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的阳光的是金红色的,朝阳红的让人觉得有些惊讶,丁小桥穿着一身素色的衣裙站在门口,跟家里的人做最后的告别,而在她的身后,莫思归带着所有人在做最后一次的检查。
等到出门的时候,丁小桥抬起了头,眯着眼睛看向了那火红的日出,只觉得自己仿佛一身都已经被镀上了一层金红色,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提着裙子上了马车。
撩开了帘子看过去的时候,丁小桥正好看见了米氏低头悄悄的揉了揉眼睛,她不由得有些心酸,可是脸上却不敢表现出一分,只能朝着她使劲的挥挥手,大声说:“娘,我会好好的,我一定会好好的回来的,你们就等着我们的好消息吧!”
从上河镇到王都如果走陆路的话,大概要两个多月,可是如果走漕运的水路的话,只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到了。莫思归这些年开辟的物流通道非常多,不但有陆路的、有水路的,甚至还有海路的,所以,这一次丁小桥他们去王都当然是走水路了。
漕运的水路是一条运河,丁小桥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有的,不过听丁五郎说着条运河是上一个朝代的皇帝挖的,虽然丁五郎没有说那个皇帝开挖大运河到底是为了什么,但是丁小桥却下意识的想,或许是跟隋炀帝一样的。
运河很宽,其实要不是两岸有着非常规整的用石头垒砌而成的河岸,丁小桥几乎不会认为这是一条人工开凿的河道。
他们的船是不算是那种特别大的船,却也是能称为中等个头的船了,上下总共有三层,甲班以上有两层,甲板以下是一层,不过这一层的空间非常的宽大,主要是用来供水手们住的,除此之外还要摆放各种的货物。
而丁小桥他们是住在甲板上层的,最上面那一层则是舵手和船长的的驾驶舱。虽然船是木头造的,也主要是靠人力滑动,但是,这样的船还是让丁小桥大大的开了一番的眼界。
原来,古代的船从外形上看跟现在的船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要说真的有什么区别的话,大概就是速度了吧。现代的船都是用燃料驱动的,所以非常的快,并不像是这用人力驱动的,都得换班和休息,所以,在这样一艘船上,竟然有一百多个的水手来划船。
丁小桥听莫思归说,这只是中等的船,如果是出海的船,那随便一条的船都至少要有三四百个人来划动。
丁小桥想象了一下那个样子,只觉得十分壮观。
因为上河镇是在南方,而王都则是在中原腹地偏北的位置上,所以,丁小桥他们这一路上都是走的逆行。这逆行本来就耗费人力,而且不能停,否则很容易就退后了,所以这一路上,只是几个比较大的城市靠岸补给了一下必需品之外,这一路上基本就没有停船。
这样没有停船的结果就是走得非常的快,尽管是逆水行舟,可是这速度也是非常的快的。本来丁小桥的计算是大概四十天左右才会到王都,可是没有想到,这一路上的飞快行进,等到了距离王都最近的口袋金州城的时候,只用了二十九天。
从船上下地的那一天,丁小桥只觉得自己的腿脚都是发软的,轻飘飘的半天都回不过神来。而孟贞娘和白芷更是哇哇的吐个不停,其实不光是他们,就连四个副手厨师那也是蹲在码头上吐个不停。
倒是柴康很是淡定,一下船便活蹦乱跳的。丁小桥知道柴康原来就是跟着莫思归走这些物流商号的,所以早就习惯了,尽管多年没有坐船了,可是这样的一个月的路也没有给他造成太多的影响。
本来按照丁小桥的想法是下了船之后要是天时早的话,就当天便朝着王都赶去了,可是一下船看看所有人这个样子,尽管还没有到晌午,这也是赶不了路的。
于是,最后一行人只能前往四海商号在金州的客栈,在那里好好的休息调整,至于莫思归和柴康则监督着人将船上带着的所有的东西都给卸了下来。好在这莫思归就是作物流商号的,所以最不缺的就是人和车,这要是换一个客栈,光是装卸这些东西就会让人要崩溃的。
丁小桥也不由得感叹了一下,这古代的时候运输的不便,也感叹了一下那些没有自己这个先天优势的酒楼东家,岂不是提前两三个月就要出门了吗?真是太折腾人了。
金州的四海商号就已经非常大了,光是那最大最繁华的街道上临街的铺面丁小桥粗略的估算了一下,就有二三十个。有时候有些帐是不能细算的,就好像显得丁小桥一样,她站在街上扒着手指头算着这四海商号每年光是租金就能赚掉不少,再加上其他的钱,她忽然意识到,莫思归是一个很有钱很有钱的人,有钱到自己都不能仰望的地步,她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我从来不知道你那么有钱啊。”
莫思归看了丁小桥一眼,淡定的说:“这些我都是替别人挣的。”
“啊?替谁挣的?皇帝吗?还是你还有个幕后老板?”丁小桥不由得有些奇怪,居然在这么大的商号后面还有人吗?随后她又觉得是这么一回事,这莫思归算起来只是一个死掉了双亲的孤儿,有什么能力能在短短的几年内就挣了这么大一笔家财呢?所以,是一个高级经理人也说不一定。
这么一想,丁小桥也觉得可以接受了。
就在丁小桥觉得理所当然的时候,莫思归又缓缓的开口:“你啊。”
“啊?”丁小桥愣在那里,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
金州是距离王都最近的一座港口的城市,也是很大很繁华的一座城市,不过因为距离王都非常的近,所以太多的光芒都已经被王都给盖住了,倒反显得有些平平淡淡。
不过,丁小桥倒是很喜欢这座城市,既有王都的大气和磅礴,却也有属于自己的小精致,甚至还有很多厚重的历史感,总之,这座城市里面既没有属于王都的压力,可是又能感觉到很多和南方城市截然不同的风格。
莫思归说:“若是喜欢这里,等到斗菜大会结束之后,我们可以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丁小桥倒是很想答应,可是想了想,还是摇摇头:“我估计我爹会直接提着菜刀追杀你的。”
听到丁小乔这般说,莫思归也很认真的思考了起来,想了一会儿,他拍了一下手,点点头:“确实,中间好像有点事情没有做。”
在金州休息了一天之后,次日天还没有完全的亮开,一行人就开始马不停蹄的朝着王都赶路了。
虽然金州是距离王都最大的城市,但是从金州到王都也要走个三天左右,不过,因为是两座大的都市,所以,这中间的路都是极好的,而且一路上基本都是一些小乡镇,并不像是从上河镇到平城,其实路途中有很多地方是无人居住的。
所以这一路虽然路途上比较赶,但是却并不觉得枯燥,更何况现在已经到了十月底,来的路上天微微有些阴沉,看起来是要下雪的样子。这附近的居民更是忙着储存各种各样的蔬菜准备过冬。
这路上丁小桥甚至还尝到了最后一批的柿子,那被霜打过的柿子外面看起来有些不太好看,可是味道却好吃的不得了,又甜又面,而且还带着凉凉的感觉,那种感觉简直是说不出来的美味。
丁小桥一边毫无形象的啃着柿子,一边对着孟贞娘道:“你说,用这个柿子的汁液代替水和糖跟面粉和在一起然后做成馒头或者烙饼是什么滋味?”
这还真是一个新鲜的说法。
在古代本来水果就比较少,一般都有大户人家或者有钱人才能吃得上。而这个果汁的概念现在基本上都还没有出现,就连康国那个前辈似乎也没有提出来,所以,现在的人别说用果汁来做糕点,就单说喝个果汁那都是想都想不到的。
所以,孟贞娘一听到丁小桥说这个话,便愣住了,好半天之后她才怔怔的说道:“东家是说用这柿子汁来和面或者发面?”
“是啊。”
孟贞娘只觉得自己的脑子里有一根筋没有转过来,她半天都没有想明白,只能说:“这好像没人这么做过啊。”
“难道没人做过就做不得吗?”丁小桥笑了起来,她拍了拍自己身后的一箱子极为珍贵的几种辣椒混合粉说道:“我们做得难道原来有人做过吗?我们吃的这一口难道原来有人吃过吗?”
孟贞娘没说话,不过眼睛里却有了奇妙的光彩。
“就是要做别人都没有做过的东西才能叫做高端啊。”说着丁小桥又大大的吃了一口柿子,那冰凉的甜如蜜糖一样的柿子在她的口腔里不断的回荡着,她颇为享受的说:“这做人啊其实跟做事一样的,总不能一辈子都看着别人怎么走,怎么做,万一你看着的人一辈子就是这样的,你也愿意如此吗?”
孟贞娘听着丁小桥的话,心里好像开出了一朵朵的鲜花,而她的眼前似乎已经打开了一扇从来没有发现过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