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并没有因为两位主角的不幸遭遇就此太监。故事也并没有讲完。艾简与我失去了联系,不过我知道他应该也找到工作了吧!好坏大概也不用我去猜,该是出入不大的。幸运的是我也找到一份差不多的新工作。而且又认识了一个新员工,依然上的夜班。他叫夏剑,当然不是下贱,是夏剑。就我们俩一起工作,同处一个岗位。为了不让我俩打瞌睡我又讲起另外一个故事。
我说故事主角不知道该叫什么名字,因为杜撰的。夏剑说感觉我的语气像说书的人,主角管它叫说书人吧,于是故事主角就又了名字。就叫说书人的故事。但我有告诉他故事有个名字叫《给梦圆个谎》。
讲起这个故事我觉得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事,每说到一个情节我都觉得生不如死,很难想象我又该是怎样地折腾才能把它讲完。
主角既然叫说书人。这名字并不锐利,也不受伤。但是我肯定主角有既锐利又受伤的经历,所以我亲昵地叫他“说书人”。这就表现我还是很溺爱他的,毕竟没人敢把他不相干地和我分得彻底。
至于我是谁?
会有人知道的。我一直在等这么一个人。也一直在描述“关于我是谁”,“他是谁”,“他们是谁”。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我与说书人是有点暧昧关系的。我知道,我已经再讲了,夏剑也一直用心做事,用心地聆听。
你看到了没?那宿舍没敢放闹钟,天渐渐微亮,昼黑这没人能阻的止重复似乎也要嘲笑着说书人:“做梦的,该醒了!还自以为躺坟墓呢?”
于是说书人轻轻地睁开眼。我,也就跟着迷失自己了。
梦就是这么来的,也不是直接这么来的,只是说书人睁开眼我就看到了模糊的真相。青春可就说不清楚了,它青涩,疼痛,迷惘,而又充满希望。不过我开始说的不是一个故事,也不是想让结局阐述什么深奥的到底,而是为着青春正撒着一个天大的谎。我试图去圆它,我知道,我左右不了一切的发生。而且我一直在做圆它这个动作。我甚至也希望我能成功。
此刻,映入我眼帘的东西一切格外虚无飘渺,而说书人又何尝不是呢? 说书人以为是睡眼朦胧什么也看不清的缘故。
渐渐的,要不是那安静,那个人的心跳说书人就不会觉得声音都那么清晰,甚至觉得那个人身上每根细毛细发的摇摆都有动静,而且声音还不小。
我躲在一旁,不光是不想说话,还很不想发出动静,只是想静静地看着。我知道,这是我给他的安排。我就是主宰,我就是上帝,一切的发生我说了算!相反的,我不是主宰,我不是上帝,一切的发生我都是无能为力,只有眼睁睁地看着。
说书人的听觉和视觉开始微观起来。说书人觉得一定是被什么东西咬到。心想,没准变成蜘蛛侠,就连臭虫攀爬床沿砸在地板上都掷地有声,说书人觉得万分诧异,然却思绪飘忽,撸不清状况。
说书人用短暂的思绪理清自己的来处,仿佛在某些人的梦里。感到自己的存在特别奇怪。还依稀记得经过办公室的时候个个都像睡梦罗汉,这有可能像苏乞儿那么简单醒来怀一身降龙十八掌不?说书人怀疑着。
依稀, 说书人记得:
经过产线的时候同事们都好像在拜神,是在拜他吗?他疑惑着。
伤神哪,说书人知道自己没啥宗教信仰,只是在泡妞的时候常会自我感觉有种自卑感,会想:“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偶尔也装得文采很高尚,以为会很受雌性崇拜,于是常有补上“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的习惯。
事实上屌毛和屌丝是两码事儿,让自己显得更二而已。断章取义胡说八道也就罢了,怎能带着把儿承认自己是没把着麈尾的公公。说书人想想觉得可笑,嘴角上扬,道:“真是愧对我佛如来。”
而我,也笑了。没有声音。我害怕惊动到说书人,惊动到迫不及待想对我产生灭口之心的坏人。我忍住了动静。
我笑,没有原因。我只是有点喜欢他了。
说书人。现实,却不现实。虚幻,却不虚幻。就像我梦里熟悉的人。我相信他的存在,这是真的。就像我相信一切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
太监?!其实说书人可从没这么想,最多也就觉得告诉女孩子自己家住三层的楼房不太好,不是怕被羡慕有“背景”,也不是担心被误以为说书人可能是最年幼的“房叔”,而是怕把妞儿带回去后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无一物”嘛!
尤其是,说书人绝不会再有第二次重复告诉女孩子:
“是三层没错啦!第一层地窖,你也看到了,打越战留下的防空洞,因为二楼粪便有水常有渗透导致潮湿没用已经很久,堆放着瓷罐破烂瓦片之类,死几只老鼠都让人觉得是座古墓,很有历史气息吧?有点异味可以理解,尸骨腐烂造成的。第二层养着一头牛,当然旁栏里还圈有一头母猪,没啥的,‘生态’如今已不是新锐词了,能有如此境界才叫绝。咱要是办了喜酒就只剩那头牛了,咱妈说把牛牵出去腾出来这洞房的安置就有地儿了,方便,快速,省折腾!第三层嘛,其实我也知道,这土坯房这么个设计很不合理,但好歹也是我家。我们家三代都住在第三层,玉米和稻谷占的空间有限,人口不多挤挤还没问题,脚下是木板铺的,兜着火盆生火煮饭取暖,所以最重要的是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有人休息时行走切记还要纤纤摆细步,免得太吵闹,女性夜游很适宜,这倒也是个好处。至于……至于二楼蒸发上来的味道是比一楼怪,很伤脑筋,不过习惯习惯就好。还有,虽然屋顶瓦片破损,经常在雨夜有水滴在床上……我的意思是我们结婚之后我会重新修葺,添砖补瓦,绝不会让你晚上误以为我这么大的人儿了还尿床。这让我会很难堪的。”。
吃一堑长一智。说书人为了这几句话到现在还清晰记得紫涵的反应,虽然紫涵没当即在说书人面前卸掉矜持表现得很粗俗,亦或在说书人脸上即刻留下拳头和脚印。几天后紫涵告诉说书人:“相爱一场,咱好聚好散吧!”
于是紫涵很委婉地,也很给说书人面子,在说书人心里留下这些伤人的印痕,而且杀伤力不减一分。
现在想想,紫涵也曾对说书人说过:“你放心,你对我那么好,我非你不嫁!只要相爱,我们只需要一个容得下两人呼吸的地方就是种幸福了。”这都是感慨。
“They say nothing last for never。”我喜欢这句歌词,但我不崇拜迈克尔。他显然是神仙级人物。而我们是凡人。
我抓些一枚硬币硬是看了又看,猜想说书人绝望的眼神看着我的呆傻模样。事实上是我在看着他,只是他不会知道。而谁又在看着我呢?我不知道。
如果,我是说如果呀。
如果有一天我有幸遇到紫涵我会主动帮说书人带一句话。应该说帮我自己传达一下我的真理更合适了。我的硬道理可多了,不过只有几句话是适合与她讲的。
我会告诉她:“这些年哪,什么都在变,金钱却循着山盟海誓,任它海枯石烂都不变。我对它也是至死不渝了的。”
我知道,紫涵离开说书人后说书人表现的很痛苦,很无奈。只好咯咯自己忍不住笑起来,笑声和泪水一起作伴,那样子竟惹哭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