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孙筠秀安置在床上,陆惊雷取下腰上的刀挂在墙上,然后从柜里拿了套衣服就往外走,边走边说:“婶子,我去洗个澡,换身衣服。你帮她把伤口处理一下,还有她的指甲,长得碍事,得好好剪剪。”
公孙筠秀顿时噎得说不出话来。她的指甲可是为了抚琴特意留的,什么时候成了碍事的东西?!
“去吧,脏衣服记得丢到衣篓里,我回头给你洗了。”
豹婶应承下来,从柜子里翻出几个小瓶子,又找来剪刀,然后坐到公孙筠秀的身旁。将药油倒在手心搓开,她用力揉起公孙筠秀的额角。那里之前在马车上撞了一下,红红的,已经肿成了一个大包。
嘶——
公孙筠秀痛得一抽,却不敢拒绝。
“叫什么名字?”豹婶问她。
“公孙筠秀。”
“今年多大了?”
“十四。”
公孙筠秀的回答让豹婶愣了愣,而后叹了句:“还没及笄啊?”
公孙筠透犹豫了一下,说:“还有半年。”
十五及笄,结发待嫁。其实公孙筠秀是十月生的,还有三个月就十五了。她想把自己说小点,看能不能拖住所谓“成亲”的时间。
“那也差不多了。”豹婶对年纪并不在乎。
掰过公孙筠秀的肩膀,上下左右仔细地瞧了又瞧,她的眉头渐渐拧成了疙瘩。她不太明白陆惊雷为什么会对这个小姑娘动心。
看样貌虽然是个清秀的,但这寨子里强过她的姑娘不是没有。再看身子骨,肩削腰细,胸脯裹在男装里几乎看不到曲线,换了女装估计也强不到哪里去。跨骨也是不宽,明显不利生养。虽然眉眼带着文气,柔弱的感觉与山野里长大的很是不同,可这又有啥稀罕呢?也许再过个两年,人长开了会好些,但现在到底是哪里吸引了爷们的目光?豹婶思忖着,眉头更是纠结。
陆惊雷长到十七岁,身边除了她的侄女刘杏儿,也没有旁的女子。看他俩青梅竹马,还以为能够开花结果,没想到好不容易等到他求亲,侄女却一口回绝了。这还没两天呢,陆惊雷突然就掳了另一个女人回来。豹婶的心里可谓是又喜又忧。
喜的是养子终于可以成家,忧的是她弄不清此举是否存着赌气的成份。还有,这抢来的新娘到底能不能与他同心同德呢?
突然被抓住左手,公孙筠秀下意识曲指握拳,顿时惹来一阵好疼。豹婶利落地掰直了她的手指,擦去断甲上的血迹,瞅着那一片残残缺缺,心里还是怜惜的,拿着剪刀比划了半天,才选好下手的角度。
公孙筠秀的手白嫩秀气,可仔细一摸就能发现不少薄茧。那些茧子自然不是操持家务磨出来的,多半是因为练字或抚琴的缘故。有教养的好人家的女儿,这一发现并不能让豹婶感到满意,生活在这个寨子里的女人并不需要那些多余的花架子。
“你既来了,就要安心。嫁给惊雷以后只管顺着他,其他的不要多想。”豹婶的语气不轻不重,就像寻常人家婆婆训导儿媳。
公孙筠秀抿了抿唇,没有答话。屋子里只剩下剪刀断甲发出的“咔咔”声响,孤单得刺耳。
见她沉默不语,豹婶忍不住多瞧了两眼,发现她两眼发直,视线似乎停在了墙上的刀柄上。
“祁风寨里,被抢来的女人没有一打也有半打,一开始都是哭哭闹闹、寻死觅活的。可到最后全都认了命,现在也都过得好好的。人的一辈子都是老天爷一早定下的,好也是过,歹也是过,想不开的话只会苦了自己。”豹婶担心公孙筠秀是个偏激的,于是劝慰了几句。 ✿тт kΛn ✿¢ ○
听闻这番说话,公孙筠秀抬了抬眼帘,瞬间又重新垂下,一闪而过的不屑快得让人来不及分辨。
这时,三名大汉哼哼嘿嘿地走了进来,肩上抬着三口樟木箱子。那都是公孙筠秀落下的行李。之前被称作“六哥”的黑衣男走在最前面,除了箱子,他的右手还抱着一张七弦琴。在屋内寻了空处,将箱子与琴往地上一撂,他不紧不慢地拍掉肩上身上的灰尘,而后毫不避忌地打量起公孙筠秀,眼神中有好奇也有与豹婶同样的不解。
和陆惊雷不同,“六哥”面上匪气颇重,虽然不及他个儿高,但身材壮硕,肌肉遒劲,胳膊粗过公孙筠秀的大腿,往那儿一站跟座大山似的,令人心生畏惧。
不喜欢他无礼目光,公孙筠秀侧了侧,将自己缩在豹婶身后。
“辛苦哥儿几个了,都回去洗洗,一会儿上谷场喝酒去!”
陆惊雷正巧回来,不动声色地揽着“六哥”的肩膀,将几个男人带出了屋子。
“我也该去做饭了。”豹婶跟着起身,也走了出去。
等陆惊雷再进来,屋子里就只剩下他与公孙筠秀两人。
陆惊雷换上了一身藏青长衫,袖口卷到手肘,露出线条结实的小臂。他径直走向公孙筠秀的行李,拿起那张七弦琴看了看,转头说:“这琴已经坏了,寨子里没人会修,扔了吧?”
公孙筠秀没说话,看着琴上的断弦,还有琴身磕出的裂痕,不由面色一黯。那张琴虽不名贵,却是母亲生前所赠,已经陪了她十年之久。
“你要是舍不得就留下来好了。”
见她如此神情,陆惊雷便把墙上的刀取下来,径自将琴挂了上去,好像它原本就该安置在那里一样。接着,陆惊雷又从靴子里抽出随身的匕首,轻松撬开了那几个樟木箱子。
三个箱子里除了最小的一个装了几件堂叔与周妈妈的东西,其他的都属于公孙筠秀,中间有一箱更是她的嫁妆。
看着陆惊雷抖开那件鲜红如血的嫁衣,公孙筠秀不禁悲从中来。那衣裳还是母亲手把手地带着她,花费了好几年心血,一针一线绣制而成。出嫁从夫,也曾经是她憧憬,还有记忆里温文尔雅的清风哥哥,不知何时只剩下揪心的模糊。
一个月前,娘亲溘然而逝,留下遗书交待她投奔身在芮城的姨母,务必赶在百日内与早有婚约的清风表哥完成婚事。因为按北泽的习俗,重孝百日内仍可嫁娶,否则就要依例守孝三年。她的娘亲早在缠绵病塌时就已为她谋划好后路,不愿耽误她一分一毫。可这残忍的周到,好似伤口敷盐,生生痛灭了她对姻缘的企盼,更别提她如今还落到了山贼的手里。一想到未来的归宿,她只觉眼前一片漆黑。
“这衣服是你自己绣的?”陆惊雷细细翻看着衣上的刺绣,手指沿着纹路轻轻描绘。
公孙筠秀点头,垂低目光。
“比小杏儿绣得好,你就穿着它嫁给我吧!”
这个人,总是把一切说得那么理所当然,好像他们早就相熟似的。公孙筠秀嘴角轻抽,情不自禁地露出一抹讥诮。
陆惊雷眼力极好,自然没有错过那个细微的表情。他放下嫁衣,若无其事地继续翻查箱内物品,不一会儿就找到了压在箱底的一个匣子。
公孙筠秀知道匣子里有娘亲为她备下的陪嫁首饰,还有一些银票和地契。虽然谈不上丰厚,但也绝不寒碜。以为贼人见了会立刻收了去,却不想陆惊雷只是瞄了一眼,一个转身,就将匣子塞进了她的怀里。
“首饰很好看,一会儿把头梳好,挑两件戴上。”陆惊雷灿然一笑,齿白如贝。
公孙筠秀微微一怔,随即了然。人都已经是他的了,何况这些东西?交到她手里她也带不出这寨子。此刻的大方不过是惺惺作态而已。
翻到另一个箱子,陆惊雷突然发出感叹:“怎么这么多绿衣服?”
整整一箱常服,外袍、中衣、小衫乃至肚兜,一半多都是绿色,或浓或淡,大多绣着竹纹。偶尔有两套鹅黄、烟紫,也能见着竹叶点缀。
“你很喜欢竹子吗?”陆惊雷两指一夹,拎起一件绣着竹叶的肚兜冲公孙筠秀晃了晃,笑得玩味。
如此轻薄的举动,立刻羞得公孙筠秀两颊通红,几乎是本能地冲上去,想要抢回自己的私物,却被陆惊雷顺势一带,整个落在了他的怀里。
面对面,身贴身,公孙筠秀的脸由红转白,想要退开,却已经没了去路。
一手扣住公孙筠秀的两只腕子,一手勒在她的腰间,陆惊雷凑近她的脸,平铺直述道:“你还没有回答我。”
力气拼不过他,公孙筠秀挣脱不出,只得偏开头,避开他近在咫尺的气息,颤声道:“竹子……应了我的名字。”
“名字?”陆惊雷不解。
“筠是竹头筠,竹子的意思。”
“文人就是酸,最喜欢绕这些弯子。”陆惊雷嗤鼻,对字中深意颇不以为然。
一个山贼,目不识丁并不奇怪。回想起祁风寨寨门上飘扬的那面错字旗帜,公孙筠秀不禁有些好笑。
见她神情放松下来,陆惊雷继续问:“以后我叫你竹儿可好?”
公孙筠秀愣了愣,终于找回了力气,将他推开几寸,低头应道:“悉听尊便。”
人被他掳了来,嫁娶都由了他,这名字就算是叫成阿猫阿狗,只要他乐意,她又何来置喙的余地?
“竹儿。”陆惊雷立刻笑眯眯地唤了一声。
“嗯。”
低声应着,公孙筠秀又退了一步,抽了抽腕子。这回陆惊雷不但松了手,还将手中的肚兜还给了她。
“这个寨子豹叔当家,我在小辈里排行第九,他们叫我小九、九弟或者少当家,弄得官府都以为陆九是我的本名。”
官府?只怕是缉拿令上唤他陆九吧?公孙筠秀打了个寒颤。
“我喜欢你叫我惊雷。”
陆惊雷美滋滋地说着,像是给予了公孙筠秀一项了不得的特权。公孙筠秀抿唇,不语。
在箱子里挑拣了一下,陆惊雷选了一套衣递给她,“换上吧,我一会儿叫小杏儿来给你梳头,晚上大伙儿去谷场庆功,你正好认认人。”
仍是没有拒绝的机会,陆惊雷说罢便离开了屋子。身边突然少了一道阻障,公孙筠秀骤地一冷,不由抱紧了手中的衣裳。
庆功。他们劫了财,杀了人,却把它当成一件大功来庆贺。他明明是掳了她上山,却弄得两个人好像两情相悦似的。
呵呵……
公孙筠秀突然想笑,脸上却僵得厉害,眼眶里似乎有热意涌出来,却迟迟未曾到达。就在她感觉整个面部都要扭曲的时候,已经离开的陆惊雷突然又折了回来。
公孙筠秀弯着腰,像受惊的小鹿一样惊恐地瞪着他,他却只是和煦一笑,然后不急不徐地拿起之前随手搁在箱子上的环首尖刀,再度离去。
怕她会想不开自裁吗?
公孙筠秀终于笑了出来,冷冷的,毫无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