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朝歌这回是真的愣住了……
她感觉自己最近可能真的是和谢嘉兰相处地太过平和了。她如今,竟然连一个世家小姐都争不过了。
仔细一想,还的确是。
这敢穿玄袍的,这北辰还真没几个。
那北辰泽常穿玄袍,也并非喜欢,而是为了体现自己的沉稳。而平民百姓里面,也真没几个会穿的。
她快要被说服了……
不行不行!
叶朝歌提醒自己,凤邪明明就是武林盟主,哪可能一个转身就变成大皇子了?
心里再多的疑惑,表面上也要装地若无其事,“这平头百姓,一年能购置一件衣服已是非常好了,哪还能挑什么颜色,这染玄色,可是很贵的啊!”
李家小姐听叶朝歌如此嘴硬,也是撇了撇嘴,“你不想说,那便算了,红樯,我们走。”
说完便领着赵红樯扬长而去。
叶朝歌在后面看着他们的背影,说来也巧,这个时候的凤邪却是刚刚从人堆里面扎出来,挥手阻止了李家小姐的搭讪,直冲着叶朝歌而来。
而叶朝歌看着往自己这边过来的凤邪,竟是愣愣地看着他的玄袍。
直到落座这视线还是没有移开,凤邪见她直愣愣的模样,也是没问,非得等着叶朝歌自己开口,“你今日怎么穿的这么颜色?”
嗯?哪里不对吗?
凤邪的想法就和叶朝歌的一样,这玄色又非皇族色,又未禁止别人穿,他穿这个颜色,有什么好奇怪的?
他今天换衣服颜色的理由,和叶朝歌想得一样,无非是觉得解释太麻烦,知道谢家的女眷也要参加,干脆蒙头盖脸了,“即墨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衣服。”他也懒得再想,穿哪件衣服都凤邪来说都是一样的。
只是看叶朝歌的这个模样,凤邪在想自己的衣服哪里不对,“你问这个干什么?”
“嗯……”叶朝歌游离之外的回答道,果然是自己想多了,凤邪是皇室中人……怎么可能?
“大约是觉得……你穿玄袍挺好看的吧。”
是吗?她在称赞他?
凤邪听了这话也是非常开心,拿过叶朝歌面前的杯子,拿起小蝶放在桌子上的壶为自己倒上了一杯酸梅汤,提起杯,置于纱之下,入口,嗯……好喝!
叶朝歌不知道自己的酸梅汤今天怎么这么多人青睐,凤邪明明就不喜欢喝酸的东西,每次小蝶去献殷勤还总是嫌弃呢!
见他一脸高兴的样子,不想他太过得意,又接口继续说道,“你平时老是穿着一件白色、月白色的,初看虽是还不错,也算是个清高公子,但看久了也腻味,看久了再好看、再名贵的白衫,在别人眼里那都是丧衣。”
叶朝歌这话,就有失偏颇了。她眼里虽的确是这样,但那是因为她本来就不喜欢白色,但在谢家的其他女子的眼里,看了谢曲穿白衣那么多天,仍是喜欢地打紧。这就是审美与审美之间的差别。
不过别人家的女儿怎么想,凤邪也是够不上的,“比如朱凤衣?”
怎么会突然想到朱凤衣?
叶朝歌未见过这件衣服,这件衣服只在传闻中,从来就没有人曾经见过或者摸过它,其实叶朝歌根本就不信世界上会有在阳光下不同颜色的衣服。
能做出这样的衣服,织法得有多高明!
以她这般已比寻常人开阔许多的视野,也仍是想不出来的。
不过这并不阻止人们的幻想啊,叶朝歌虽不知凤邪为什么提到这个,却是在脑中勾勒了一件衣服的模样,嗯……随着阳光的变化一会儿黄、一会儿红、一会儿紫。
这个场景,其实并不太美吧。
叶朝歌心里很嫌疑,想得却是凤邪好不容易有了穿别的颜色衣服的雅兴,不好破坏他的兴趣,也为了自己以后着想,点头应承道,“嗯!”
只希望凤邪能够将今日的话听进去,好好改改自己的毛病。
但没想到,凤邪第二天还是穿上了白色的衣服,并且后面的好多天,依旧是天天那白色、月白色、乳白色的衣服。
除了样式花纹不太一样,这颜色,根本就没有变。
所以那天原本叶朝歌觉得唯一有的收获,也就这样被毁了!
叶朝歌很郁闷。
她更郁闷的是,好事全没了,坏事都来了。
不久以后,这街边开始谣传起了一句童谣,“歧安公子,着玄袍,得圣恩,非凡人”。
这么一句话,把凤邪明明应该跟着时间而消退下去的火热度再次炒高。
那日叶朝歌虽是听的李家小姐说话,但明显,这大皇子喜穿玄袍的事不是只有李家小姐一个人知道。
自从大皇子北辰阳翟失踪后,这皇室虽是未禁玄袍,但大臣们为了防止皇上伤心过度,都不再穿玄袍,玄袍本就是尊贵的颜色,久而久之,在大臣们的心中也便成了这皇室专用的颜色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约定俗成。
但偏偏那日的歧安公子着玄袍的事儿被大臣们晓得了。大概是那些被邀请来的大臣女儿们,回去便和父亲们说了,这些大臣也便上了心了。
原本应该是一段可能会引杀身之祸的不太好的传言,却不知道是哪位大臣说的,竟说这歧安公子的确有几分像大皇子!
大臣们再一想那日国宴里面莫名其妙的邀请,以及皇上对歧安公子的特别照顾,听说这歧安公子与将军府的大小姐关系匪浅,皇上就真的史无前例地派了这将军府的大小姐查案,推算推算年龄,大皇子与歧安公子应该差得也不多。
一时间,这歧安公子就是回来京城的大皇子这一结论,在京城也是传得非常火热。
真是不怕想不到,只怕想太多啊。
叶朝歌关上窗,放下竹帘,终于把外面的声音给堵决了。轻松!
她只是从谢府到酒楼这么一点点距离,已经听了一路了,几乎快会背了,不想再听一遍了。
“你的事,传得挺火啊。”叶朝歌看着正坐在一边的凤邪,他此刻人躺在背椅上,一脚挂在椅靠上,一手捧着手,一手在桌子上面敲啊敲,也是一副轻松闲人的模样。
不过,这都是装出来的。
他这已经是被逼无奈了,歧安公子在京城里面之前就已经是人口口相传的一个话题了,后面又有人给他冠上了“大皇子”这一称号,现在他只要出现在哪里,屋外必定会有人偷看。
若是江湖中人,他自然可以用江湖办法来解决,但那些都是平民百姓,有些甚至可能是达官贵人,他也不好用太过厉害的手段。而且这些人,根本就是打不死的小强,赶走一批,又来一批。
好在这些人还有他的那些暗卫来解决,他派几个手下易容打扮成他,也是足够对付了,用不上他来操心。
不过有个人嘛……
凤邪看着正在桌边逍遥剥花生的叶朝歌。
烦烦烦。
他把手中的书丢在桌上,不太满意叶朝歌聊到这个让他心烦的话题。
“京城里面的这种传闻太多了。”见凤邪好像真的不太开心,刚刚还在使坏的叶朝歌又反安慰道,“只要你不是,过两天这些传闻就会淡了。”
凤邪也想,但他怕有两个人不放过她。
叶朝歌不知道这些传闻是怎么来的才会想得如此轻松,她原以为是像李家小姐这种想太多的女人传出来的,但一个女人家的话会流传地这么广吗?
凤邪拿起桌上的书,又因无心看书而放了回去,想想又没有什么能做的,又拿起来,这同样的拿、放的动作循环往复了几次,看得叶朝歌正想开口,凤邪终于下定了决心,“我问,若我是……”
嗯?
叶朝歌还正在侧耳聆听着,凤邪却是在原本说话时有些紧张的表情转为淡然自若却隐藏杀机的平静表情,他微微一个转头,叶朝歌还没跟着做完同样动作前,自己已被凤邪抱起转了几个圈。
有些晕……
戏文里面男人救女人常用转圈这招,但到她身上,她方才知道这个动作是累人得很啊,况且美不美她不还不肯定。
刚刚凤邪的整个动作都太过快速,她还没来得及摆好表情,大概刚刚她的表情也是呆愣着的。
不过她这个时候也没什么时间去纠结自己当时的表情,因为凤邪手中拿着一个匕首。
在凤邪面前扔匕首有点不自量力吧?
从刚刚开始就被凤邪发现了,他的手正准确无误地放在那里匕首的刀柄上,不难想象他当时接这个匕首有多轻松。
“你惹人了?”叶朝歌伸手就要去拿,却是被凤邪手一抬高,阻止了她的行为。
“别动。”凤邪一手拦着叶朝歌,眼睛看了看叶朝歌,走到窗前,连牢都未掀,直接将手一甩,匕首竟然从刚刚被刺穿的洞里面再次出去了,这一幕看得叶朝歌啧啧称奇,凤邪则是拿出了手绢,反复擦拭着自己的手,他从来不喜欢碰陌生人的东西,更何况今天晚上这匕首,“那匕首有毒。”
有毒?
若是普通的匕首,以刚刚叶朝歌看到那人的武功,也的确很难成功,在上面涂毒也没什么好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