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文系办公室里出来,我觉得浑身酸疼,简直像是被车轮轧过了一样。我这次算是有了切肤之痛——思想斗争,绝对比八百米还要恐怖惊悚。
室友见我出来了,“嗖”地冲了上来,“怎么样,怎么样,解释清楚了吧?系主任怎么说?把你无罪释放了吧?”
我瞪她一眼,“我本来也没有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好不好!”
室友眼睛亮了一亮,“就是说……完全没事了吧?”
没事,没事才怪。
我好说歹说,甚至说出“老师您要是实在不信的话,我们可以做个滴血认亲”这样拿性命相搏的鬼话,系主任终于算是半信半疑了。
——我确实是在拿性命相搏,若是真的让我和许凉辰滴血认亲的话,我只会死得更加凄惨。
但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系主任刚把这个问题告一段落,就重新倚回椅背嗓音深沉地说了一句,“那许暖迟你给我解释一下和E中学生斗殴是怎么一回事吧?”
斗殴……
问题果然上升到了很严肃的高度,明明就是几个小孩子一起掐一顿架么,何必说得这么恐怖兮兮?呃,好吧,是我,一个大学生,帮一个小孩子,和两个小孩子一起掐了一顿架。
所以,所有的矛头就直直地指向我了,E中训导主任说了,一定要系主任给她一个妥帖的交代。
我大致给室友讲了一遍,她听得迷迷糊糊,问我,“最后呢?系主任的判决怎么说?”
我撇了撇嘴,像复读机一样机械地复述我所听到的原话,“系主任说,要我暂时留校察看,等到事情水落石出了,再做最后的决断。”
室友一把捂住嘴,“留、留校察看?没有这么夸张吧?”
有的。
我不知道那个一脸青春痘的沈乐乐同学家世如何殷厚,却知道了他们一定要我受到惩罚的决心有多么强烈,大学生……帮着高一的小破孩打架,还把一个女生打成了精神恍惚,让任何人看来,我都是应该千刀万剐的那一个。
我疲惫地拖住室友的胳膊往公寓楼走,我只是有些不明白,我明明只打了那个小女生几下,怎么就那么好死不死地把她打成精神恍惚了。
一想到这里,我就烦躁得挺恍惚的。
我百无聊赖地把手机打开,它就神经质一样地在手掌中震动起来了,靠,摇钱树还真是锲而不舍,整整十六个未接电话!
我正踟蹰着要不要给她打回去一个,摇钱树的电话已经再一次打过来了。
“暖暖!”她喊我,震得我耳朵也开始“嗡嗡的”了,“我看见你了,对对,你就站在那儿别动,我马上过去!”
果然是雷厉风行的新时代女性,不等我插嘴说上一句话,摇钱树就当机立断地把电话给挂了。
室友在一旁猜测,“你……妈来了?”
我摇摇头,“我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