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莹她们明天和要公主回北泽了。”避重就轻地答过, 公孙筠秀反问道:“你怎么起来了?”
“你不陪我,我躺不住。”陆惊雷毫不害臊地说着,完全不顾房中还有旁人。
李克勇都听得脸红, 莫要说公孙筠秀了。
“我先走了, 要不要叫师爷过来?”放下手里的东西, 李克勇决定离开, 以免留下碍事。
公孙筠秀定睛看了看, 他放下的是一本书册。
只见陆惊雷摇头,说:“不用了,竹儿识字。”
竹儿是他随便给公孙筠秀取的“爱”称, 公孙筠秀一直觉得十分生硬,但他偏喜欢这么唤着, 也只好由他去了。
“过来。”
不等李克勇离开, 陆惊雷就急招手让公孙筠秀去到他身边。
李克勇皱起眉头, 一副十分看不惯的模样。见他直直朝自己走来,公孙筠秀下意识闪开, 略显胆怯地为他让路。李克勇似乎没想到她会惧他,天生凶恶的脸上微微露出一丝尴尬。
“快过来。”陆惊雷等得不耐烦了,又催促了一次。
对上他一副召唤小猫小狗似的坦然神情,公孙筠秀不悦地咬了咬下唇,但人还是乖乖地走到他跟前。天大地大, 病人最大。万一惹到他加重了伤情, 李克勇和张子青估计非把她生吞活剥了不可。
等公孙筠秀一靠近, 陆惊雷便主动伸手, 将她拉到自己膝头坐下。
两手撑住身前的书桌, 公孙筠秀僵硬着,不敢将身体的重量交给他。
“你的伤……”
“不碰着就不疼。”陆惊雷理所当然地说着, 而后极为自然地用单臂环住她的腰。
公孙筠秀想驳他:伤口是另一码事,这丢人的姿势才是大大的不妥呀!可是,想归想,最后她还是选择了忍气吞声。反正这种事情上面她从来都拧不过陆惊雷。
意识到自己如此自暴自弃,公孙筠秀不由一阵哀怨。
“嗓子还疼吗?”把下巴搁在她的肩上,陆惊雷轻声细语地问着。
感觉他呼出的热气都喷在自己的耳朵上,公孙筠秀下意识缩了缩,可陆惊雷却像存心要逗她似的,紧跟着贴上来,鼻尖都擦在了她的发鬓间。
避无可避,公孙筠秀只好先将精神集中在他的问题上。上午喝过张子青煎的药,中午又在陆惊雷的强压下吃了一大碗冰糖雪梨,公孙筠秀觉得自己的嗓子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只是听起来有些沙哑。
“不疼了。”她答。
“那把这个念给我听。”陆惊雷将李克勇留下的书册放到公孙筠秀面前。
书上四个大字——练兵要略,苍劲有力,气度不凡。
“这是……”
“大王子这几年写成的兵书。他命我养伤期间要全部读完。”
陆惊雷苦笑,要他看书可比让他挨五十棍痛苦多了。大王子这明显是变相在罚他啊!
“大王子写的兵书?!”公孙筠秀吓得连连摆手,陆惊雷行事没个顾忌,她可不准自己跟着犯糊涂:“这么紧要的东西,哪是我能看的?”
兵书皆为论述兵法而著,是行军打仗的重要凭依。除了先人遗留下来的精要典籍世人有机会窥知一二,在任的将领立书著说全都关系到江山社稷,属于紧要机密,绝非一般人可以接触。这本《练兵要略》既是大王子的心血,又岂是她这个闲杂人等能够随意翻阅的?
“怕什么?我让你读你就读。”陆惊雷对此事不以为然。
公孙筠秀不肯松口:“我还是帮你去请师爷吧!要是让别人知道你把这个拿给我看,你又要挨军棍了。”
“怎么?你舍不得?”陆惊雷笑得活像捡了元宝似的。
“我……”
掰过公孙筠秀的下巴,让她面对自己,陆惊雷认真地说:“这里就我们两个,谁会知道?我信得过你,你还怕什么?”
“刚才……”李克勇不是听见了吗?
公孙筠秀想了个不是借口的借口。
果然,陆惊雷一句话就挡了回来:“六哥是自己人,不会害我。”
公孙筠秀无语。
陆惊雷将兵书翻开,颇有几分期待地说:“念吧。”
“兵之有法,如医之有方,必须读习而后得,但敏智之人自然因而推之,师其意,不泥其迹,乃能百战百胜。率为名将,盖未有不习一法、不识一字、不经一事而辄能开阖变化运用无穷者……”
大王子贺兰端烈撰写的这本《练兵要略》行文通俗,想必一开始就考虑到北泽重武轻文的问题,所以尽可能让内容易读易懂,以照顾那些文采不足的军士。
他把兵法与医书类比,指出使用兵法不可拘泥,应像大夫治病一样依症下药。公孙筠秀觉得十分贴切,但见他同时提出名将需识字,先习文再习武,她就不由尴尬起来。
陆惊雷就是大字不识一个的莽人,听到这些也若无其事,也不知他是没听明白还是佯装无事。
放下书,公孙筠秀斗胆提议:“不如,我教你识字可好?”
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陆惊雷从前多半都是靠师爷为他执笔读书,可他如今身为大将,越往高处走需要学习掌握的东西就越多。今天大王子还只是给一本兵书让他读,改日若有军报或密函,假手他人可不是长久之计。
“都说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稍稍转头,窥着陆惊雷的小半张侧脸,公孙筠秀尽量轻柔地劝说着,“我的字都是娘亲教的,虽然没法把你教得学富五车,但是应该足够帮你应付日常公务。”
陆惊雷的表情没什么起伏,视线徘徊在她的脸上,盯了一会儿才回答说:“先从名字学起吧!”
“啊?”
公孙筠秀愣了,没想到他会答应得这么爽快。还以为以他的牛脾气,大约会视为侮辱,怎么都要先吼她一顿,杀杀她的威风再点头的。
“先教我写名字。”
用鼻子顶了顶公孙筠秀的耳朵,陆惊雷催促了一句,似乎已经生出了兴致。
对于他如此亲密的动作,公孙筠秀还是不太适应。不过眼观鼻,鼻观心,努力摒开了杂念也就镇定了。
桌上笔墨纸砚都是现成的,陆惊雷直接将茶水倒进砚台,然后拿起墨碇随手研磨起来。公孙筠秀看得直皱眉头,却又不好提醒他茶水容易毁砚台。想着那块砚台并不贵重,也就由着这个粗人胡弄了。
陆惊雷的确不爱习字。想他一个自小长在山寨的贼匪儿子,杀人越货才是必要的生存技能,闲时学学怎么务农、打几件木器家什,那才是正经有用的手艺。这认字习文根本没什么用处不说,不但花时间还费脑子,所以他从来不爱,也没想过要学。
入了军营之后,行军打仗靠的是本能、经验还有胆识,他升到统领身边又有了师爷,遇上看不懂的东西直接丢给他解读,一路这么过来也没什么不妥。
陆惊雷不曾特意声明过自己目不识丁,也从未露过怯,所以大王子只知道他不爱弄文,却并不清楚他的真实深浅。兵书给他其实也是为了表示对他的倚重,陆惊雷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也很想更上一层楼。所以现在被公孙筠秀一说,他也觉得是时候学一下识字了。
最重要的是,他的小竹儿愿意教他,可比跟着别人学有意思多了。近距离瞧着她早就红透的耳廓,陆惊雷恨不得咬上一口,尝尝滋味。若不是他现在一身的伤,行动不便……
“写好了。”
公孙筠秀放下笔,打断了陆惊雷的心猿意马。
略有些不悦地扫了一眼纸面,陆惊雷皱眉:“公孙筠秀不是四个字吗?”
他不认得纸上的三个字,但数数还是会的。
公孙筠秀傻眼了,她以为陆惊雷要学写的名字是指他自己的。转念一想又有些好笑,这人也真是能耐,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得却能当上将军。
“这是你的名字。”她说。
横眉竖眼地瞄了一会儿,陆惊雷说:“我要先学你的名字。”
无法,公孙筠秀只得再次拾笔,在一旁写下自己的名字。
绢秀端正的小楷,对比大王子气势刚猛的行书,充满了女儿家的柔美温婉。
陆惊雷用左手拿起笔,学着公孙筠秀的字迹,一笔一画地临摹起来。
“你可以用右手。”
公孙筠秀像她的爹爹,从小就是左撇子。她的娘亲曾想为她纠正,但听丈夫戏谑时言“有其父就有其女”便听之任之了。陆惊雷使惯了右手,完全不必照着她的习惯来用左手写。
“我喜欢和你一样。”陆惊雷一句话就回绝了她的好心提议。
知道这人就爱独断独行,公孙筠秀也就不再劝说。只是莫名的为他那句“喜欢”心跳不已。
第一次正经习字,怀里又抱着个人,还是用自己并不擅长的左手书写,书成之后,那字体品相可谓“惨不忍睹”。
公孙筠秀想起身让开,陆惊雷却怎么都不肯,继续趴在她背上,无比耐心地描了一遍又一遍。
小半个时辰之后,满纸的“公孙筠秀”总算是有了模样。陆惊雷搁下笔,只嚷着胳膊酸,非要公孙筠秀回身帮他揉捏。想她当年习字的时候不过三四岁,坐在桌前一练就是一上午,娘亲再心疼都不准她松懈。陆惊雷这“娇花”似的模样,真是连个孩童都不如。
心里鄙夷着,公孙筠秀便忍不住把自己娘亲严苛的一面说与他听。
他听完之后很不服气,强词夺理道:“你那时虽小,却是身姿健全。我昨天才从鬼门关走一遭,身上的伤口还疼得直抽呢!”
“是是是,你最厉害。”其实是最无赖。
“那当然。”陆惊雷毫不脸红,直接把公孙筠秀的嘲讽当作夸赞收入囊中,随后还更加无赖地欺至她的唇边,低语道:“学生这么厉害,先生可否奖赏一二?”
公孙筠秀下意识后退,脊背抵上书桌,整个身子都困在陆惊雷的双臂之中,顿觉不妙。
“你、你想干什么?”
“让我亲一下。”
陆惊雷嘴角一弯,笑容邪恶。趁着公孙筠秀慌张拒绝的一瞬,飞快侵入她的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