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的花
莫阁爱笑,但不爱说话,这是他与人沟通的方式,从小到大都是如此。
他应该算是个内向的人,却喜欢篮球,在球场上他从不内向,可惜只有174的个头,所以他喜欢控卫,他觉得这个位子让他有存在感。
其实,对他周边的人来说,他从来不缺存在感,尽管没有特别突出的身高,但他的相貌和学业却从未被埋没,可惜他似乎对此并没有知觉。
他的朋友缘不十分好,因为他不主动结交,也不太爱跟人亲密,只有当对方硬贴过来时,他才会被动接受,像余杰,像锦童。一个是他的好友,一个是他的女友——这女友称号只是外人的猜测,他无处解释,也无需解释。
“弹性力学很BT,你真得要选?”余杰与他同专业,考试时都是他在罩着,所以喜欢跟他选一样的课程。
“都到门口了,你还在问这种问题?”锦童向来支持莫阁,不管他做什么决定,都会无条件支持,而且喜欢跟着他,尽管他们不是一个专业,但一有空闲,她就会抱着书过来跟他一起上课,被称为二十四孝女友——当然,这只是女生宿舍楼的私下称呼。
通常余杰和锦童说话时,莫阁很少插嘴,偶尔被问及意见,只是笑笑——他是个难得的好性儿。
“阁子,只要你有信心,我就有信心。”在结束与锦童的争论之后,余杰拍一把莫阁的背。
三人刚好来到阶梯教室的门口——
“……”杵在门口,莫阁静默不语,不是因为教室里鸦雀无声,而是讲台上那个人的眼神——
斯文中带着不耐烦,不耐烦后藏着轻蔑。
如果不是上课铃声响起,莫阁相信这个人一定会把他们三人赶出去,拒绝他们进入他的课堂,因为他不喜欢迟到的人——这是莫阁从那眼神里看到的。
——不过就是个眼神而已,有的人什么都没看到,有的人却看到了一切。
这堂课上,莫阁再也没直视过那双眼睛,大概是他理屈,或是不忿,因为那个人眼里的不屑。
锦童说,这人就是王书,A大最有名的“七人物”中的老六,2系最年轻的教授,图书馆后最高的那栋试验楼便是他的,据说他是一位让学生既怕又爱的教授,他的课,没有啰嗦,没有听不懂,没有迟到,没有喧哗,没有不专注,没有不及格。
莫阁却看不上他,因为……他看他的眼神激怒了他。
所以,只要是弹性力学的课,莫阁会迟到,会旷课,也会在课堂上睡着。
年轻人嘛,一不小心就会选出损人不利己的方式来表达叛逆——莫阁还从未叛逆过,从王书开始。
而王书,对他所做的一切置若罔闻。
不过,既然他选择了叛逆,自然要为此付出代价,期末考试莫阁得了五十九分,而受他照顾的余杰却是九十二分——这当中还有七分是因为抄错而损失的,也就是说,莫阁的真实分数是九十九,而他的考评却只有五十九——显然是有人非要跟他过不去。
深冬的夜晚,下着雪,掌着路灯,第二研究所的大门关着,楼里黑洞洞的,显得楼下的路灯异常明亮,路灯旁有个篮球架,两个人正在打球,王书是其中之一。
他的个头很高,用来打篮球正合适,至少在篮下看起来颇有些压迫感,如果他凶起来的话。
莫阁站在细雪下,倚着法国梧桐,看着场上的人,默不作声。
他在等王书,等他一个说法。
“跟老七说好是九点,你可别迟到。”另一个打球的人把篮球扔给王书后,离去。
王书抹一把额上的汗渍,随即将手中的篮球扔向梧桐树——或者该说是梧桐树下的人。
“如果你能过得了我,那一分,我替你加上。”这是王书的话。
他知道他下学期要参加保研面试,如果有一门不及格,也就意味着将失去那个资格,他以为他会硬着头皮不来找他,毕竟是这个年纪,这种性格的孩子,想让他低头,不是件易事,既然他低了头,那就意味着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愚蠢。
王书一向很少跟人结怨,可能是年轻时太过叛逆的缘故,所以——他不讨厌叛逆的男孩,尤其还是个头脑十分聪明的。
所以,在看到他站在法国梧桐下等他时,他决定放他一马。
莫阁看着自己手上的篮球,他其实并不在乎什么保研面试,反正就算考,他也考得上,他来找他只是为了一个说法——他没有理由给他五十九分,即便扣去了所有的平时分,那也只是百分之三十,他应得的分是六十九,而不是五十九,“不是一分,是十分。”抬头,直视那双幽黑到罪恶的眼眸——这是自第一次见面后,他第一次直视他的眼睛。
因他的话,王书笑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很少对学生笑,“既然这样,那就算了。”伸手从脚踏车上取过风衣,既然这小子要继续硬下去,随他。
莫阁的手搭在了脚踏车的后座上——他总是要把话没说清楚再走吧?“你没有理由给我五十九。”
王书侧过脸,瞅着这个被雪花堆满头的男孩,好一会儿后,道:“如果没有能力自己定规则,参加游戏时,你还是好好遵守别人的规则为上。你的表现,也只配五十九。”
你的表现也只配五十九……
从小到大,莫阁从来没想过他会有只配五十九的时候,这个人却给了他这么一个评价。
雪越下越大,淹没了脚踏车的轮印,也淹没了法国梧桐的枝干——一场乍然莅临的小雪,居然一点一点地下成了大雪,就像此刻莫阁的无名之火,不经意间居然超越了历时最高线……
激怒一个年轻人的后果是——他很可能这辈子都忘不掉你,因为你曾是他那简单生活里的障碍——真不知道王书是明智,还是不明智。
自从让好友腾殷腾老七的夫人顺利出师后,王书已经很久不带学生,因为光工作室和实验室已经足够他忙碌,更别提同窗们时常抛来的各种工程技术方面的求助,根本没时间教书育人。
就在他连续做了一周的试验后,好友腾殷从国外传来一份急电——让他在一个月内完成跨海桥梁的风振试验,进而找出桥梁抗风最好的处理方法……
他只能回第二研究所挑帮手——
满满一屋子的报名者,第一眼就让王书很排斥。
媒体上老爱说中国的孩子不善于自我表达,王书却觉得他们的理论很奇怪,让一个搞技术的长一张做推销的嘴,除了吵得人头疼外,还有何用?
所以他摈弃了那些自我表现踊跃的,而是随手指了墙角里三个腼腆的,其中第一个就是站在门后面的莫阁——这孩子虽叛逆,但话少,且聪明。
莫阁没想到他会挑上他,他以为他极讨厌他的,就像他不喜欢他一样。所以他才会考进第二研究所,借此来反驳他的那句“你的表现也只配五十九”,结果上了一年的课,却没有见过他一次。
如今终于有机会了……
做实验是件反复且繁琐的事,而且还是个体力活。
要做桥梁风振,首先自然是要按照实物搭建出一座跨海大桥来——
王书是个极其认真的人,不允许一点点的差错,所以他们的工作往往会持续到午夜。
不过在物质上,他到是个还不错的老师,对学生们的衣食住行都给与了十成十的满足。而且在闲下来时,他还会尽可能地帮助他们完成该完成的学业。
莫阁却不愿意接受他的帮助,因为接触的越多,他就越发现这人的学识宽广,以至于令他有些丧气,因为无处复仇。所以他宁愿自己窝在实验室的桌子底下苦思冥想。
“如果你想在最快的时间里完成作业,这本书不是最好的选择。”王书将手上的实验记录放到桌上后,俯视一眼桌下看书的人——从下往上看,他的个头显得修长的有点过分。
莫阁没答话,继续看他的书。
大概一刻钟后,王书从隔壁的办公室回来,扔了两本书到桌下。
不得不说,这两本书的确比莫阁手里那本来得简洁明了,语言简练的就像那家伙在课堂上的授课方式——
忍不住翻开著作这一页,上面赫然印着:作者王书,另一本则是:译者王书。
真是个无所不在的家伙!
不过他还是收下了这两本书。
作为偿还,他陪他加了半夜的班,接连排除了两种试验方法。
其实在合作上,他们很默契,也许是性格使然,他们俩都是可以配合别人的人,最重要的是他能跟得上他的思维,尽管有些吃力。
这种默契让莫阁忍不住有点沾沾自喜,却又有些不忿,真是令人难懂的矛盾心理。
一个月的时间很短。
实验结束时,王书给了他们三人一人一只信封——信封里是他们的酬劳。
——第二研究所的学生之所以都想跟着王书,原因就是他大方,而且不吝赐教,他几乎无时无地不在教授你学业,这种老师是极其难得的。
从办公室出来后,三个人方才打开信封。
“喂——”其中一个学生蹭一下莫阁的肩膀,向他伸了五根手指,“到底是六师兄,给钱从不手软。”
莫阁笑笑。
刚踏出第二研究所的大门,迎面便遇上了一个明艳照人的美丽女子,引得小男生们心脏胡乱跳了一通。
但见那女子朝他们嫣然一笑,顿时三个人脸红了两只。不过人家可不是在跟他们打招呼——
“这么早就到了?”声音来自于三人身后。
是王书。
“师兄,你不是最讨厌人迟到?所以早来啊。”美丽的女子,也有好听的声音。
乍看过去,这一男一女并不搭,虽然都是俊男靓女,但感觉不对,有谁见过油画和山水摆在一块的?
但当他们并排而立,谈笑风生时,又会发现这对男女有种诡异的契合。
王书是很少笑的,尤其对女孩子,这是A大学生都知道的事,现在居然笑得如此轻松,可见这女子的身份非同一般,。
“王教授好。”锦童骑着脚踏车过来,顺便跟王书打了声招呼。
王书习惯性点点头,并下意识回过头来看一眼锦童,以及锦童对面的莫阁,神情平淡,似乎没什么特别的情绪。
“原来王教授的女朋友这么漂亮!”望着并排而去的俊男靓女,锦童不禁出声赞叹,随即把脚踏车交给莫阁,“余杰说他今天发工资,请咱们吃饭。”
对于好友的建议,莫阁极少说不,基本上是习惯性认同,他其实是个很容易相处的人,仅仅只是在面对王书时,他才会生出反叛的心理,也许这就叫冤家对头?
聚会免不了要喝酒,喝酒免不了就会醉——这个定律通常适用于余杰。
莫阁很少醉,因为他懂得节制。
不过这一次有点意外,也许是传染了余杰失恋的情绪,连带莫阁的心绪也很不好,所以喝到最后两人都醉了。
醉了的人不是爱哭,就是爱笑,再不就是打闹或睡觉。
莫阁却出奇,他喝醉后像只木偶,别人怎么牵,他怎么受摆布,十分听话。凑巧余杰是个爱闹的,这下便出了问题。
两个大男人勾肩搭背地站在马路中央,把锦童的眼泪都快吓出来了,偏偏怎么喊他们也不听。
最后,终于被一名差点撞到他们的司机给揍了——鼻青脸肿。
如果不是有路过的“好心人”搭救,恐怕第二天他们要在医院醒来。
宿醉是个不太好的经验,头疼欲裂是一回事,醒来不知身在何处又是另一回事。
从床上爬起来后,有好一阵儿,莫阁很茫然,像是失意后记忆断层一般,完全找不到头绪,不知发生了什么,自己怎么会睡在陌生的房间?
“王教授,你这次去德国,是要去定居么?”房间外传来锦童的声音。
就是这句话让莫阁站定在卧房门口,没有踏脚出去。
“只是任教。”王书的声音。
“可是你在A大不是已经很久没有上课了?”
这不只是锦童的疑问,还有卧房里的人。
据说A大“七人物”都十分热爱母校?如果他连母校的学生都不愿教,却要漂洋过海去教别人,又何谈热爱母校?
对于这个疑问,王书没有回答,也许是太私人了。
等了半天没等到答案,莫阁这才从卧房里走出来。
餐厅里,锦童正坐在餐桌前,面前摆了一只空盘子,而王书则站在开放式的厨房里,手上正做着三明治——
因为他的出现,其余两个人下意识看了过来——
锦童笑颜如花,至于王书——也许是因为新带了一副眼镜的关系,看不清神情。
“你终于醒了,昨晚吓死我了,幸好碰到了王教授,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拿你们俩怎么办。”锦童起身拉他坐下。
王书把放三明治的盘子推到他面前。
而他,也吃了下去,什么话都不说。
“是男人,就别让女孩子跟在后面担心。”这是离开前,王书送他的忠言,实在是因为昨晚上锦童哭得太厉害。
“没事啦,我惯常大呼小叫的!”锦童豪迈地挥挥小手,“对了,王教授,为了感谢你的救命之恩,我们请你吃饭吧?顺便也替你送行。”锦童是个擅于交朋友的人,不过一晚上的时间,似乎已经跟王书变成了很熟的朋友。
对于她的邀请,王书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姑且算是答应了吧。
回去的路上,锦童不停嘴地叙述着昨晚的事发过程——
这当中当然也包括王书的英勇,原来他还是个打架高手——几乎是“我要打十个”的气势。
女孩子都说不喜欢野蛮行径,可一旦那野蛮的对象是一个英俊有型的男人,情况就变得不同了——野蛮会变成帅酷,讨厌也变成爱慕。
莫阁不理解,也不打算去想,他只是头疼,失落,尤其在听到那个人要离开时,这种失落更加明显。
送行宴是在一个名叫“极乐”的酒吧里进行的,因为这是王书的店,他就住在楼上,很方便。
因为这间酒吧,使得余杰和锦童唏嘘不已——王书呐,斯文的大教授,居然会开这种、这种看上去有点灰暗的店?!佩服!
既是在王书的店,自然就不必他们请客,这也是王书把地点选在这儿的缘故,都是年轻人,而且还是他的学生,不方便让他们花钱。
这一次,莫阁没有喝多,喝多的是余杰,还有锦童。
余杰照旧的爱闹,好在王书有制住酒鬼的办法——直接绑人扔进沙发里。
锦童醉后却是爱哭的,抱着莫阁大哭不止,一边哭一边向他叙说着自己的心事——她是喜欢他的,从五年前一直到现在。
莫阁不傻,也不笨,一个女孩子五年都不恋爱,始终跟在一个男人身边,那代表着什么,他心里清楚。
他只是不知道怎么回应,因为他不曾动过心。
由着锦童抱着自己大哭,他却只是直直地坐在原处,瞅着站在吧台里的王书——
他们的视线在锦童的头顶交接——
像是比赛眼力一般,谁也没有转开。
莫阁始终还是略逊一筹,他先转开了视线,一只手环上了锦童的肩——就是这个动作让王书低下眼睫,借以掩去眼中的自嘲,并顺手递来一杯蜜水,“让她喝一点,明早头疼会好一些。”
“谢谢。”第一次,他跟他道谢。
王书是二月离开的,那一日正是十四号,情人节。
锦童从花店挑了好大一束粉色玫瑰,是莫阁付的钱。
这算是一种契约吧?
她成了他真正的女朋友。
他陪她做她想做的一切事,看电影,散步,上课,聚会,甚至还跟她的女同学和女同学的男友一起聚餐。
他太贴心,完全不会说不,完全活在锦童想要的世界里,人人都羡慕锦童有这么一个二十四孝男友。
“打算什么时候结婚?”研究生毕业之后,朋友们经常会这么问他们。
每当被问及这个问题,莫阁只会笑笑,然后转脸看锦童——她说了算。
锦童也会笑,但眼底却有些落寞。
又是一个情人节。
下班之后,路过花店时,在店员的推荐下,莫阁买了一束蓝色玫瑰,店员说说它代表了奇迹。
拎着玫瑰,迎着昏黄的路灯,他步行往停车场,却在转过街角时,忽然顿住身子,继而像见了鬼一样的往街对面奔跑——
十分钟后,他又默默地从斑马线回来,手里的玫瑰花瓣早已跑掉了一半。
倚在街角的梧桐树上,从口袋里掏出烟——他会抽烟,这两年才学会,而且越抽越凶,但他从不在锦童面前抽。
只有当他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抽,像此刻,他倚着树,一手拎着玫瑰花,另一只手拿着烟,一根接一根,直到把烟盒抽空,才起身往停车场走——
他银色标致前面站了一个人——锦童。
锦童望了一眼他手里残破的玫瑰花,好一会儿后喃喃道:“你是个胆小鬼!”说罢,带着哭腔再吼一遍:“胆小鬼!”
也许是被锦童的怒吼震住了,莫阁怔怔地站在原处,神情呆滞。
“喜欢就去找啊!你到底在在乎些什么!”锦童的眼泪大滴大滴的落下来,“你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谁会知道!”
“……”他不太确定锦童猜到了什么。
“没错,他是回来了!他回来了!你去找啊——偷偷摸摸看有什么用!”锦童干脆呜呜地哭了起来,她是他最亲的人,怎么会不知道!从见到那个人第一眼起,他就开始反常,明明是个性情温和的人,却变得孤僻偏执。从那个人离开的第二天,他就开始学抽烟,开始学翻译,而且专门翻译那个人翻译过的作者,整夜整夜地翻译。他平常是很少出门的,惟独常去的娱乐场所就是那个人的酒吧,“我不是傻瓜,我能看出来的,就算我再喜欢,也不会跟一个不会爱上我的人结婚,所以你担心什么?!我不会像你这么笨!”
也许是锦童说得太清楚,莫阁一时有点接受不了,接受不了自己这种不可告人的缺陷。对,是缺陷,他觉得自己对那个人有那种情感是种缺陷,所以连他自己都不愿意去面对。
“你能逃到哪里去?”锦童拽住他的衣袖,不让他上车,“已经四年了,你还打算逃避到什么时候?”
“你先松手。”他道。
“我不松手——”锦童十分坚决,“我松手了,你就会逃避,你逃避,我也会跟着心存幻想,我们俩都会不幸福,所以你去解决吧,算是救我,好不好?”她爱他,很爱他,就像他陷进对那个人的幻想里一样,他出不来,她也会跟着放不开。
解决?怎么解决?让他去告诉那个人——对不起,我对你有非分之想?
莫说那个人没有那种癖好,就算有,他就会对他有回应么?
他不喜欢被人看不起,尤其那个人,所以他不会去。
玫瑰花依旧是堆进了锦童的怀里,而他却开了车逃夭而去。
没错,他就是个胆小鬼!
为了躲避锦童,他躲进了A大的实验室——他的单位便是A大的附属工作室,所以躲在这儿,可谓冠冕堂皇。
坐在实验台下,点上一根烟,一边吞云吐雾,一边翻译膝上的原文书——这是他打发时间的方式。
对于那个人……一开始,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嫉妒那人的学识,讨厌那人的眼神,所以才会跟他较劲,但不是,他只是潜意识里在排斥自己的欲望,所以才会逼着自己去讨厌那个人,继而跟他对着干——一直都是他在害怕而已。
他承认自己胆小,不敢去试图改变什么,因为他怕那人会取笑他,亦或看不起他!
“想抽烟,可以先把窗户打开,否则明早上课的学生会遭殃。”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语气从头顶传下来,几乎没把莫阁的心脏震停!
王书,一袭灰色的风衣,仿佛一位复古的欧洲绅士般,立在他面前——
若非烟头烫了手,莫阁还以为自己在做梦,“王……教授。”
因为他的古怪称呼,王书微微扬一下眉梢,“这么多年,这毛病还没改掉?”他指的是他喜欢躲在桌子看书这件事。
莫阁笑笑——他在他面前从来都是冷眉清目,没有笑过,难得今天能见到笑容。
“如果你闲,能不能帮忙处理一些数据?朋友要得急。”王书示意一下黑皮包,他来A实验室是为了这件事。
既然他都提了出来,莫阁自然不会不帮。
两人分坐一张办公桌的两边,一人一台电脑,面面相对,却都是垂目盯着电脑屏幕。
“你的译本翻得很不错。”工作间隙,王书开口夸奖他的译作。
莫阁没想到他会看他的译本,有些错愕,“是嘛……翻译的越多,越觉得自己差太多。”
“我做翻译时也时常有这种感觉。”王书一手抄录笔记本上的数据,一手往电脑里输入,好看的眉心微微蹙着——他认真做事时都是这个表情,“不过你专攻结构,抗震方面还是要靠试验和经验来累积,可以多出去看看,与人交流,有些问题可能会迎刃而解。”
“……”对于他的建议,莫阁没说话,只是点点头。
键盘噼里啪啦地在空荡的实验室里响着……
这么多年来,莫阁第一次觉得内心是如此的平静……
处理完数据后,已是午夜。
他邀他到“极乐”喝一杯。
极乐过了十二点半就会打烊,所以他们是在店员的清扫中小酌的。
聊过去?他们没有过去。所以只能聊专业,但很投缘,甚至可以说是谈笑风生。
面对着这么两个形貌各有特色的男人,一个斯文冷酷,一个温和阳光,使得女店员们有点小鹿乱撞。
“我腐了~你有没有发现,老板跟这个人很合适?”女店员甲隐在茶水间门后,举着两只小拳头,笑得牙齿白白。
女店员乙比较镇定,看过去一眼后,回头继续擦她的酒杯,“我还是觉得老七适合老板,跟老七在一块,老板是被照顾的,跟这个人,看上去就是要老板照顾他。”
女店员甲微微放下两只小拳头,漠然地觑一眼同事,“老板年纪大,当然要照顾年纪小的,人总要成熟,哪能老让人照顾?”
女店员乙向天白一眼,“你就靠这句话在这儿骗吃骗喝的吧?跟你讲,青春不回头,小心再来一个更年轻的,你不受宠后,心里不平衡——快过来干活!”
女店员甲嘟嘟嘴,不愿过去,忙了一晚上,她真得好累。
幸好有一只男店员搬东西进来。
“小马哥,干完了吧?帮帮我们好不好?”女店员甲一脸的可爱乞求,任谁也抵抗不了。
不过“小马哥”低着头,并不看她那张可爱的脸,不过倒是二话没说,站过来帮她们一起擦杯子。
女店员甲打量了“小马哥”好一会儿后,突然贼兮兮道:“小马哥,为什么我总觉得你身上有老板的味道。”跟老板一样闷不吭声,眼睛幽暗而飘忽,摸不透他到底在想些什么,“你会不会跟老板一样……”
“我不是!”小马哥抬头郑重声明,眼睛却直视着他对面的女店员乙,“我——喜欢女孩子。”
因为他的注视太过凶猛,女店员乙微微后仰……不是就不是,这么凶做什么?她们又没要给他保媒!
嗟!笨蛋!
——这是女店员甲和“小马哥”的共同心声,她怎么就看不出来小马哥的心意呐~~
唉,可怜的小马哥,女店员甲转脸再看向外面的那对人——同样可怜的老板~只有她能看出他们在想些什么吗?
凌晨两点半,行人散尽,城市睡去,只有路灯朦胧着一盏一盏延伸向无尽……
微醺的两人并排而行。
口中聊着“结构安全系数”“风振系数”“地震烈度”,偶尔还会笑笑,看上去很高兴。
一辆车在灯光的掩映下,以犹如子弹的速度从他们身旁飞驰而去——
王书下意识把莫阁往后拉了一下,不过很快松手。
两人都很不喜欢这辆车的行为,忍不住对视一眼,随即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往车的方向跑——熟悉“极乐”的人都知道,隔壁街在修绿化带,有路障,车不可能飞过去——
所以他们要去教训一下那个飞车的家伙。
然而就在两人转过街角时,同时都笑了出来——因为刚才那辆车正挂在梧桐树枝上,司机正对着施工牌骂骂咧咧——这就是不遵守规则的下场。
王书没见过莫阁这种笑容,毫无顾忌,发自内心——这孩子天生就应该是个好性子,“我得罪过你么?”从见他第一眼,这小子就像是跟他有什么深仇大恨。
莫阁没想到他会这么问,有一刹,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窒了半天才笑叹,“年青时的想法总会不一样,不是你得罪我。”手在耳朵旁绕两下,“是我脑袋转不过来。”
两人笑笑,没再把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莫阁住在单位宿舍,宿舍就在A大旁边,不算远,一向细心的王书一直把他送到宿舍楼下——
回到宿舍,莫阁来到窗口,望一眼昏暗街道上远去的背影,低头——窗台上放着两本书——是那人曾经送给他的那两本,翻开,扉页上叠着一朵已经干涸的蓝色玫瑰,还有一片书签,书签上是锦童的留言:三年前,我们就不应该尝试,我后悔了,你呢?
他呢?他还想继续后悔么……
铃铃——
宽阔的街道上,响起手机的闹铃——
王书从裤袋里取出手机,看了一眼号码,指尖微微一划后——放到耳际。
“……”对方没说话。
“……”王书也没说话。
这种状况维持了三分钟之久。
“不用说,我都知道了。”王书开了头,也是他结的尾。
既然那小子能给他打这通电话,显然是做了选择。
他是知道他感受的,大概从彼此的第一眼就已经明了,只是他要让他挣扎,让他自己做选择,他帮不上他,因为这种情感少见,而且被世人看低,所以他不会帮他,他如果想得到,就要自己说出来,自己争取,而他,只能等。
合上电话后,王书笑了,对着昏沉的天际,对着黄暗的路灯。
他很开心,开心到给好友打了通电话,把他们从睡梦中叫醒。
:“老七,喝酒么?”
:“我刚把时差倒过来,你让我睡一会儿。”对方的鼻音很重,显然睡得正香。
:“来极乐,我请你。”
:“怎么?得偿所愿了?”对方似乎清醒了一点,声音微显清楚,还没来得及说下去,就被人抢走了电话,“师兄,恋爱啦?”是个慵懒的女音。
:“对不起,孜孜,把你也吵醒了。”
:“呵呵~”对方傻笑不已,“师兄,可以让我当你伴娘么?”
:“……你还是先睡吧。”又开始说梦话了。
与老七夫妇聊完天,他也到了极乐,一屁股坐到了马路牙子上,默默坐了半天……
最终,他传了一封短信给刚才那串号码,短信上写着:有时间的话,我想介绍两个朋友给你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