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听见有的人就像是一团火,只稍一眼,就会让你觉得身体都想要燃烧起来,炙热如太阳,让人移不开眼。
宣雨从来都嗤之以鼻,觉得那不过是小说中骗小女生的言情伎俩罢了,可眼前的女人,真让她觉得,说是一团火,也不为过。
她一头棕色的大波浪发,斜斜地拨在右侧,一张如上帝亲手描绘的脸精致得让人垂涎,一双画着金色眼影的凤眸微挑,睫毛浓而密,翘得可以在上面放下一根发丝而不掉下,她的鼻子高挺,性感饱满的唇瓣染着红色艳丽的唇膏,却让人不觉得俗艳,只觉得勾人。
她很高,至少有一米七五,是标准的模特儿身材,大冬天的,她却穿了一袭火红的超短裙,脚上配着长长的黑色中筒皮靴,外罩着一件豹纹泛着光亮的皮草大衣,此时,她双手抱着胸,唇角似笑非笑,漫不经心的勾人心魄。
媚而不妖,艳而不俗,在她身上,将狂野和性感这两名词渲染得淋漓尽致。
这女人是冬天的一团火,一颦一笑间,都让人炙热非常。
只是,她看着让人觉得有些熟悉,就不知在哪见过。
风清云已经放开了宣雨,看到女人,嘴角竟然露出一丝惊讶的笑容,向她走了过去:“书梦,你也回来了?”
“嗯,外头没法混了,回来看看能不能混口饭吃,以后还得靠你提点着呢。怎么,我的书记大人,不欢迎?”江书梦媚眼儿一挑,似嗔似怪地说道,那妩媚销魂的劲儿,真让人骨头都要酥了。
“堂堂红遍好莱坞的国际影星,还混不到饭吃?开的国际玩笑吧。”风清云轻嗤一声,撇除了他高高在上难以捉摸的倨傲,此时的他,显得平易近人。
江书梦轻笑出声,目光又看向他身后,抬了抬精致的下巴努了努嘴:“不介绍?”
也不是不知道风清云已经订婚,他那个未婚妻她也只是在杂志上看过的,不是眼前这个清妩干净的女孩啊。
风清云朝宣雨挥挥手,她连忙跑了过来,定定地瞪着江书梦看。
“宣雨,凯悦酒店连锁的千金。”风清云向江书梦介绍道,又对宣雨笑着介绍:“江书梦,鼎鼎大名的国际新晋影星,《光与火》就是她主演的。”
宣雨这才恍然大悟,难怪看着眼熟,原来是明星,她在杂志上看过,听说她的身材比例堪称黄金比例,演技一流,又有绝色容貌,性格洒脱又火辣,迷死一众公子哥儿,但她也很傲,因为家世就摆在那,压根不屑有没戏拍,可以说走上娱乐圈这行,只是她一时起意,图个好玩。
曾经有八卦杂志报道有个娱乐大圈里的公子哥儿想要和江书梦春宵一度,因为江书梦不鸟他,而当众出言侮辱她是千人枕还装淑女,结果江书梦当众就甩他一巴掌,更扬言谁的生意和那公子哥家里公司有来往的,想找她拍广告的,一律不拍。而江家,尽管不喜江书梦混这行,但也在后头替她全力扫清障碍。
所以,比污水还要混乱的娱乐圈,江书梦这一朵奇葩硬是活得自在,广告,爱拍不拍,电影,好的剧本她会拍,全看她大小姐的脾气和心情,但仍然成为众多广告商的宠儿,导演的金矿。
身材好,模样佳,家世好,这样的一个上帝的宠儿简直就是天妒人怨,听说江书梦的追求者遍布全球,花尽千金只为博伊人一笑。
此时的她就这样斜斜地倚在车旁,已是媚态骤生,让人不由吞一口口水。
宣雨激动得很,她伸出手,笑得开怀:“江小姐,我很喜欢你那本火的系列写真,回头你可不可以给我签个名?”
她曾经翻阅过那本写真集,性感漂亮得让她都想要化身为男人,即使捧着金山也不惜的要博她一笑。
风清云有些好笑,想不到这丫头还有追星的倾向。
“噢?其它就不喜欢了?你就这么俗?只喜欢看我暴露的写真?”江书梦挑眉,有些伤感地扶了扶鬓边,一副泫然若泣的样子,让人觉得直想抽自己嘴巴,怎么就能惹美人哭了呢。
宣雨大急,又是摆手又是摇头的说道:“不,不是的,我都喜欢,都喜欢。”
看她这样,江书梦噗嗤一笑,媚眼瞥向风清云:“你去哪找的这么个宝贝?这么逗。”
“傻瓜,逗你玩呢。”风清云宠溺地揉了揉宣雨的头发,笑着道。
宣雨大窘,顿时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好了,我们进去吧,外边冷死人了。你这丫头我喜欢,我们一起走。”江书梦拽着宣雨的手臂就向别墅里走去。
宣雨有些受宠若惊,她偏头看向身旁高挑的女人,她美好的侧面就像是刻画出来的一样,精致的很,淡淡的香气顺着寒风袭进鼻尖,霎是好闻。
和万千男人心中的女神站在一起的感觉,原来是这么飘飘然的啊。
宣雨并没有什么朋友,离国之前,她有的,都是同学,那样的恣意青春,如花之年,是最适合发展闺蜜的时候,可偏偏,发生了那样的事,还没来得及深入了解,就已经分道扬镳。
而到了英国,那十年,她过得是近乎自闭的生活,除了孟尔冬,对谁都是淡淡的,不深入,不刻意,总是带着淡淡的疏离,久而久之,也没有人愿意去贴她的冷脸孔。
没有人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孤独,寂寞,孑然一身,可偏偏,她活了下来,就这样孤单着,苟活着。
若没有孟尔冬,或许她也不会站在这里吧?
江书梦尽管是大明星,却没有明星架子,看起来很洒脱,也好相处,这让对人戒备极深的宣雨一下子就有了好感。
或许内心深处,她始终渴望着友情,渴望着爱吧?
想到这里,宣雨不由侧头看了一眼落后身后一步的风清云,眼前这个人,会满足她的渴望吗?会陪着她一起走到终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