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很大,车灯所及之处,尽是花白纷乱。
今天是一月一号,正好错开了圣诞节,李家老爷子虽然在国外住了大半辈子,但一次也没过过这个西洋节,永远只认中国的年节,执拗程度随着年纪的增长越发加深,加上他的军人出身,年节俨然成了李家的一个法度,这个节庆间,不管公司发生了什么大事,都必须放下,回到老爷子的住所相聚。
今年有些特殊,没到年节,老爷子便下达了诏令,害得众子孙们七赶八赶,好不容易才在一号前一天全部抵达温哥华,只有长孙——信毅夫妇姗姗来迟,但也是在一号的傍晚飞回了温哥华,从机场到老爷子住所的车上,李信毅仍旧看着他的卷宗,时下美国财政赤字渐露端倪,各大公司的领导层都暗暗捏着一把汗,却又无能为力,身为李氏企业的执行官,他自然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一旁坐得是他的妻子——章雅瑞,一袭明灰的旗袍,配上一条月白的麻料厚披肩,发丝高挽,没有明晃晃的珠宝修饰,反到显出了几丝隐忍的贵气——李家女人的典型装扮,当然,只有在年节上才有这打扮,看上去很似三四十年代的女子。
打开车门,大雪缭乱而下,章雅瑞伸手替丈夫整理一下衣角,并顺手接过他手中的卷宗递给一旁的司机,让老爷子看到这些东西,怕是又要动怒,他不喜欢在家庭聚餐之际,儿孙们还在谈公司的事,这不但不能说明他们认真,恰恰相反,这是一种无能的表现,或者哗众取宠,因此儿孙们极少在聚餐之际,谈论任何与公司有关的事。
刚跨进门内一步,温暖便扑面而来,章雅瑞轻轻勾起唇角,脸上溢着得体的笑容,可是这笑意没能维持太久,因为本该热闹的大厅里,出奇的却一个人也没有,她不禁抬头看身旁的丈夫,李信毅也在皱眉,随即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八点差五分,家宴应该还没开始。
“大哥、大嫂!”门外传来一声女子的轻喊。
李若秋,李家二房的长女,李信毅的堂妹,穿一袭浅金的旗袍,上面只罩了件薄薄的小毛衣,满头落雪,手上正抱了两只瓷瓶——白酒。
“你们总算到了。”三两步跨进门内,不停地往手上呵热气。
章雅瑞伸手替小姑掸了掸头上的落雪。
“爷爷、叔叔他们呢?”李信毅顺手接过堂妹手中的酒瓶,替她分担。
“在餐厅,等不及你们,先开饭了,爷爷说要喝酒,这不我刚从酒窖拿来。”
这还是头一遭,向来只要有一人未到,就不会开饭,今年有点特殊,不,是很特殊。
“出什么事了?”李信毅状似无意的询问一句。
李若秋摇头。
三人并排而行。
穿过客厅,转过一道屏风式的隔墙便是餐厅,此刻,餐厅里寂静无声,虽然长桌两侧坐满了人。
一进门,章雅瑞便觉得气氛不对,虽然老爷子素来严肃,但也不至于让聚餐的气氛这么冷凝。
“爷爷,大哥大嫂他们——”若秋的话被老爷子敲拐杖的声响打断。
正座上的李家老爷子一身灰黑唐装,白发簇立,眉角直上,严厉之容昭然,俨然一副大家长的居高临下,没办法,古今中外,贵族富家都有自己独特的复古法则,时代的进步似乎很难撼动他们。
若秋从信毅的手里拿过酒瓶,乖乖的钻回自己的座位,不管在外面如何的叛逆不羁,在爷爷面前都一律收拾起来,这是李家第三代子孙鲜少的共同之处。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到了章雅瑞跟李信毅的身上,长辈们都是叹息的表情,而同辈的弟弟妹妹们则是一脸的茫然,似乎并不明白出了什么事。
最后,还是李家老二——李信毅的二叔开口打破沉默,“信毅,还不快跟爷爷说清楚!”口气里带着缓和气氛的意味。
说清什么?李信毅微微一愣。
“爸,你看他们俩这么和睦,怎么可能离婚。”李家老二想先用话稳住局面,同时也提醒侄子老爷子在生什么气。
“离婚?!”同辈的弟弟妹妹们差点异口同声,怎么可能,谁离婚大哥大嫂都不可能离婚,他们可是李家第三代中被称为最相敬如宾的夫妻档,怎么可能离婚!这不是——不要命了嘛!
李信毅沉默不语,没有答“是”也没有答“否”,一旁的章雅瑞也微微低下眼睑,看这态势,这婚八成是真得出了问题。
“是。”就在老爷子的眉毛烧进了双眼时,李信毅竟真得开口承认了,不禁让在座的弟弟妹妹们暗下佩服,大哥就是大哥,果然敢在老虎屁股上拔毛,虽然后果可能很严重,不过精神可嘉。
“你——”李家老二气得脖子通红,这小子就不能先骗一句,把这道坎过了再慢慢说嘛,这么一来,场面不好收拾啊。
老二的无语让场面更加紧绷了起来,老爷子捏拐杖的手也渐渐开始躁动不安,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预兆,众子孙脸色各异。
“爷爷,我跟雅瑞在很多方面合不来,当时结婚也不是我们俩的意愿,是你们做得决定,事实上,三年前我们就分居了,因为担心爷爷的身体,一直没有把这件事说出来,现在大家都知道了,我们俩也不必再继续装下去。”李信毅在李家的孙子辈里最得老爷子喜爱,他认为这个孙子最像自己,加之老大夫妻俩只留下了这么一个孩子,所以对于这个孙子的事,他管得相对多一些,在他的想法里,他认为但凡是对孙子好的,孙子就一定会接受,或者换个说法——一定要接受,似乎他是把儿孙们当成了自己的部下。
当初选这个孙媳,他的想法里,这个孙媳的性情、样貌都与自己的孙子很相配,最重要的,她是他早年在军中同僚的孙女,那位同僚与他都曾是桂系军中的军官,抗战时两人出生入死,比亲兄弟还亲,只是四九年后,他们一个留在了国内,一个出走美国……
三年前?也就是说他们婚后两年就分居了,那么这三年间,他们俩出双入对的在他面前都是做戏的?!
啪——拐杖摔出三尺远,正插在一盆热腾腾的肉汤里,众人都下意识的闪身躲避,最小的幺孙只有五岁大,是李家四子(李信毅的四叔)未婚所出,就是世人所说的私生子,今年好不容易进了老爷子的住所,得以认祖归宗,这一拐杖正好把热汤溅了他一手,烫得哇哇直哭。
老爷子最不爱看人哭,尤其男人,李家老四——李敦孺赶紧抱过自己的儿子,哄着他不要哭。
老爷子厉目扫过幺儿跟幺孙,最后停在了长孙的脸上,“跟我出去!”转身之际被椅子挡住了去路,抬脚一蹬,椅子乖乖躺到角落里自生自灭去了。
众孙们暗叹,那些花边小报上多少次报道李家老太爷命不久矣,李家众子孙们为争遗产大打出手,甚至连打伤后去的哪家医院,看得哪个医生都写得明明白白,现在的小报,编排功力简直媲美星球大战。不知道让他们看到老爷子这么虎虎生风的动作,又会作何感想。
信毅夫妇与老爷子一离开,众人不禁松口气,紧接着恍然大悟,为什么老爷子提前召见他们,原来是为了大哥的事。
“小玫,有没有什么内情透漏?”李敦孺一边替儿子擦手,一边询问一旁的侄女若玫。
李老爷子生有四子,长子长媳均已过世,长房只有李信毅一个后人;老二生有两子一女,分别是信文、信武、若玫;老三家一子一女,长女若秋,长子信安;老四,年纪只比信毅长九岁,过了年才四十二,未婚,但育有一子,名叫屏威,至于孩子他妈是谁,无从考据。
李家的第三代虽称不上个个龙凤,但在各自的一亩三分地里还算得上翘楚,用个词来形容——个中翘楚。
李若玫便是其中之一,她算得上小有名气的服装设计师,同时也是个极端的动物保护主义,外表看上去柔弱静雅,实际个性极悍,李家的女人在她的影响下,从没穿过一件被视为高贵女性必需品的——皮草,不但如此,如今连餐桌上的肉食也开始浸染,索性在老爷子的地盘不敢动声色。
听小叔叔这么问,若玫瞥一眼桌上的肉汤,似乎很满意它被拐杖搅合了,“我怎么知道大哥的事。”一句话堵死众人投在她身上的猎奇意图。
“这两年你常去纽约,难道一点都不知道他们的事?信毅是不是外面有人了?”从李敦孺身上似乎看不到任何长辈该有的光环,多的是不羁与嬉皮笑脸。
“小叔,别把大哥想得跟你一样,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快。”一旁的若秋为大哥鸣不平,却被自己的母亲瞪一眼,示意她对长辈说话要客气。
“想知道,小叔一会儿问问大哥不就行了。”往嘴里塞了一块糕点,若玫起身,这顿饭看来要拖上好长时间才能吃了,到一旁休息去。
两个厨娘进来收拾了桌上的餐盘,众人四散开。
信文来到客厅的落地窗前,与若玫并肩而站,一同看向窗外的大雪纷飞,良久——
“孟夜卉,应该是她,大哥在耶鲁的学妹。”点上烟,烟圈吐出之际,若玫对自己的哥哥说了这么一句。
信文看着妹妹娴熟的吞云吐雾,有些皱眉,“女孩子别抽这麽多烟,不好。”
“哥——这世上的男人是不是都不能对一个女人专一?”吐烟,“我还以为大哥可以免俗,原来……”一丘之貉。
“也不是这么说,大哥跟大嫂的婚姻特殊,这一点,你应该清楚。”伸手打开一旁的小窗,让烟气可以尽快散去,“大嫂知道吗?”
笑,烟在指间扭转,“虽然她的年纪不比你我大,可很多事,她看得比我们透彻,何况是自己的男人,怎么可能不知道。”
“那——大嫂还愿意离婚?”
“是她让我帮忙约的律师。”最后一口,烟蒂在她纤细的指间映映生辉,而后被纤指掐灭,只余一缕白烟袅袅而升,“我打算三月回国内。”看一眼信文,“定居。”
“定居?”信文错愕。
“对,跟大嫂一起。”
更错愕……
这丫头的事业蒸蒸日上,却在这时隐退,“回国内做什么?”
“不知道,回去再看。” 烟蒂落进信文手中的烟灰缸内,身体趴在小窗上,努力呼吸着外面的冰冷空气,冻得鼻尖通红,回过脸,“那里有很多跟我们一样肤色、一样发色的人,也许——我会在那儿找个男人嫁了也说不定。”笑,“就像大嫂那样,做一个安静悠闲的女人。”
信文一直不明白,或者说全家人也一直都纳闷,性格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怎么会建立那么好的关系,章雅瑞、李若玫,很不可能成为朋友的两个人,居然会成为最好的朋友,“也许有一天——大哥会后悔。”信文对着手中的烟灰缸笑笑,在这个家里,男丁中,大哥最像爷爷,但别忘了,还有个若玫,她也最像爷爷,与大哥最相近的若玫,既然都能被大嫂收服,那么……
“什么意思?”倚到窗棂上,不明白信文的话意。
信文只是笑,良久后——“听说大哥打算年后回国,着重国内市场。”
也许——会有好戏可以看,希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