫妻和睦吧?”
“嗯哼……”听琴也没想到小桐说出这么个理由来,就也只好算是默许了。
简桐笑着指听琴办公室,“你们姐弟俩聊天,我去上网。”
“姐,你跟蔺大哥怎么回事?”兰泉也给自己倒了杯热咖啡,坐下来开门见山。
“你小子什么意思你?”听琴恼了,“我跟鸿涛在一起,有什么不正常么?我爱他,全世界都知道,怎么我们在一起了,你们反倒都接受不了?”
兰泉摇头,“姐,你当初跟鸿涛怎么认识的?你怎么会这样死心塌地爱他?”
靳家孙子辈,梅兰竹菊、琴棋书画,听琴跟兰泉的关系最好。所以兰泉问起,听琴想了想,还是和盘托出:
“那是我跟我妈刚去香港的时候。我妈还好,本来做生意就经常去广州那边,粤语说起来很地道,我就不行。那时候香港本地人还特别歧视内地人,我又不会说粤语,上学的时候总被同学们追着喊‘北佬’、‘北妹’。”
“我刚到香港,人生地不熟;妈又刚刚结婚,我对新爸爸也好陌生;在学校里没有朋友,甚至连老师都欺负我……”听琴难过地握紧咖啡杯,“那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记忆。”
“这还不算,放学后,还总有坏孩子在路上劫我,跟我要钱。那时候妈可能是出于补偿的心态,所以吃的穿的用的都给我最好的,可是她不知道,这些昂贵的身外之物反倒给我带来灾难……”
“有次有几个上中学的坏孩子,将我堵进巷子去,不但拿光了我的钱,那个大个子的男孩子还要,还要……”听琴闭上眼睛,身子控制不住地轻轻颤抖起来。
兰泉伸手过来握住听琴的手臂,“姐,这一段不要说了……”
听琴却含泪摇头,“没事。就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有个男孩子可能是听见了我的尖叫声,就走过来站在巷子口,顺手从旁边拎起几块转头扔过来——也不知道他怎么抛得那样准,每块都正好砸中那几个坏小子的脑袋。那几个坏小子还想反抗,可是后来一见是那个男生,就彼此嘀嘀咕咕转身走了,说那个男生惹不起,是旁边那间坏学校的老大……”
“那个人就是鸿涛?”兰泉眯起眼睛来。
“是。”听琴点头,“鸿涛是我到了香港之后遇到的第一缕温暖,所以我就也不在乎什么好学校、坏学校,放学了就跑去他们学校门口。他一直不理我,我就想着哪怕只是看看他也好。“
听琴说着面颊上浮起一片羞涩,“那时候当然还小,也不懂得什么情啊爱啊的,只是因为感激,所以就不自觉只想留在他身边。他那时候却总是不理我,还赶我走,因为他总是在打架,好像仇家特别多。也有的并不是他招惹了人家,只是因为他打架的名声很响,就有人来找他比试,好像把他打败了,那帮人自己自然就有了名声。”
兰泉点头。别看此时的蔺鸿涛斯文有礼,可是兰泉看得出他是真的自己打出来的,那份即便死亡在前依旧能从容笑开的气度,是真的从死亡堆里一次次爬起来的人才能有的。
“然后随着年纪渐长,你就爱上他了?”兰泉故意问得轻松。
“不是。我还没来得及长大,他就失踪了。”听琴的面色被隐入夜色暗影之中去,即便以兰泉距离之近,却仿佛也有点看不清。
听琴的办公室内,简桐摆弄着电脑。先看了看娱乐新闻,有点百无聊赖。索性顺手拿起听琴放在手边的各种拍卖会的拍品名录。
一看听琴就是专业人士,专业人士看这些名录图册不是看热闹,而是看生意,所以图册上被听琴做满了各种各样的符号。
简桐看着看着就怔住,一线灵光猛地从心头急速闪过!
简桐打电话给菊墨。
菊墨听着就乐,“我的孕妇二嫂啊,你怎么又跨界关心我们古董行的事儿了?是的,二嫂你记的没错,你说的这几件瓷器和玉器,的确是近年来外界匿名捐赠给故宫博物院的清代宫廷藏品!”
简桐放下电话,心中便激动成了一片!
此前一直好奇,听琴这样天生会做生意的人,甚至差不多快要可以称为“歼商”的了,她赚的那么多钱,哪儿去了!
从认识听琴到现在,除了看见听琴开着辆五百万的宾利,算是奢侈了之外,再没看见听琴还有什么大宗的奢侈品。就连她手上握着的那只黑色菱形纹的香奈儿手包,简桐也感觉那应该是高仿。只不过因为是听琴拿着,没人敢以为那是假的罢了。
就连那宾利后来也是听兰泉说,并不是听琴自己买的,而是听琴的继父骆东杰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听琴的。
她的钱呢?
此时跟菊墨确定了那几件东西,简桐就一个劲儿地只想流泪——她知道听琴的钱哪儿去了,因为她在名录图册的那图片上看见了听琴亲手做下的记号,几乎都是力透纸背,看得出听琴势在必得的劲头!
听琴如歼商一般努力赚钱,听琴却将那每一分钱都用去拍下如今价格越来越昂贵的中国宫廷藏品,然后匿名捐献给了故宫博物院,让国宝回家!
不管听琴曾经如何不待见她,也不管听琴此人的性格看似如何冷,可是就凭这一点,简桐就想好好抱抱这位姐姐,好好地表达自己的敬意!
抬眸望玻璃门外,简桐看见听琴似乎正难过地将头埋进膝盖。好像那姐弟俩正说到了什么难过之事,所以简桐就只能按捺住自己的激动。就在此时,听琴电脑上挂着的msn响起来——
“姐姐,今年春拍有一组东西,请务必拿下。”
简桐本无意去看听琴的私人信息,但是这句话就是这样直接弹出来,简桐想不看见都不行。
“姐姐,我在名录图册上看到他们搞错了,他们将那组东西定名为‘青花高足杯’;如果只是高足杯的话,因为多见,所以价钱不会太高;可是实际上,那是乾隆爷亲自监督打造的一批青花莲托梵文酥油灯。这是乾隆爷修建自己修行密宗所用的雨花阁在紫禁城落成之时,庆贺的礼器,所以世上仅此一套……”
简桐越看越惊,显然听琴这件事并不是她自己在做,更有一位极其了解清代皇室历史的伙伴!
简桐不敢相信是不是自己多心了,可是那个说话的人的名字却只有一个字——樱。
“等他再回到香港的时候,已经是十几年后。那时候我已经开起了自己的画廊,而他也开始在香港做生意。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还差一点不敢认,十几年的岁月让他变化好大,几乎整个换了一个人。”听琴又喝了一杯热咖啡,这才缓缓平静下来,继续说下面的故事。
“几乎换了一个人?”兰泉重复着听琴的话。
听琴点头,“女大十八变,其实男人长大之后变化更大,尤其是气质与目光。”
“那姐你是怎么重新认出他来?”
听琴脸红起来,“兰泉,我当年的做法跟你很像。我也是凭着记忆,画了一幅他的肖像,就挂在画廊的墙上。我自然没有你的笔力,画的其实都不怎么像,可是那天却看见他站在那幅画前笑得身子都轻颤起来,虽然他一直不肯承认当年的就是他,可是我知道,就是他!他笑起来的那副样子,眉尖一动一动的细节,一点还都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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