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跟老鼠野狗为伍,原本以为要饿死了,但是,因为强森出现,所以没有死掉;
两年前被绑匪绑架,小手指都被砍断了,本以为,也要死了,可是,还是没有死掉。
这一次出了车祸,真就要死掉了?
她越想越是恐慌,忽然觉得,这一切,仿佛已经无可避免。
甚至顾不得听于珊珊和强森的吵架了。
在她发呆的时候,于珊珊已经走远了。
等她意识到时,于珊珊的影子都没了。
她苦笑着,靠在走廊的墙壁上,忽然又觉得人生无常:看看,连强森都开始和女朋友吵架了——那么高冷的男神,居然也有柴米油盐的一天?
要知道,她认识强森十几年,从来都把他当成高高在上的偶像,完美无缺的神邸,从来不敢对他大呼小叫——纵然是他曾经向她求婚时,她都只敢小撒娇,小任性——从来从来不敢对强森这么说话。
而于珊珊,居然敢对他大声呵斥。
原来,这就是门当户对的好处。
在于珊珊心目中,纵然他是男神,但是,也并不是什么天神——她跟他是平等的。
忽然很羡慕于珊珊,能对男神大呼小叫,不也是一种幸福吗?
同时也很好奇:强森真的不去拍婚纱照吗?
要是延期了,于珊珊能饶恕他吗?
毕竟,就如于珊珊所说——一个女人,一生中就结婚一次,婚纱照,也是大事。
一想到这事儿会成为他俩心中的一个死结,她忽然又幸灾乐祸。
看吧看吧,无论以后她俩多恩爱,生多少孩子,多么的白头偕老——可是呢,于珊珊总会想起,在某一年的某一天,她的丈夫,曾因为一个女子延迟婚纱照,延迟婚期,令她无比的气恼——
哈哈,多好玩。
她高兴得蹦蹦跳跳,反正自己就是一个坏女人,临死之前,能看到情敌吃瘪,不是非常非常爽得一件事情吗??
日后,我在九泉之下,只要看到你们过得不好,我就放心了。
不过,于珊珊已经不算是自己的情敌了吧?
她自言自语:我现在,可能一个情敌也没有了。
她慢悠悠地回到病房,在走廊上,听得一对夫妻在激烈争吵,看样子,是照顾某一方的老人发生了争执。只听得把女人把老公劈里啪啦一通乱骂,男人一直涨红脸,也不回答,慢慢地,脸都气白了,最后手一伸脚一跺说:劳资走了,再也不回来了,你就等着守寡吧……
围观者都惊呆了!莫非这男人要自杀?
大家立即劝说那女人:“快去劝劝你老公,不要真想不开让他走了绝路……”
“是啊,夫妻没有隔夜仇,真出事就不好了……”
就在众人七嘴八舌之际,那男人居然又回来了,他飞奔到女人身边,手指着女人的鼻子:“劳资刚才说错了,是让你等着守活寡……”
在众人的目瞪口呆里,男人大步转身走了。
女人也目瞪口呆。
“守活寡……活寡!哈……他叫我守活寡……”
围观者忍无可忍,哈哈大笑。
就连米宝也呵呵地笑起来。
就在这时候,她看到一个男人大步而来。
他穿一件开司米的风衣,白衬衣,高大挺拔,气势如风,走在医院里,更是显得出类拔萃。老远,人们都被这种气场感染,一个个死死盯着他。
就连米宝,也死死盯着他。
好久好久,她没细看他了。
但见他英姿挺拔,更胜病前。
那是一个男人最好的黄金时段:成熟,傲岸,事业到达了巅峰,然后,居然还有温柔、浪漫、英俊潇洒这些特征——呵呵,比起忽然有了白发的欧舒同,他真的更帅好几分。
果然,强森才是真男神。
她蹑手蹑脚,跟在他身后。
但见他背影,也是那么气派。
忽然想起小时候,刚认识他不久,每次见到他,她都喜欢这样蹑手蹑脚地跟在他身后,也不让他发现,仿佛一种极大的安全感。
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她和一个经常欺负她的男生打架。以前,她一直怕那个男生,因为她打不过,但是,自从强森出现后,她心理优势就大了。
那个男生再打她,她就说:“你等着,我打个电话找人打死你……”
男生轻蔑地笑:“你打啊,你能找谁?你一个小乞丐,你父母都死完了……”
米宝登登地就跑去打电话了。不一会儿,跑回来放了一句狠话:“30分钟后你就知道怎么死了!”
那男生听她说得这么确切,也吓一跳。
整个30分钟,男生都在东张西望,终于,体育课下课了,他正要松一口气,听得学校广播在喊:“xx同学,你有访客,请到学务处。”
男生虽然很害怕,但想想是在学务处,应该不会有事。于是他到了学务处,一个头发染成金色的青少年走向他:“你是xx吗?”
男生:“我就是”
“抱歉久等了,这是你叫的30份肯德基全家桶,一共两千xx元……”
不止是男生,就连老师都吓一跳。
那时候,两千多元还是个大数目。
小男生当然吓呆了,一个劲地咬着手指:“没有,没有,不是我,不是我……”
送外卖的青年哪肯罢休?
他拿着单子,“明明就是你定的,还说了是要举行什么活动,所以才定这么多。不然,我们根本不可能送来……快签收吧……”
三十份全家桶,这个送外卖的要是拿回去,不被骂死,也得被扣钱扣死。所以,他根本不听小男生说什么,只是非要他签收付钱不可。
老师以为是学生恶作剧,要插嘴,也插嘴不上,只是说:“给他家长打电话吧……”
送外卖的不耐烦了:“我不管怎么处理,反正家长必须付钱……”
……
米宝至今还记得自己悄悄躲在教务处的门口,偷偷看到男生听得这么多钱,吓得哆嗦的场景,又听到要请家长,都吓得哭了。
她偷偷跑出去很远很远,才敢哈哈大笑。
当然,后来男生果不其然地要打她,要她赔那两千多元。
男生还邀约了两个小伙伴,在放学的时候,在小巷子将她堵住。
米宝没钱,又害怕,小男生冲上来一拳就打在她的鼻子上,当时就把她打得鼻血直流。而另外两个孩子则拉她的书包,扯她的头发,大声骂她。
别以为小孩子打架不同,那时候,他们都十一二岁了,打起人来,颇有力气。
她瑟瑟发抖时,听得背后有人喊自己:“小宝,起来。”
强森,真的来了。
她一咕噜爬起来,跟见了大救星似的:“大叔,大叔,他们打我……”
强森在一边看着,也不动手,只说:“其他两个小孩不许帮手,不然,我就揍你们!”
那两个小孩果然不敢动了,只剩下那个男生,怯怯地和米宝对峙。
强森说:“小宝,你打他,拼命地打他。打伤了,我赔他们钱!”
果然,米宝用尽吃奶的力气跟她同龄的男孩子打架。也许是有了强大的心理优势,那是她第一次打赢那个男孩子,而且把男孩子的鼻子也打出血了。
最后,强森赔了那家家长两万元,但是,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任何男孩子敢和米宝打架了。
也从那时候起,她明白一个道理: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法则,要想不被人欺负,你就得拼命。
但凡敢于拼命地,就没有人敢轻易动你。
米宝想到这些往事,不胜唏嘘,原来,自己最初感受到爱和坚强这些优良品质,皆出自于强森!
忽然想,罢了罢了,强森也不年轻了,他后半生的幸福,还真是维系在于珊珊身上,既然二人已经订婚了,自己还何苦白白地耗在她俩之间,让他两滋生罅隙?
死者死已,但活着的人就该活得更好,不是吗?
她咬着嘴唇,想找到一个好办法,赶紧让强森和于珊珊去拍婚纱照,最好一天也不要耽误——可是,到底用什么办法才好呢?
这时候,强森已经走进病房。
米宝跟在他身后,轻轻拉着他的风衣。
也不知怎地,在临死时候,对他,无限依恋。
这种依恋之情,并不是男女之情,而是一种情深意浓的留恋——一种远远超越男女之情的感恩、敬重、崇拜……等等各种复杂情绪的汇合。
那是一个人,对自己至亲之人的留恋。
他于她,从来不仅仅是男神,而是男神之上的唯一亲人。
但见他低下头,非常非常温柔地将手放在床上伤者的额头上,很轻很轻地将她的头发拨开:“小宝,小宝,你醒来吧……”
米宝,眼眶濡湿。
她忽然从背后,搂住他的腰:“大叔……大叔……”
她舍不得跟他告别——自己一死,跟他就是永别了,从此,再也见不到这个人了。
她心如刀割,可是,眼眶里却是干干的,原来,再也留不下一滴眼泪了。
就在这时候,她的身体忽然软了。
她惊恐地看到自己搂着强森的手臂慢慢地,变得透明,然后,就像一阵青烟似的,一阵一阵的消失——没有丝毫疼痛,也没有丝毫征兆,她只看到自己的手臂,彻底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