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初七, 终于到了北泽王前往朵兰岭秋围狩猎的日子。
陆惊雷的络腮胡已经蓄到了一寸多长,乍看上去整张脸毛茸茸的。要不是眉眼还和从前一样飞扬,公孙筠秀多半都认不得了。
他俩随平王出行, 身份是杂役。因为身份低下, 一路上几乎接触不到了主子们, 所以还算顺利。唯一的一次, 是遇上南彩儿来为六公主传话, 无意中瞥见公孙筠秀的背影,差点将她认出来。
公孙筠秀虽然有心与南彩儿相认,告知她自己一切安好, 却也只能狠心作罢。因为事情不仅关乎公孙筠秀与陆惊雷二人性命,还牵扯到平王和整个祁风寨。
瞧见她黯然神伤, 陆惊雷体贴地安慰说以后定有机会再见。可这个以后到底是多久之后呢?陆惊雷没有把握, 公孙筠秀也只能暂时咽下苦涩, 走一步看一步了。
就这么与过往一刀两断,德安、永邺, 亲人、朋友……除了陆惊雷,公孙筠秀终于变得一无所有。她知道自己别无他途,也心甘情愿走上这条路,即使前方荆棘满布,她也必须大步跨过去。
事实上, 前方还真的是荆棘满布。
队伍一到朵兰岭, 陆惊雷就找机会带着公孙筠秀离开了。
一路往西便是祁山, 两人日夜兼程, 陆惊雷归心似箭, 公孙筠秀却心事重重。离祁风寨越近,她就越担心, 不为其他,只为当初她离开芮城的那个理由。
豹婶想让陆惊雷娶刘杏儿。
她一直没有忘记这件事,之前只是无暇考虑。现在祁山近在眼前,逼得她不得不重新正视这个问题。
要直说吗?求陆惊雷不要娶刘杏儿?她开不了口。
陆惊雷也许视世俗为敝履,但哪个男人不爱坐享齐人之福?更何况,刘杏儿之于他不仅是青梅竹马,更是兄弟遗孀。秦生为了救他而死,就算是为他,陆惊雷也有责任爱护、照顾她。
听说陆惊雷被抓之后,李克勇就将刘杏儿与豹婶她们带回了祁风寨,为此不得不结束绣庄的生意。因为陆惊雷,刘杏儿的另一条生存之路也被堵死了。欠她的越来越多,公孙筠秀也不知道该如何偿还,让陆惊雷娶她似乎成了唯一正确的选择。
如果公孙筠秀此时提出异议,就是不仁不义,不贤不德。她骨子里一直是循规蹈矩的人,哪里背得起这样的骂名?可是成全了名声,又会委屈自己……
“竹儿?”
见公孙筠秀又走神了,陆惊雷忍不住掐了一下她的脸蛋。
“哎哟!”
公孙筠秀吃痛,本能地惊叫了一声。可一听到自己的声音,她便紧张地望了望四周,就像野兔觅食一样,惟恐敌人出现。
还好,周围仍是寂静漆黑,别说旁人,就连鬼影子都没一个。
这里是芮城附近的一座野岭,翻过去就入了祁山的地界,再走一日便能到达祁风寨。
这几日一直在赶路,就算公孙筠秀受得了,要驮两个人的马匹也吃不消。所以,陆惊雷决定今夜露宿在这里。
“想什么呢?魂都不见了。”
将烤好的兔子肉递到公孙筠秀的手里,陆惊雷把不满全写在脸上,络腮胡都遮不住。
“没、没什么。”公孙筠秀心虚极了,赶紧撕了往嘴里塞,一边吃一边拍“大厨”的马屁:“真香。”
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明知她是有意为之,陆惊雷还是忍不住得意起来。
“可惜没盐巴,只能将就着吃。等回了寨子里,我再给你烤个更好吃的。”
一听他提到祁风寨,公孙筠秀好不容易鼓舞起来的情绪又低落了下去。不想被他发现,她只能低下头,小心地将脸藏起来。
无奈陆惊雷目光犀利,立刻就察觉到不妥:“怎么了?”
下巴被他扣住,公孙筠秀不得不抬头直视他。
“我在想……”磕巴了一下,她问:“祁风寨的寨字少了一横,你们都没发现吗?”
一听这个,陆惊雷立刻笑了出来,两只眼睛弯弯的,亮如星子。
“那是豹叔写的。大哥一早就发现了,但是不想抹了豹叔的面子,就没吭声。寨子里认得字的就那么几个,都和大哥一样不好意思说,结果这一错就错了三十年。”
“原来是这样。”
这事听着好笑,但深想又觉得感人。公孙筠秀跟着笑了一阵,眼睛里便不由自主地蓄起了泪花。
陆惊雷用手背替她擦了擦,神情温柔。
两人不再说话,开始专注于食物。面前的篝火旺盛地燃烧着,火舌舔噬柴薪,时不时传来噼啪爆裂的声响。
野外露宿条件简陋,加上时值深秋,夜凉如水。即使守着火堆,公孙筠秀还是忍不住瑟缩。陆惊雷怕她受凉会让老寒腿发作,便将所有暖和的衣物都包在了她身上。
“你呢?”
“你抱着我就不冷了。”
没说两句,陆惊雷就开始没正形。公孙筠秀忍不住拿斜眼睨他,但人还是十分乖巧地缩进了他的怀里。
为了确保火堆可以燃上一夜,陆惊雷砍了不少树枝放在一旁。只要火势弱了,就捡两根丢进去。
奔波了一天,公孙筠秀早就累了,倚着陆惊雷这个人形肉垫,不一会儿就进入梦乡。陆惊雷却没有她那么好命,宿在荒山野岭,守夜警戒是必须的。他没法指望公孙筠秀与他换手,也不想让她劳累,所以只能靠自己。
假寐一阵,清醒一阵,撑不住了再眯一会儿。如此反复虽然辛苦,但他却甘之如饴。而且,比起在天牢的那段日子,眼下这些根本算不得什么。那里可是如假包换的人间地狱啊!
呵呵……
回想起牢中的经历,陆惊雷不由自主地笑了,只是那笑容看着比冰雪还冷。
他忽然想起程仕之扯下他脖子上的佛坠时说过的话,他说:像你这样的杂碎,只配烂在深山里。你配不上这块坠子,更配不上公孙筠秀!
配不上又如何?
轻抚着公孙筠秀的长发,看她下意识地往自己怀里缩,陆惊雷的笑容渐渐温暖起来。他是祁风寨土生土长的贼寇,从来不懂什么叫般配。他只知道,凡是他想要的,抢也要抢手。
看如今,她已经完全属于他了不是?
红红的火光映着陆惊雷的脸庞,只见他浓密的络腮胡随着摇摆的灼焰轻轻抖动,满满都是抑制不住的得意洋洋。
第二天夜里,陆惊雷与公孙筠秀终于见到了祁风寨由石块垒砌的高耸寨墙。
在哨塔上守望的兄弟一确定来人是陆惊雷,立刻高兴得疯了,大呼小叫地冲回寨子里报喜。
公孙筠秀跟在陆惊雷身后,看着寨子里的老老小小像迎接英雄一样将兴高采烈地将他迎进寨子里,人头攒动,好似赶集凑热闹一般。可渐渐的,她发觉他们的热情与热闹无关,所有人都是真心惦着陆惊雷,希望他平安,渴望他归来。他是他们的晚辈子侄、手足兄弟。整个祁风寨都是他的家,这些人全是他的亲人。
看他得到如此多的关怀与爱护,公孙筠秀是高兴的。可是反衬之下,她自己却显得格外孤独。明明站在人群里,却与一切格格不入。若不是陆惊雷一直牵着她,她可能早就被挤到犄角旮旯里,被人遗忘在角落。
“竹儿?”
听到他唤她,公孙筠秀抬起脸,挤出一个谦卑的笑容。
“累了吗?”不等公孙筠秀回答,陆惊雷已经将她打横抱起,“我先送你回房,一会儿弄热水来给你洗个澡。”
所有人都在看着,公孙筠秀羞得脸都快烧起来,可陆惊雷却表现得极自然,怀抱固若金汤,不给她任何逃离的可能。
豹婶也在一旁看着,面色并无不悦,只听她说:“你别忙活了,让杏儿照顾筠秀就成了。你自己也去洗洗,把胡子刮了,看着比你林叔公还老,婶子都快不认得了!”
“嘿嘿。”
陆惊雷傻呵呵地笑着,却没有放下公孙筠秀。直到把她送进屋里,确定刘杏儿会将一切料理妥当,才被豹婶推着离开了。
时光好像回到了几年前,陆惊雷第一次将她带回祁风寨。当时也是刘杏儿帮她打水,伺候她洗浴。
看着她来来回回地将热水倒进浴桶里,累得满头大汗的样子,公孙筠秀依然和几年前一样,手足无措,只能愣愣地在一旁看着。
将水倒好之后,刘杏儿走到公孙筠秀身边,上下打量了一下,然后摸了摸她的头发,说:“头发先梳一梳再洗吧?都打结了。”
不等她拒绝,刘杏儿已经主动拿起梳子,帮她梳理起来。
离开朵兰岭之后,公孙筠秀与陆惊雷一路兼程,想要保持整洁都有些困难,更别提打理面容了。再加上吃不好睡不香,此时的公孙筠秀只能用既憔悴又狼狈来形容。而她面前的刘杏儿却是光鲜的,不仅仅因为衣衫,更因为她红润健康的肤色。看来,在公孙筠秀离开的这段日子,她已经恢复到从前的模样了。
乱发梳开不易,刘杏儿每一用力,公孙筠秀的头皮就被扯得生疼。她不敢出声,只能死死地咬紧牙关,怕自己一不小心就哭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