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是正午,但天气阴沉,二万法兰西军队排列为三列纵队,行军于广阔的平野之上。
11月30日,不过才过了一日,可形势却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路易无法再安坐于坎特伯雷大教堂中等待前线的消息。
“太慢了,太慢了,不能停。”路易骑马漫步,不停地向身旁的贝尔蒂埃抱怨。
“将军,士兵们从早晨7时便开始行军,现在已经走了五个小时,需要时间休息,这样才能保持足够的作战体力。”贝尔蒂埃劝道。
“我的参谋长,如果我的士兵们能够把夜晚用来好好休息的话,我相信他们能一直走到太阳落山。”路易毫不留情地挖苦,因为他于昨日下达的命令并未被严格执行,不但修道院被士兵流连忘返,就连坎特伯雷的妓院也是生意兴隆。
“可是还有炮兵,火炮的移动速度跟不上陆军,需要给他们留一些时间。”贝尔蒂埃额头布满汗珠,虽是冬季,可他却燥热非常。
路易驻马,看了看身旁走过的士兵个个无精打采。这还是他的贴身五百人近卫队,全是久经战阵、体力超人的老兵。他无奈地点了点头,暗道:“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绝对不会浪费一天的时间。”
贝尔蒂埃不知路易心中所想,他在见到“点头”指示后便立刻抬起右臂,调转马头,高声喊道:“全军原地休息,补给联队按照条例发放午餐……”接着,他边喊边策马跑了起来,第一时间去找正在百米外的传令骑兵队。
此时,全军正行军至一座农庄。大道的边缘竖立着连绵不绝的白色篱笆;篱笆之后是一片至少有数十亩地广阔的草地,草地上散步着数百头绵羊——这显然是一座牧羊场;在这片牧羊场另一边的边缘则是一座砖瓦结构的三层楼房,楼房一旁还能见到一小片修剪得错落有致的花苑。
路易下了马来,手指向远处的楼房,向身旁的威廉说道:“那显然是一座贵族庭院,只是不知道主人是谁。”
“派一名侦察兵就可以知道。”威廉道。
“没有必要,我对这位贵族毫无兴趣。”路易吩咐道,“记住这里,这些羊非常宝贵。”
“将军,您什么意思?”威廉瞪大了眼睛,一幅难以置信的样子。
路易朝他看去,才见他的瞳孔居然如紫水晶般晶莹透亮,配上他那俊朗美丽的外表,简直是一个有着男儿身的女子。
路易自制力并不弱,纵然面前之人确实是一个貌美女子,他也能安然自若,因此,不过几秒的失神后,他便立刻恢复了神智。
一切来得突然。
昨日夜间,路易从来自伦敦的间谍和侦察兵从伦敦弄来的报纸同时获得了“约克以北风雪漫路”的消息。燧发枪在雨天、雪天毫无用处,加之风雪漫路,他猜想迪昂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南下英格兰。于是,为防止敌人主力南下肯特郡,他便当机立断决定北上伦敦,先取得不列颠王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再作计较。
伦敦圣詹姆斯宫中,乔治三世的神经已经紧绷到了快要崩裂的地步,见着好友诺斯勋爵进来,便忍不住抱怨道:“你终于来了,罗金汉侯爵刚走,和谈失败了,法军统帅拉罗谢尔伯爵甚至都不肯见查尔斯?福克斯,现在该怎么办?”
诺斯勋爵恭敬地俯身点头,而后说道:“陛下,伦敦只有三千名步兵,如若主动出击,必然取胜不了,但若防守,恐怕也难以面面俱到,所以,我觉得您可以让出伦敦,搬去伦敦西面的温莎。”
“让出伦敦?你疯了!”乔治三世惊讶道。
“陛下,这是唯一的办法。”诺斯勋爵神情严肃道,“伦敦太大,不易防守,温莎堡地处高地,居高临下,几个世纪来虽然屡次改建,可最初建造的目的并未改变——抵御围攻。”
乔治三世深思一刻,点头道:“王室成员可以撤去牛津,我率军去温莎堡驻守,北方正在下雪,康沃利斯的军团在一周内便可以急行军返回。只是,温莎堡能够抵挡法兰西人一周吗?”
“不需要一周时间。”诺斯勋爵道,“法兰西人必然会直接进攻伦敦。我们在伦敦留下五百人,令他们与法兰西人进行巷战,法兰西人必然会因此浪费数日时间。”
乔治三世点着头,问道:“那临时组织一直民兵军团怎么样?军火库中还有三千支旧款步枪,将它们分发下去,至少能组建起一支三千人的民兵团。”
“很妙的主意,陛下。不过,我想我们应该先离开。”诺斯勋爵道,“我去议会提议,但不用等通过,您立刻准备马车离开。”
“好!”
罗金汉侯爵的内阁并非毫无战略眼光,“退守温莎堡,等待康沃利斯援军”也是他们制定的战略。于是,未等诺斯勋爵有所行动,内阁便做下了“王室撤离”的决定。然而,不知真情的乔治三世却误以为全是诺斯勋爵的功劳,结果便强迫议会授权他来组织民兵。
法军日夜兼程,终于在12月1日傍晚到达了伦敦南部的小城镇克罗伊登。
路易刚从马上下来,贝尔蒂埃便急匆匆跑来,报告道:“将军,刚得到的情报,不列颠国王和王室逃去了温莎堡,伦敦的防务已经完全交给了前首相诺斯勋爵。”
“很好,参谋长。”路易看过情报信之后,就近找了一块石头坐下,在地上摆起了石子。他先是拿起一块至少有一个手心大小的小石块摆在了正中间,说道:“这是伦敦。”接着,他拿起一枚鹅卵石大小的石子放在了小石块的下方,说:“这是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之后,他又捡起一枚鹅卵石大小的石子放在了小石块的左边,说:“这是温莎。”
三颗石子的摆法便如一个30度角的直角三角形,其中代表伦敦的石块就是那个直角顶点。
“乔治三世和不列颠王室已经走了,我们去伦敦就毫无意义。我们的敌人一定认为我们会进入伦敦,既然这样,我们便不听从他们的。”路易将右手食指按在“温莎”上,言辞坚定地说,“我们去温莎,长途奔袭。”
“克罗伊登距离温莎有四十公里,七个小时或八个小时便能到达。”贝尔蒂埃如此说便是认同了这一决定。
“好。”路易点头,而后命令道,“让担任后卫的奥热罗部连夜奔袭温莎,大军休息一晚后于明日清晨出发。告诉奥热罗,如果打不下就围困,等待后续主力。”
“是,将军。”贝尔蒂埃应声后便走了。
路易并未指望奥热罗的海军陆战队能取得什么战果,毕竟海军陆战队只相当于陆军一个团,而且没有火炮等重武器。他的目的仅是为了给乔治三世和防守温莎堡的士兵造成心理打击,令他们在战斗打响之前便撤离。纵然此一战略失败,不列颠士兵仍然把守着温莎堡,但只要能将乔治三世围困其中,他也会满意。因为他真正的目标已经不在伦敦或乔治三世上,而在北方的不列颠陆军主力身上。
这个夜晚是一个晴朗的夜晚,晴空万里,天上布满星光。路易接着微弱的烛光,伏在地图桌上写信。信自然是要寄给杜伊勒里宫的玛丽?安托瓦内特,这几日来,他满脑子都在想着这个女人,特别是那日修道院一事后。
威廉身为副官一直随侍在旁,但他一直保持着安静,不去打扰将军。
路易写完信之后,刚抬起头便见到了一张含情脉脉的表情,他好奇道:“你有爱人了吗?”
威廉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在巴黎?”
他摇了摇头。
“她漂亮吗?”路易问道。
“是!”
“我想她也爱你!”
“我……”威廉犹豫着说,“我不敢肯定,他身边有爱人。”
“你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路易笑道,“虽然在法兰西这没有什么,可为了名誉,即使找情人也要找一个没结婚的或结婚后死了丈夫的。”
“我不能确定他有没有结婚。”威廉紧张地说,“那位……他的那位情人对我说她不是他的……,也许,我见到的那个人只是他的情人,他身边还另有人。”(注:在文章最后的ps中)
“看来你爱上了一个交际花。哼哼哼……”路易笑道,“可怜年轻人,你长着一张连男人都会被吸引住的漂亮脸蛋,可却倾心于一个私生活并不太检点的女人。听着,这样的女人在巴黎有的是,正直的你不值得为了她付出一切。”
路易对自己的眼睛极为自信,无论对谁都可以通过小细节看出此人的品行。这几日的相处,他对身边这位貌美如女人的副官看得真切,知其品行远比普通人高尚。
路易玩笑地继续说道:“我建议你,把她骗上床,得到她后便抛弃她。不过,这种女人以此为乐,对任何男人都不会有真心,你也无需对此有不道德感。”
“我明白了,我会考虑的。”威廉粉白的脸上泛出了红晕,幸而光线微弱,未被人发觉。
ps:无论是英语还是法语,“他”和“她”都有着各自的拼写和读法。这一段里面威廉说的话中的“他”和“她”只是为了通过这样的写法表示“威廉”内心的本意,但如果真是以法语说的话,那“他”和“她”应该互换——“他”是“她”,“她”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