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藏在平王府的日子转眼就过了九天。期间, 公孙筠秀几乎足不出户,老老实实地守在屋里养伤。陆惊雷则蓄起了胡子,假扮起王府的家丁, 以方便在大王子身边走动。
他们住的地方是平王府最南边的一个小院子, 名曰鸢尾堂。院子里除了几株杨梅与紫薇, 遍地都是矮矮的鸢尾。现在不是开花的季节, 它们只能孤独地绿着, 看上去跟普通杂草似的,毫不起眼。
确定腿上的伤口已经完全结痂,公孙筠秀开始下床活动筋骨, 她想快些恢复,免得到了该离开的时候连累陆惊雷。
陆惊雷说, 再过一段时间北泽王会按往年的惯例领着群臣与皇家成员赴朵兰岭秋围狩猎, 到时候大王子会一道出行, 他们可以乘机混在大王子的队伍里离开永邺城。
朵兰岭就在德安与芮城之间,到了那边再转去祁风寨十分顺路。
虽然平王府内就有出城的秘道, 但劫法场的事闹得太大,北泽王震怒,各地官府都接到文书,要加强关卡查验,一经擒获立斩不殆。陆惊雷一个人还好, 现在多了公孙筠秀, 他不想太过冒险。跟随大王子出城, 的确安全不少。
其实, 他也可以与公孙筠秀分头行动, 只是两人好不容易才聚在一起,他舍不得。不过, 这些盘算陆惊雷并未明说,但公孙筠秀与他心照不宣。如今两人的关系前所未有的融洽着,潜在的风险与威胁似乎已经算不得什么。
听见门外传来陆惊雷的脚步声,公孙筠秀压不住眉间的喜悦,迫不及待地迎了出去。
当她行至廓下,陆惊雷不过刚进院落,看见她的身影,立刻三步并做两步走到她跟前。
双手自然地圈住她的纤腰,他问:“怎么起来了?”
此时阳光正好,毫不吝啬地洒在他的头顶,为他的黑发笼上一层薄金光晕。再加上腮边颚下的胡须硬茬也遮不住的灿烂笑容,公孙筠秀只觉得两只眼睛都快耀花了。
“腿不疼了,下来走走。”
阳光同样落在公孙筠秀的脸,将她白皙的面庞衬得有些透明,嘴角不由自主的微笑带着一丝腼腆,恬淡中洋溢着甜蜜,好似新鲜出炉的糕点,让人忍不住想去尝一尝。
继续欺近几分,鼻尖几乎碰上她的鼻头,陆惊雷语气轻佻地问道:“真的不疼了?不要逞强。”
公孙筠秀的小脸立刻变得白里透红,一边本能地向后靠,一边说:“不会的。”
陆惊雷的笑容扩得更大了,双手一搂,根本不给她躲闪的机会。
“给我看看。”他的声音忽然变得有些低沉的声音,呢喃着,好似耳语。
公孙筠秀脸上的红润瞬间转到了耳朵根,有些结巴地回应道:“不、不用了!我自己看过了,真好了!”
瞧她既认真又紧张的模样,陆惊雷的笑容不禁扩得更大,毫不知羞地低头贴近她的樱唇,模糊地说着:“如果我非看不可呢?”
公孙筠秀哪里比得上他厚比城墙的脸皮,正要出声拒绝,就被这个狡猾的家伙占了便宜。
光天化日,小院就算再偏僻也算不得私密之地。公孙筠秀本是中规中矩的大家闺秀,何时这样放纵过?可在羞耻得无地自容的同时,她又深深地体会到一股无法抑制的愉悦。
若要陆惊雷来形容,这愉悦就像守财奴得了大元宝,吝啬鬼捡了香饽饽。拥着,抱着,舍不得放手。
他与她好似鸳鸯交颈,荡漾在似水柔情中。一波强过一波的热烈亲吻中,公孙筠秀每每感觉没顶,都会被陆惊雷立刻捞起来。双手攀着他的脖子,就像藤萝攀着大树,按理说本该由藤萝索取养分,最后却是大树在主动喂哺。
“竹儿……”
终于得了一丝缝隙,陆惊雷发出一声似是而非的叹息。
全身发软的公孙筠秀正想借此重新找回神智,身体却被他狠狠一提,脚尖勉强擦着地面,直奔屋中而去。
这阵子为了让公孙筠秀安心养伤,陆惊雷一直非常克制,今天既然开了头,自然不能就此罢手。
公孙筠秀虽然臊得慌,但也没有拂逆他的意思,落花顺流水,她已经全然认命。不过,她才刚刚跟上陆惊雷的状态,陆惊雷却忽然停手,将她晾在激情里,许久都回不过神来。
“怎……”
整个人被陆惊雷反手挡在身后,严阵以待的架式让公孙筠秀好生奇怪。等她踮着脚自陆惊雷的肩膀处探出两只眼睛,才发现院子里多了两个人。
无暇多看站在前面的婢女,公孙筠秀与陆惊雷的视线都落定在婢女身后的那名女子身上。只见她十七八岁的模样,一袭鹅黄裙裳,不同于北泽服饰的简约,轻丝薄纱几处层叠,胸前牡丹紧束,镶玉团花大带勒出纤纤细腰,广袖如流云浮荡,隐约现出一双藕臂。全身上敛下丰,空灵飘逸却又不失娇柔妩媚。
墨缎般浓密的黑发并未盘成北泽女子常见的高髻大髻,而是一半精致的扭拧盘扎在头顶,一半如瀑布披垂在肩背。发上没有太过华丽的东西,只是简单地缀着几朵黄金雕花,外加一支金雀步摇。纯金打制的饰物,凭借精巧的手艺摆脱了原本的世俗,配上清丽脱尘的主人,更是相得益彰得令人嫉妒。
再看一张粉面,精雕细琢的五官搭配得恰到好处。不知是浅如琥珀的瞳色令眼神格外清透,还是清透的眼神为琥珀双瞳添了亮色。同为女子的公孙筠秀看在眼里,只觉得这般花容月貌,简直如获神明恩宠。
“奴才叩见王妃。”
陆惊雷不是第一次见平王妃,早已跳过惊艳那一步,刚才愣神不过是诧异她的出现。
听他这么一说,公孙筠秀才知道眼前人原来是大王子的妻子、束月国长公主——素和流金,难怪装束不同北泽人。听说是北泽王念她是远嫁,特施恩典,准她保有束月习俗,包括衣着。
“奴婢见过王妃,王妃万福。”
跟着陆惊雷一起跪下,公孙筠秀有些担心。刚才意乱情迷,完全没有听到王妃的动静,也不知她来了多久,看了多少。
喵呜——
鸢尾丛里,一只黑白棕三花小猫懒懒地叫了一声,全然不知自己惹下的事端。平王妃与婢女二人正是为了寻它,才走进这偏僻的小院的。
“大胆奴才!光天化日之下行此苟且,辱没王府家风,污了公主的眼睛,你们……”
平王妃的婢女突然劈头盖脸地训斥起陆惊雷和公孙筠秀。没想到自己与陆惊雷亲近真的被外人瞧见,公孙筠秀被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瞬间无地自容。
陆惊雷的脸皮倒是依然厚得像铜墙铁壁,完全不为所动。
“洛黎。”
最好,是平王妃打断了自己的婢女。
相比她的义愤填膺,平王妃对陆惊雷与公孙筠秀显然没什么兴趣,只是平淡地吩咐道:“交给王爷处理吧。”
说完,她走到鸢尾丛边,拔下头上的金步摇,对着小白猫晃荡,一边晃还一边说:“乖乖,跟我回去好不好?”
她声音十分悦耳,不高不低,不细不重,与她出众的容貌甚是匹配。若不是此时时机不对,公孙筠秀真想听她多说几句。
那猫儿显然不辨人声,不过看到金步摇晃晃荡荡,本能地想要扑上来玩耍。趁它靠近的瞬间,平王妃一把将它抱住。
小猫不甘受制,四肢乱舞,喵喵叫个不停。平王妃将它举到面前,得意洋洋地宣告说:“看你往哪儿逃!”
“公主小心,别被它……”
也不知是被那洛黎的话提醒了,还是被她的大嗓门吓着了,猫儿当真凶猛地挥出小爪子,在平王妃的手背上抓出了两道血痕。
“呀!”
平王妃惊吓一声,两手一伸,小猫便像兔子一样嗖地一下蹦了出去,直冲公孙筠秀的方向。
“快抓住它!”
听到平王妃的叫喊,公孙筠秀本能地伸出手,误打误撞的,竟将那小猫抓到了怀中。它其实不过三五个月大,只要从后背抓着,小心避开它的四只小爪子和尖牙,倒是没什么可担心的。
“别动!”
见陆惊雷要从公孙筠秀手里拿走自己的猫,平王妃立刻制止了他。
只见她十分严肃地扫了他一眼,然后说:“你看着力气就大,别把我的乖乖抓坏了。”
一听这话,公孙筠秀差点“噗嗤”一下笑出来。陆惊雷本就生得高大,现在又留着胡子,模样看着孔武有力又带点凶恶,也难怪平王妃会顾忌。
没好气地横了一眼正在憋笑的公孙筠秀,陆惊雷乖乖地将手收回。无论如何,平王妃在这里是地位最高的一个,他不想自找麻烦就不能违抗。
与此同时,平王妃已经走到公孙筠秀身边。她本想自己把猫接过去,但是看了看刚刚被抓伤的手背,又忍不住退缩了。
“你,”指了指公孙筠秀,她吩咐道:“你帮我把乖乖送回去吧。”
虽然不知道具体要回到哪里,但这意味着公孙筠秀必须离开鸢尾堂。她不安地看向陆惊雷,陆惊雷不动声色地点点头,示意她放心跟去。